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辦理轉學手續
常常因為一些原因,孩子需要轉學,比如父母在外打工,又想把孩子留在身邊念書,就要給孩子辦理轉學手續。怎樣辦理轉學手續呢?
01、首先要與就讀學校取得聯系,告訴他們孩子需要轉學,最好還要告知轉學的原因,這樣辦起事來會更加的順利。
02、聯系轉入學校,徵得他們的同意後,請他們開具接收函。接收函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能弄丟了。
03、家長或監護人帶上戶口簿到原就讀學校,憑接收函請他們開轉學證明,並提供相關的學籍資料。
04、將轉學證明和相關資料拿到轉入學校,學校做好登記。並開出轉學回執單,家長將回執單交回原就讀學校。到此轉學手續就辦完了。
05、轉學手續最好在學期末的最後一周辦好,這樣才能保證新學期能夠順利就讀。太晚了學校放假,很難找到老師辦理,也就影響了新學期的學習。
Ⅱ 轉學手續辦理流程
常常因為一些原因,孩子需要轉學,比如父母在外打工,又想把孩子留在身邊念書,就要給孩子辦理轉學手續。怎樣辦理轉學手續呢?
提前告知申請:
自己的孩子如果想轉學,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時間最好是在期末考試前後,因
為這個時間段需要給孩子預訂課本,繳費等事情。學籍辦理一般都是帶上戶口頁
填寫轉學申請表:
這個申請表,要在轉入的學校領取,在轉學程序上,應該是先轉入的學校接收,接收學
校蓋章後,拿著轉學申請表,再到孩子原先學校蓋章。去的時候記得帶上孩子的戶口
頁,這樣便於查看孩子的學籍號和姓名,還需要進行比對。
接收學校提出學籍申請:
轉學申請表要一式兩份,原學校一份,接收學校一份,申請表通過後,接收學校在學籍
平台上提出學籍調動申請。
原學校進行學籍審核通過:
接收學校必須先提出學籍申請,然後告知孩子的原學校管理學籍的人員,在學籍平台進行審核,點通過後,孩子的學籍就可以轉到想轉入的學校了,如果學籍不調動,就是沒有轉學,是借讀而已。
帶走孩子學籍卡:
現在一般學生都有學籍卡片,這個學籍卡和學生的學籍是一致的,是孩子考試時必須的
一件東西,記得孩子轉走後,把學籍卡也一塊帶走,交給接收學校的班主任
本縣和外縣的轉學區別:
現在在本縣內學生轉學的手續簡化了很多,不需要紙質版,蓋章了,只要雙方學校在學
籍平台上提出申請,這邊放行就可以了。如果要到外縣就讀,依然需要紙質版,需要填
寫申請表,還需要加蓋縣教育部門的章,如果跨市,需要市教育局蓋章。
一、轉入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轉出學校開具義務教育學生轉學聯系函;
2、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轉學聯系函等到學區內所屬學校申請轉學;
3、轉入學校審核同意後復函給轉出學校;
4、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材料;
5、轉出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簽章;
6、轉入學校接受轉學材料並經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安排到相應年級入學。
二、轉出手續 學生因戶口遷出等而要求轉出學籍,需由學籍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證明並附學籍檔案材料,並經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簽章。
Ⅲ 廈門集美轉學先找教育局還是學校
8月12日,集美區發布《集美區2021年秋季中小學插班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具體說明了2021年秋季集美區中小學插班生入學的工作安排,包括插班生報名登記時間,需要准備的材料以及集美區各學校插班生入學咨詢電話,一起來看下。
一、登記對象(條件)
集美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學二至六年級,中學初二、初三)
二、報名登記時間
2021年8月15日-8月17日,8月15日上午8:00開始報名登記。逾期未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插班入學的機會,不再組織補登記。
三、登記方式
家長可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登記。
四、需上傳的證明材料
1、戶籍證明,指學生與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父親(母親)頁、學生本人頁);
2、產權證、購房合同等購房證明材料;
3、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五、注意事項
1、報名登記不代表轉學成功,報名登記的先後順序與最終能否轉學無關。轉學結果將及時通過簡訊提醒,家長可於8月26日前登錄「i廈門」微信公眾號查看。未轉學成功的學生繼續在原學校就讀。
2、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原則上優先接收符合條件的「兩一致」適齡兒童,若接收完「兩一致」適齡兒童後,仍有空餘學位,再統籌接收落戶我區的集體戶戶籍適齡兒童。
3、本區同一區域內的學校之間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4、請家長如實填寫各項信息,確保上傳的材料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本次轉學資格。
5、在區外就讀的港澳台僑外適齡兒童因家長在集美區購房或工作,需轉入集美區就讀的,請攜帶相關材料於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到區教育局432室登記。
6、已取得集美區戶籍未及時報名小升初的,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籌補錄。
Ⅳ 怎樣給孩子辦理轉學手續
(1)學生戶籍隨監護人戶口由本市其他區遷移到本區,可申請跨區轉學(學籍由外區學校轉入本區學校);
(2)學生戶籍隨監護人戶口在本區內跨街道(鎮)遷移(非同一街道(鎮)或相鄰街道(鎮))可申請本區內轉學;
