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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體戶籍證明怎麼開 2024-04-19 10:06:02

廈門幹部轉戶口落哪個區

發布時間: 2022-08-19 03:08:09

Ⅰ 廈門海滄區的戶口可以轉進思明區嗎有什麼辦法求解!!

本市戶口好遷:你到思明區的派出所申請戶口准遷證然後持戶口准遷證去海滄區的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證最好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思明區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Ⅱ 如何將廈門島外的戶口遷到島內

一、辦理條件

1、購房建築面積及辦理人員要符合以下規定:

(1)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後(不含當日)取得建築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島內(不含鼓浪嶼區)建築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

島外建築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購房者,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

(2)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當日)取得建築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

父母或子女不超過2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

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

(3) 本市以外人員購買住房,房屋產權屬多人共有,且產權人之間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只能給一名實際居住在本房屋的產權人按規定辦理常住戶口,其他產權人須經過公證機構公證同意放棄辦理常住戶口。

本市以外人員和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共同購買住房,共有人屬直系親屬關系的,允許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業主以及直系親屬辦理落戶手續;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非本市常住戶口的業主及其直系親屬不能辦理落戶手續。

(4)島外人員在島內購買商品住房,落戶政策與本市以外人員相同。

2、取得房屋產權證。

3、實際入住。

二、所需材料

1、入住情況調查表。

2、產權證。

3、產權人戶口簿、身份證;若房屋產權人為多人,且產權人之間為非直系親屬關系,還需提供其他產權人放棄辦理戶口的公證。

4、申請人、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若系申辦產權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以下情況應提供其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1)同一戶口簿父(母)子(女)、夫妻關系不明確的,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

(2)夫妻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需出示結婚證。

(3)父母與子女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需公證或提供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證明。

(4)系收養子女的,需提供事實收養公證或《收養登記證》。

5、擬落戶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本人或其父母的計劃生育審核意見。

6、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出示的購買商品房情況證明或土地房產測繪檔案館出示的檔案摘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戶口從島外移入島內或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到擬落戶地派出所填寫入住情況調查表,經社區民警核實後,持入住情況調查表及相關材料到擬落戶地所屬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遷(移)入憑證。

2、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遷移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將戶口遷(移)出後,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證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派出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遷移憑證。

(2)廈門幹部轉戶口落哪個區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

市內遷入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市外遷出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市內遷出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Ⅲ 廈門集體戶可以換區的嗎

可以。你新單位能落戶,你就能變動。
新單位有集體戶資格,而且你島外也不能有房就可以。一種是工作變動可以變更的,二是直系親投靠,這個比較少。
集體戶一般指集體戶口。 集體戶口,是指職工、學生常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宿舍或集體宿舍,以及非現役軍人常住在軍事機關或軍人宿舍的戶口。

Ⅳ 廈門戶口遷入條件是什麼

答:
表彰性落戶
在廈門獲得「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見義勇為英雄」的榮譽稱號、「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廈門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
注意,這些市級榮譽是針對您在廈門的光榮行為而言,如果,你曾經是三明的「勞動模範」,想以此來廈門落戶,抱歉,不成。當然,如果您的這些榮譽稱號是全國性的,那麼,很好,通過!
獲得上述這些榮譽的親們,除了您本人,廈門也讓您的老婆(或老公)和未成年孩子來落戶哦。
技能落戶
技能人才落戶要求。男性50周歲以下、女性40周歲以下,在廈連續繳保滿2年的中級工或者滿1年的高級工以及在廈合法穩定就業的技師和高級技師,可落戶本市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
擬落戶思明區、湖裡區的技能人才要求本人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
四、參加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福建省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或我市A類職業技能競賽獲得技術能手稱號的,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獲得地市級以上選拔賽獎項的,可參照技師或高級技師申請落戶本市。
畢業生落戶
1、本科及本科以上分為報到證使用過與未使用過兩種情況。
(1)報到證未使用單位穩定就業交三個月以上社保。
(2)報到證使用過要求在廈門同一單位繳交一年以上醫社保【年齡45周歲以內】
投資落戶
(一)在思明區、湖裡區投資興辦企業,從2003年度起年實際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扣除地方各項附加費和減、免、退稅款,下同),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年實際納稅額在2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或企業骨幹均可,由企業自定)。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20萬元以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二)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投資興辦企業,從2003年度起年實際納稅額在15萬元以上,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年實際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或企業骨幹均可,由企業自定)。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10萬元以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三)符合投資落戶條件辦理企業骨幹戶口,企業骨幹員工還應當擁有本市合法固定住所,在該企業服務滿3年並已繳交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繼續與該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注意:孩子單獨佔一個名額哦!
知青本人及其子女來廈落戶
(一)因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
(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1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
(三)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1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指知青的父母、兄弟姐妹),將戶口遷入本市。
隨軍家屬
(一)正連職(含一級科員、專業技術十二級、體育八級)以上的幹部和三級軍士長以上的士官。
(二)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服役的幹部和四級軍士長以上的士官。
(三)在導彈、衛星試驗訓練基地從事試驗或在戰略導彈部隊從事裝配檢驗工作的幹部,在艦、艇、船(只限執行海上任務)上服役的幹部和空勤幹部(包括飛行人員和空中戰勤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駐廈部隊軍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辦理隨軍戶口遷移。
捐贈落戶
(一)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在本市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捐贈額每達到100萬元人民幣,分別憑市僑辦、市台辦出具的捐贈認定書,可辦理1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捐贈人的國內親屬戶口。
(二)境內個人在本市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可參照上述條件,憑受贈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書,可辦理本人或其國內親屬落戶本市。
注意:捐贈100萬,可以辦理一人落戶哦!
其他特殊情況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Ⅳ 廈門島內集體戶遷移至島內另一區,怎麼弄啊原本在湖裡區工作,戶口落在湖裡區,現在換工作到思明區

