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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恆大為什麼辦不了產權

發布時間: 2022-08-24 16:20:54

⑴ 恆大地產以下借口不辦理《不動產權證明》能不能起訴

咨詢律師吧。不動產登記部門要你材料齊全才能登記。一手房的授權委託書 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聯機備案表 面積確認書 都是需要開發商蓋章的

⑵ 2022年恆大交不了房怎麼辦

2022年恆大交不了房應該按合同來辦,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提醒一下我們廣大買房者,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跟開發商鬧,暴力解決不了任何事,還是冷靜一點,用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

根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買的房子爛尾了怎麼辦?

1、弄清產權歸屬問題後,應該盡可能的與其他業主一起,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2、如果所購買的樓盤只是存在「爛尾」可能,可以嘗試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損失便可降到最少。

3、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房產企業。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房產企業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

4、假如房產企業最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布破產,其資產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房產企業的補償款(特別是消費者已經通過預購、獲得了房屋產權的)。

5、若決定要起訴發展商時,業主也必須齊心一致。如果其他業主打了官司,並且獲得勝訴、得到賠償,而有的業主因為等待發展商完工沒有及時起訴,可能最終就得不到賠償。(記住遇事一定要團結,單槍獨干是不會有結果的)。

⑶ 廈門恆大能不能辦得了產權證

法律分析:產權證能否辦理需要確定開發商是否已經進行初始登記,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後的兩三個月之後,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⑷ 不動產權證遲遲辦不下來,問題出在哪

房子購買一段時間後,房屋產權證仍然辦不下來,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是房子的五證還不齊全,也就是開發商的出售審批手續存在問題,沒有辦理下來預銷售許可證;第二是房屋的竣工驗收不合格;第三是房子雖然五證齊全了,但開發商沒有到房管局提交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申請,房管局因此無法為住戶辦理產權證。
不論是因為以上哪種原因,出現交房延期的問題都可以推斷為開發商的過錯。對於預售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義務的履行期限,應當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來確定,也就是「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市房管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購房者,要買五證齊全的房屋。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開發商延遲辦理產權證的時間超過90天的,業主完全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追究逾期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違約金的標准,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⑸ 2022年恆大交不了房咋辦

2022年恆大交不了房應該按合同來辦,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提醒一下我們廣大買房者,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跟開發商鬧,暴力解決不了任何事,還是冷靜一點,用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

根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買的房子爛尾了處理方法:弄清產權歸屬問題後,應該盡可能的與其他業主一起,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如果所購買的樓盤只是存在「爛尾」可能,可以嘗試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損失便可降到最少。

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房產企業。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房產企業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

⑹ 請問什麼情況下不能辦理或辦不到房屋產權證呢(交房後)

商品房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原因一般分為三種:

第一種也是最關鍵的是開發商的原因,如開發商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者開發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質,將批準的住宅樓改為商用樓來銷售,開發商將該房屋重復抵押給了別人,或者一房二賣等情況。

第二是購房者自身的原因,如購房者拖欠房款或者相關稅費或者沒有及時提供應交的文件材料。

第三種是房屋管理部門在測繪、辦理手續上的速度太慢,耽誤了辦理產權證的時間。

針對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產證的情況,2003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十八條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另外該解釋第十九條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⑺ 開發商遲遲未辦理產權證都有哪些原因

你可以先看下你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產權證辦理應該只有360天,開發商已違約,可以要求賠償。至於你說的問題,可能是開發商建設超面積了,開發商先繳納罰款,補辦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後,房管局才受理。但這個是開發商的自身原因,開發商不能免責,附有違約賠償責任

⑻ 恆大港灣產權證下不來的原因是什麼

對於開發商而言,不能辦理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①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

②未經立項批準的項目。

③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

④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⑤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⑦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⑧土地、房屋等有關部門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房屋產權證的補辦手續

補辦產權證由原產權證發放機關負責辦理。具體補辦手續為如下:

①由房屋產權人寫一份申請書,定明產權證丟失原因、經過、丟失時間及地點等內容,產權人簽字蓋章,並由產權人所在單位蓋章(如果產權人無單位,由產權人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簽字蓋章)。

②產權人帶著簽字蓋章後的申請書到各區縣房地局的原產權證發放機關辦理具體事宜。由原發證機關開介紹信,在規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③聲明見報後,產權人帶著刊登聲明的報紙、遺失人(產權人)書寫的具結(內容包括:遺失證件找到後交回;因遺失證件而產生的後果自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圖章,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原發證機關領取產權證。

⑼ 買的恆大車位拿不到產權證該怎麼辦呢目前可以正常使用,但是沒有辦產權無法交易。

這種情況沒有別的辦法 據說恆大律師很硬 很多城市對恆大問題投訴起訴都沒用 先用著吧

⑽ 恆大的房子會影響拿房產證嗎

專業人員幫你回答,恆大的房子只要是五證齊全,沒有停工,就會按時交房,按時交房了就會拿到房產證的。希望能夠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