(3)學生戶籍由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區,可申請跨省轉學(學籍由外省市學校轉入本區學校);
(4)學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准積分(目前標准積分為120分),積分需在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內查詢確認,居住證登記住所在本區,居住證登記住所地址須與購房或租房證明材料登記地址相同,可申請學籍由外省市或外區學校轉入本區學校;
(5)學生本人為外省市戶籍,其父母一方為本區常住戶口,可申請學籍由外省市或外區學校轉入本區學校(需符合條件,見轉學申請材料)。
(6)小學五年級、初中九年級不予轉學。
小學生異地轉學籍需要手續:
1、家長先與轉出學校溝通並同意後, 填寫《轉學申請表》,遞交轉入學校。2、家長向轉入學校提供戶口本、轉學原因 及有關證件(如父母工作調令、轉業證、房產證等)。
3、轉入學校向家長開據《轉學受理回執》 。
4、轉入學校與對方學校溝通並同意後, 在網上學籍管理系統辦理上報並審核。
5、轉入學校向學生家長開據《轉學辦理通知單》,並告知家長與轉出學校及主管教育局聯系辦理網上審核(同意)及調轉學籍檔案手續。
6、轉入學校持《轉學申請表》到主管教育局辦理網上審核手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轉學條件、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關於2020年寒假期間辦理轉學手續的公告
Ⅳ 辦理轉學手續的步驟怎樣的
如何辦理轉學手續 一、轉出手續 1、學生因家庭住址及戶口遷移而確需轉學到城區市內他校就讀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 班主任簽字後,學校教導處填發「轉學聯系卡」,交學生家長自行聯系,接收學校同意招收後再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學校須收存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學生聯系卡」正聯,再開具「轉學證書」,並將學籍卡(含學生學號)、學生手冊、健康卡等學籍檔案材料由家長交轉入校管理。 2、學生需轉到市外學校就讀,由家長寫出「轉學報告」,經班主任簽字,學校教導處蓋章後,到區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登記蓋章交回學校,學校方可出具轉學證書,辦理轉學手續。 二、轉入手續 學生因家庭住址及戶口遷移而確需轉到本校就讀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出具本市戶口及屬於本學區的住地證明,經學校審批合格後,憑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到本校辦理插班手續。
記得採納啊
Ⅵ 一般辦理轉學手續需要哪些證件和流程
學生轉學一般在學期結束一周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
辦理轉學手續流程如下:
1、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系、登記學位;咨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學生的轉學聯系函。
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
3、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應予退學的:
1、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2、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轉學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
Ⅶ 廈門小學轉學怎樣辦理
(一)小學轉學
1.學生因家長工作異地調動、住房搬遷等原因,戶籍已遷入思明區施教服務片區內的,方可申請轉學。
2.目前已在本區公辦小學就讀,擬申請轉入戶口所在地的本區片內公辦小學的學生,除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的條件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還必須持有學生戶口所在地的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為防止擇校現象,不符合相關條件規定的,原則上不能轉學。
3.具備轉學資格的轉入學生必須經轉入學校、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轉入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即《轉學申請表》上四個單位的章必須蓋齊)方可安排到轉入校就讀。未經轉入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學校不得以試讀為由擅自接收手續不全的學生,嚴禁轉入手續不齊全的學生進課堂。
4. 對符合條件的轉入學生,學校不得進行入學學業水平考試,若班生額允許,應無條件予以辦理入學手續;確因個別年段班生數超額的,應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統籌調撥。
5.防止轉入學生的變相留級,學校應把轉入學生安排在與原就讀學校相對應的年級,不得以成績差為由,隨意降低學生就學的年級;福建省內的轉學,應保留學生的原學號。
6.經學校審核擬同意接收的轉入學生,學校學籍員應及時在思明區學籍平台上准確錄入,並根據學籍平台轉入學生名冊的順序,將相應的《轉學申請表》及其它材料送區義教辦。義教辦審核申請轉學的紙質材料,並在區學籍平台進行同意操作後,學校方可將《轉學申請表》下發,讓家長繼續完成轉學手續的辦理。
7. 辦理轉學時應提交:
①《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學生和家長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③《轉學證明》
④學生的學籍材料,如《學生學籍卡片》、《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等。