這個應該是你新單位的先提交申請去審,把檔案調到新單位,然後再去辦理遷移手續

Ⅵ 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規范戶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戶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和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戶口遷移落戶依據。
戶口遷移應當優化人口結構,適度擴張人口規模。遷移入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從寬,遷移入戶思明區、湖裡區適當控制,遷移入戶鼓浪嶼從嚴控制。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戶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戶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戶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 普通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 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戶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戶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戶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10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戶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戶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戶。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戶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戶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戶本市的,按國務院、中央軍委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戶口。 第二十三條 符合戶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辦理戶口:
(一)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戶,由相關行政部門核准調入、遷入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分別持有關審核部門簽發的手續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二)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戶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戶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立戶。但國家和福建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在思明區、湖裡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或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的,應當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從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將常住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控制鼓浪嶼人口增長。生活基礎不在鼓浪嶼的,不得將常住戶口遷入鼓浪嶼。
第二十七條 本市幹部在本市跨區調動,經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審核,可辦理本人及其符合隨遷條件人員的戶口跨區遷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單位接收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畢業生,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區、湖裡區落戶。其中,海外引進人才在思明區、湖裡區落戶的,可不受擁有合法固定住所條件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戶籍管理工作中,應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向社會公布審核條件、程序和辦事時限,嚴格按規定辦事,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 在申請戶口遷移中弄虛作假的,有關行政部門不予辦理戶籍關系遷入,已經落戶本市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將戶口遷回原戶籍地。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戶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頒布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投資入戶須知 一、辦理條件 在開元區、思明區、湖裡區、鼓浪嶼區實際投資金額在2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扣除地方各項附加費和減、免、退稅款,下同),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實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20萬元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或企業骨幹均可,由企業自定)。每增加實際投資金額達100萬元(高科技企業及科研單位50萬元)或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20萬元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在同安區、集美區、杏林區以及海滄台商投資區實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15萬元以上,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實際投資金額在5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或企業骨幹均可,由企業自定)。每增加實際投資金額達50萬元(高科技企業及科研單位30萬元),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10萬元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符合投資落戶條件辦理企業骨幹戶口,企業骨幹本人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學歷、年齡要求:具有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中級職稱(含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或初級職稱,本市急需的高級技工,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 (2)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3)必須在企業服務滿三年,並已繳交社會養老保險,且繼續簽定五年以上、由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 依照上述規定,在按實際投資金額標准入戶或按實際納稅額標准入戶中,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標准辦理落戶。 本市個人投資的企業可按照上述規定遷入投資人直系親屬或企業骨乾的戶口。 二、所需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公司章程、企業代碼證書。 2、近期單位驗資報告或市地(國)稅部門出示的單位繳稅證明。 3、需按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投資或納稅條件辦理戶口的,還需提供市科技局出示的企業屬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證明。 4、單位出示給投資者或員工辦理戶口證明。 5、申辦戶口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6、投資者不落戶在企業注冊所在地的,還需提供在廈門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7、辦理企業員工還需提供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的企業員工落戶審核表、畢業證書、在廈門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8、擬落戶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的計劃生育審核意見。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套,向市公安局戶政科申請,經戶政處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2、經核准遷入人員,憑戶口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出後,憑入戶審批表、戶口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年滿16周歲的人員還需提供三張做身份證相片。 證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7個工作日辦結。

Ⅶ 廈門戶口遷入條件

如果你的直系親人在廈門沒戶口的話,又沒房子的話,遷回來就很麻煩了.

廈門市人民政府令
第138號
《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已經2010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長 劉賜貴
2010年6月5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規范戶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戶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和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戶口遷移落戶依據。
戶口遷移應當優化人口結構,適度擴張人口規模。遷移入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從寬,遷移入戶思明區、湖裡區適當控制,遷移入戶鼓浪嶼從嚴控制。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戶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戶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戶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戶口准入條件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 普通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 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戶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戶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戶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10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戶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戶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戶。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戶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戶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戶本市的,按國務院、中央軍委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戶口。
第三章 戶口遷移登記管理
第二十三條 符合戶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辦理戶口:
(一)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戶,由相關行政部門核准調入、遷入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分別持有關審核部門簽發的手續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二)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戶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戶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立戶。但國家和福建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在思明區、湖裡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或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的,應當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從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將常住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控制鼓浪嶼人口增長。生活基礎不在鼓浪嶼的,不得將常住戶口遷入鼓浪嶼。
第二十七條 本市幹部在本市跨區調動,經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審核,可辦理本人及其符合隨遷條件人員的戶口跨區遷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單位接收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畢業生,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區、湖裡區落戶。其中,海外引進人才在思明區、湖裡區落戶的,可不受擁有合法固定住所條件的限制。
第四章 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戶籍管理工作中,應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向社會公布審核條件、程序和辦事時限,嚴格按規定辦事,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 在申請戶口遷移中弄虛作假的,有關行政部門不予辦理戶籍關系遷入,已經落戶本市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將戶口遷回原戶籍地。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戶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頒布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Ⅷ 廈門幹部調動落戶,廈門調廈門可行么

