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廈門申請安置房的條件
法律分析:廈門申請安置房條件 安置對象必須具有本市戶口、原有租賃關系、未享受相關政策性住房優惠三個方面的條件。 戶口方面,申請人和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以下簡稱申請戶),應具有與退管房同址的本市常住戶口。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❷ 廈門地鐵社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條件
申請購買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應當在本市無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之一:1. 家庭申請:在申請截止之日前,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2. 單身居民以個人名義申請:在申請截止之日前年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3.本市無住房家庭是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至簽訂購房合同期間在本市無住房。本市無住房包括:(1)未擁有本市商品房;(2)未承租、未擁有本市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公房、保障性住房,房改房、安置房、限價商品住房;(3)農村居民未申請獲批本市宅基地。
法律依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社會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限定戶型、面積,向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
第四條 解決本市居民的住房困難是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市人民政府應當優先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對其中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家庭實行應保盡保,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其他住房困難家庭予以適度保障。
第五條 社會保障性住房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分配、統一管理。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嚴格的准入與退出機制。
第十六條 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其他家庭成員也可以共同申請。申請家庭的收入(資產)、住房面積應當合並計算。申請家庭包括本市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達到規定年齡的單身居民。
第十八條 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相關信息,提交下列資料: (一)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表; (二)家庭收入(資產)、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❸ 我是在廈門的,請問廈門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須知
申請條件
中低收入家庭申請承租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
其中至少有
1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
【●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申請。●以投靠子女方式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單獨申請。
●夫妻戶籍均在本市的必須共同申請,未成年人必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申請。●單身達到計劃生
育晚婚年齡的可獨立申請。】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年收入5萬元以下,4-5人戶年收入6萬元以下,6人以上戶年收入7萬元以下。】
3、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資產控制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在20萬元以下,4-5人戶家庭資產在24萬元以下,5人以上戶庭資產在28萬元以下。家庭資產主要包括房產、汽車、有價
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4、無住房或住房困難戶。【2006年我市住房困難戶住房面積控制標准為:人均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購買公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統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實僑房政策安置房、集資房,拆遷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實行貨幣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原則上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申請一套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獲得批准時原住房(或貨幣安置補償金)必須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市建設與管理局收回或收
購。】
申請程序
申請人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領取申請表→提交申請→戶籍所在地居委會登記、發輪候號碼→居委會組織調查、資格審查並公示7日→街道辦審核→區民政局審核租金補助金標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復核→市國土房產局審批並組織公示15日→符合條件的約談並選房→簽訂《選房意向書》或《選房確認書》→在規定時間內與市公房中心簽訂租賃合同→與區民政局簽訂租金補助合同→市公房中心開具《入住通知單》→到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辦理入住手續。
輪候配租
答:社會保障性租賃房配租戶型原則:①1人戶配租一房型。②2人戶及夫妻帶1子女家庭可配二房型。③3人及以上戶(不含夫妻帶1子女家庭)
可配租三房型。【●符合條件申請人的原住房屬於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應按規定退出;不屬於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按規定下調一房型配租。
●申請人可申請下調配租房型。
●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按我市戶籍相關政策,以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就近安置的原則進行配租。
原則上島外不安置島內,島內鼓勵安置島外。●首批申請的輪候號碼不以提交申請的時間順序
❹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2022新規
一、2022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1、2022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本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
(2)單身居民年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
(3)申請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國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者具有技師職業資格;
(4)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骨幹人才。
2、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二、申請保障性住房需要什麼材料
1、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
4、社區受理申報材料對原件驗證,並在上報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
5、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同時提供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有關證明。
❺ 我是今年剛落戶廈門,請問可以申請安置房嗎
一、申請購買廈門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2、在本市無住房。 符合上述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可以個人的名義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購買廈門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本市戶籍的; 3、作為商品房委託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年的; 4、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 三、申請廈門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 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單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撫養或贍養關系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的,也可共同申請。現役軍人符合轉業進廈安置條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戶籍因就學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戶籍時間。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人員)、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的,仍可參與共同申請。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材料 1、按要求如實填寫的《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及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 2、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及實際居住地房產的證明資料,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3、因在廈門市大中專院校讀書取得本市戶籍,且畢業後直接在本市落戶的,提供畢業證書。 上述材料涉及各類證件、證書、文書的,應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❻ 廈門怎麼申請安置房
申請及安置按下列程序操作:
(一)領取申請表。申請人持房管部門出具的代管信託房退管證明、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向市公房管理中心領取《廈門市代管信託房退管住戶安置申請表》。
(二)填表。申請人按要求填寫《申請表》,並到退管房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確認實際居住情況.