(二)中學轉學
1. 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變化確需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向轉出、轉入學校分別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雙方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方可辦理轉學手續。對符合轉學條件的轉入學生,學校不得借故拒收,不得以「試讀」或「借讀」的形式拖延辦理轉學手續。
放棄在廈門電腦派位升初中,或選擇升入民辦中學的小學畢業生,初中階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學或借讀到本市公辦初中學校。
2.公(民)辦初中接收轉學生時,學生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轉學申請表原件;
②小學畢業升初中登記表原件(若無此材料,須由原學籍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證明其何時何小學畢業,何時被何初中錄取);
③轉出學校開具的轉學證明;
④學生戶籍冊原件和復印件;
⑤學籍卡;
⑥休學重讀材料(有休學重讀的學生才提供)
學校須按上述材料順序整理,上報學籍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確認學籍。
3.公(民)辦中小學必須保留轉出學生的學籍卡復印件。
(三)轉學流程
1、轉入小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 符合條件的轉入學生填寫《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
② 接收學校簽署意見蓋章。
③ 由接收學校統一到區義教辦審核蓋章。
④ 將蓋好接收學校章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章的《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分發給家長。
⑤ 由家長到轉出學校簽署意見蓋章。
⑥ 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區外學校轉入學生由家長辦理,區內學校的轉入學生由學校統一辦理。
2、轉出小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 轉出學生持填寫完整、並有接收學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簽章的《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到轉出學校簽章。
②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轉出區外學校的學生由家長辦理,轉出區內學校的學生由學校統一辦理。
3、轉入中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帶戶口冊原件到接收學校提出申請並領取和如實填寫《轉學申請表》
②轉入學校在轉學申請表上蓋章同意
③帶戶口冊原件和轉學申請表到區義教辦審核確認
④到轉出學校和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確認
⑤將轉出學校提供的學籍材料交給轉入學校
⑥轉入學校統一到區義教辦辦理學籍轉入核准手續
4、轉出中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轉出學生持填寫完整、並有接收學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簽章的《廈門市初級中學轉學申請表》,到轉出學校簽章。
②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四)轉學辦理時間
中小學的轉學一般在開學前一周辦理,學期中途一般不予辦理。畢業班(即小學六年級和初中三年級)下學期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
滿意請採納謝謝
Ⅷ 廈門高中怎麼轉學
學生因家庭居住地由外省、市、縣遷入我市,且戶籍已遷入居住地確須轉學的,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向學校教務處提出申請,經轉出學校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辦理轉學手續。
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材料:
1.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或一式五份(轉出、轉入學校、雙方教育行政部門及市教育局各一份);
2.我市常住戶籍本原件和復印件;
3.轉出學校開具的轉學證明(雙方教育主管部門在轉學申請表上蓋章後由轉出學校提供);
4.學生學籍卡片(含已學模塊學分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機構蓋章確認的高中新生入學錄取登記表;
6.學生就學期間重讀、休學等情況的證明材料(須由轉出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
跨省、市、縣普通高中之間的轉學執行同級互轉的原則。
外地高中學生要求轉入我市省一級達標高中,必須提供原就讀校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原就讀學校確系當地省一級達標高中(或重點中學)證明,經測試合格,由轉入校向教育行政部門及市教育局提交書面報告,審核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辦理時間:學期結束前或開學後兩周內辦理,學期中途一般不予轉學。高三年級最後一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辦理流程:①轉出學校→②轉出教育主管部門→③轉入學校→④轉入學校教育主管部門 廈門市教育局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