改派期內辦理戶口調動,可以直接走改派程序。
過了改派期辦理戶口調動的,檔案在廈門本地的,想走幹部調動是行不通的。
不過,可以走人才引進。
建議你,改派期內調動戶口,這樣比較快捷方便。
濟南,畢業生落戶,檔案託管等,可以找我。

Ⅸ 怎麼入戶廈門單位戶口,單位要怎麼弄,個人需要那些證件

不知道你是哪種情況啊,大致的幫你找了一些參考,要是不全面可以從廈門熱線戶口那項查一下http://www.xmok.com/xmzl/serve/main.htm
還有個方法是打114問戶籍辦的電話,就你自己的情況直接詢問需要什麼材料就行了

一。1。 普通大中專院校錄取的學生戶口遷移須知
普通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需要辦理戶口遷移的,持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後,再到錄取的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繳交相片辦理居民身份證。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2。大中專學校學生和技工學校學生轉學、退學戶口遷移須知
辦理指南
1、轉學戶口遷移
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學生,在校期間經批准轉學,需在省內辦理戶口遷移的,持省教委的批准文件(技工學校學生持省級主管廳局批准文件),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後,持批准文件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需跨省辦理戶口遷移的,持遷出和遷入地省級高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
2、退學戶口遷移
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因故退學,需將戶口遷回其原戶口所在地的,持學校批准文件,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後,持批准文件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辦理時限 以上戶口遷移,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二。 調動人員入戶須知
調動人員辦理戶口准遷證所需材料:
1、調動人員憑組織、人事、勞動、教育等部門出示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調令或相關審批件。
2、本人的身份證,有隨遷配偶的應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有隨遷子女的應提供子女的戶口。
3、入戶在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戶內的應提供相關憑證;入戶在檔案代理部門,應提供檔案代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辦理指南
1、調動人員憑上述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經市教育局核准同意調動的到戶政處)辦理戶口准遷證。
2、調動人員憑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
3、調動人員憑戶口遷移證到批准調動部門開具入戶證明信。
4、調動人員憑戶口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入戶證明信、單位報到證明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年滿16周歲的人員還需提供3張做身份證的照片。
辦理時限 戶籍窗口憑上述所需材料當場辦理。

三。大中專畢業生入戶須知
辦理指南
1、落實就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需在本市落戶的,憑市人事、教育部門出具的入戶證明信、本人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市人事、教育局簽章《報到證》復印件、單位報到證明、3張做身份證相片,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2、我市接收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憑《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委託市人才服務中心的憑廈門市儲備人才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本人戶口遷移證、身份證、3張做身份證相片,到所委託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所在派出所或本人在廈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派出所辦理落戶。落實就業單位後,憑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所委託人才服務中心出示的《移出戶口證明信》、本人戶口,將戶口從所委託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移出,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3、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含檔案代理部門)應提供相應戶口簿。

4、畢業時戶口在廈門市以外地區的非廈門生源畢業生憑市人事局簽發的《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到遷入地公安分局辦理戶口准遷證,憑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並按上述1、3款規定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待就業的廈門生源回廈門落戶,憑人事、教育部門(同安、翔安區生源憑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區教育局)的入戶證明信,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回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落戶。落實就業單位後,需遷移戶口的憑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到移出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移出手續,再按上述1、3款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6、入學前未將戶口遷入學校的廈門生源,落實就業單位後,需遷移戶口的憑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到移出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移出手續,再按上述1、3款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四。駐廈辦事機構人員入戶須知
申辦對象資格
(申辦條件)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級辦事處辦理戶口遷入人數不超過10人;省內外各地、市級人民政府辦事處辦理戶口遷入人數不超過 7人。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國內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在本市設立的辦事機構辦理戶口遷入人數不超過7人。申請入戶的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具有中級職稱或文化程度為大學(大專),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

(二)有合法固定住所。
申辦材料 1、內聯單位人員入戶審核表。

2、駐廈機構批件。

3、遷入人員人事關系證明。

4、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

5、在廈門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辦理指南
1、符合條件人員,經市經發局確認後,可持相關材料到市公安局戶政科申請,經戶政處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2、經核准遷入人員,憑戶口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出後,憑入戶審批表、戶口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年滿16周歲的人員還需提供三張做身份證相片。

證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單。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7個工作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