(三)提交申請。申請人向市公房管理中心提交安置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經社區居委會確認蓋章的《申請表》;
2、房管部門出具的代管信託房退管證明;
3、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符合本辦法安置條件中第(一)款規定允許共同申請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單身在廈門安置房怎麼申請擴展閱讀:
安置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戶口。申請人和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以下簡稱申請戶)應具有與退管房同址的本市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時間在其房屋退管之前。
(二)租賃關系。申請戶在房屋退管前與房管部門有租賃關系,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或持有房屋租賃憑證。
(三)未享受相關政策性住房優惠。申請戶未享受相關政策性住房優惠,包括購買房改房、統建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單位集資房,承租公房以及領取住房貨幣化補貼等。
申請戶雖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優惠,但其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含)以下的也可申請安置住房。
❼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2021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如下:
1、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2、在本市無住房或者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3、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其中,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賃房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應與《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上載明的戶主和家庭其他成員完全一致;
4、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5、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6、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其中,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賃房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應與《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上載明的戶主和家庭其他成員完全一致。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❽ 在廈門申請安置房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2、在本市無住房。符合上述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可以個人的名義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❾ 如何申請安置房 安置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現在中國越來越城市化,越來越多的農村把房屋拆了改造成城中村,為了保障這些人的生活居住問題,隨之安置房出現的頻率也越來越多。說到安置房,下面我們就來說一下如何申請安置房?以及安置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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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安置房
1.申請登記
安置房申請購買人首先帶齊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辦事處申請購買安置房,到安置房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安置房申請登記工作,一個家庭只能在一個戶口所在地申請購買安置房,同時在兩個戶口所在地申請的安置房將被視為無效。
2.調查摸底
街道辦事處將核驗安置房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並將符合購買安置房條件的無房家庭進行登記造冊。
3.資格初審
區房改辦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各街道辦事處所報安置房購買對象的資格初審,不符合安置房購買條件的要退回街道辦事處,由街道辦事處告知安置房購買申請人。
4.轄區公示
區房改辦將通過初審的安置房購買申請人(夫妻雙方)名單,並且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公示5天時間。
經調查核實不符合安置房購買條件的,由街道辦事處告知安置房申請人;無投訴或有投訴經核實符合安置房購買條件的,由區房改辦發放《購買**小區安置房申請審批表》,並且在安置房申請審批表上簽署初審意見。
5.集中審核
各區房改辦按照分配的銷售指標向市房管局等額上報申請人的有關資料,市房管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安置房申請審核工作。
6.審核發證
經審核符合購買條件的,由當地市房管局在《購買**小區安置房申請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統一簽發《**小區安置房准購證》。
安置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1.安置房申請人、共同安置房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
2.安置房申請人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5年以上,或者安置房申請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為人才且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3.申請人、安置房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安置房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
4.申請人、安置房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此外,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本規定條件的可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安置房申請。
❿ 廈門安置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1、安置對象必須具有本市戶口、原有租賃關系、未享受相關政策性住房優惠三個方面的條件。
2、戶口方面,申請人和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以下簡稱申請戶),應具有與退管房同址的本市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時間在其房屋退管之前。
3、租賃關系方面,申請戶在房屋退管前與房管部門有租賃關系,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或持有房屋租賃憑證。
4、未享受相關政策性住房優惠方面,指申請戶未享受任何相關政策性住房優惠,包括承租公房以及領取住房貨幣化補貼等。
5、申請人本人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其家庭成員屬以下情況之一的,也可作為共同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該退管房內與其共同生活。屬法定贍養、撫養關系的家庭成員且共同居住在退管房內。屬於正常婚嫁、計劃生育、復轉退軍人、廈門籍知青或其子女、高校畢業生、勞教、刑滿釋放戶口回遷並居住在退管房內。因參軍、就學、服刑等原因戶口遷離他處的。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