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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居住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發布時間: 2022-07-14 03:06:34

Ⅰ 辦理廈門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自主創業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交投資、開業的相關證明;勞動就業的,應提供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及社保繳交憑證);

2.合法穩定住所人群:需提交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連續就讀人群: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多久拿到居住證?

答:受理15日內發放

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當場進行免費拍照,按二代證要求採集指紋,錄入系統,受理完成後列印《福建省居住證領取憑證》。自居住證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將居住證發放給申請人。由於實施初期居住證由省廳統一制證,申請人領證時間可能有所延長。

如果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暫住證還能用嗎

答: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廈門警方提醒,在12月1日前已辦理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暫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因此,目前持有暫住證且有效期較長的群眾,可不必急於近期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以免造成扎堆辦理。

Ⅱ 廈門怎樣辦理居住證

廈門申請辦居住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核對無誤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填寫確認、簽發制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Ⅲ 廈門居住證辦理

法律分析:第一步:辦「居住登記」

申領居住證前,得先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第二步:申領居住證

前往「居住登記」的派出所,提交相關材料。

第三步:拍照錄指紋領證

做最後的身份核實。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Ⅳ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報材料:

當事人身份證或者戶口簿原件

居住地的證明材料:

1.自己家住宅性質房產(含父母配偶子女)要求房產證,原件復印件都可以

2.出租房要求房東身份證復印件和租房合同

3.借住在親友家的住宅性質房產的,房產證和親友住宿證明(模版可網上搜索)

4.單位的宿舍如果是租賃的出租房,需要租房合同和單位加蓋公章的住宿證明(模版可網上搜索)

注意:想要辦理居住證,必須先要有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才可以,居住登記全市通用。例如在湖裡區登記滿6個月了,搬家到思明區可以攜帶思明區的居住證明材料在所屬轄區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居住在哪個轄區派出所就在哪個轄區派出所或在轄區內所設立的代辦點辦理!

Ⅳ 廈門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目前廈門暫住證已經不再辦理,以先進行暫住登記六個月以後辦理居住證取代。根據法律規定,辦理居住住證需要提交材料:(1)申領人出示暫住登記憑證並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3)根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條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Ⅵ 在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一、辦理條件

在本市辦 理暫住登記 ,並實際連續 居住滿6個月以上 ,且在居住地具有 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 條件 之一 的流動人口

二、辦理材料

1、申領人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4、根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條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

A: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需提供:

(1)自主創業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交投資、開業的相關證明;

(2)勞動就業的,應提供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及社保繳交憑證);

(3)合法穩定就業的還需提供具體的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B: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需提供: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應當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等;

(2)居住在親友所有房屋,應當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和房屋所有權人聲明(房屋所有權人與申領人關系、申領人居住本地址情況、是否同意將其所有房屋作為申領居住證的居住處所);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應當提供與房屋出租人或實際管理人簽訂的租賃合同;

(4)居住在用工單位或學校的,應提供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C:連續就讀條件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符合連續就讀條件的需提供:

(1)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

(2)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Ⅶ 廈門辦居住證要工作證明嗎

廈門辦居住證要工作證明。
居住證辦理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派出所現場領取)、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原件)。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自主創業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交投資、開業的相關證明;勞動就業的,應提供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及社保繳交憑證);
2合法穩定住所人群:需提交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連續就讀人群: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Ⅷ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七種材料,分別是:
(1)提供申請人的登記憑證;
(2)《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委託人符合二代證人像標準的電子照片;
(5)自主創業的,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相關投資、創業信息;
(6)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
(7)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二、在廈門怎麼辦理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招用,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2、有合法穩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3、連續就讀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