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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電子公章如何辦理

發布時間: 2022-09-07 22:32:34

Ⅰ 廈門個體戶營業執照怎麼辦理

需要先去工商局申請,填寫表格,再去稅務所辦理稅務登記證,辦理後申請發票,再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單位進行刻制公章。

營業執照申報(前往工商局)所需材料:

  • 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 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

  • 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

  • 相片一張。

  • 經營場地證明。

  • 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 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 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 稅務登記所需材料:

  • 本人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和原件。

  • 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與營業執照的原件。

  • 如果以後開票需要人代辦,需要帶著代辦人一起前去,代辦人也要帶身份證與身份證復印件。

  • 行政刻章所需材料:

  • 個人身份證和復印件

  • 營業執照和復印件

Ⅱ 個體戶公章去哪裡辦公章

法律分析】:個體戶辦理公章需要攜帶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文件或信函,到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一般3到4天攜帶收據到刻章店領取即可。
法律依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辦理准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託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准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准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准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Ⅲ 廈門游旅遊年卡怎麼辦呢

廈門旅遊年卡在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市各服務網點均可辦理。

發售的廈門市旅遊年卡種類與價格:

1,A卡,60元,景區范圍為日光岩、皓月園、菽庄花園、廈門園林植物園。

2,B卡,景區范圍為廈門園博苑,60元。

3,AB卡,120元,景區范圍為日光岩、皓月園、菽庄花園、廈門園林植物園、廈門園博苑。

4,(B)卡,景區范圍為廈門園博苑,30元,適用於福建省市退休人員或在校學生。

5,A(B)卡,90元,景區范圍為日光岩、皓月園、菽庄花園、廈門園博苑,適用於福建省退休人員或在校學生。

(3)廈門電子公章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收費標准及用卡范圍:

1、收費標准:戶外運動卡和旅遊年卡,收費標准為130元/張·年,不再收取辦卡工本費。

2、用卡范圍:職工可持戶外運動卡或旅遊年卡,在指定的18個景區(具體為:廈門園林植物園,胡里山炮台,鷺江夜遊,篔簹雅游,閩南神韻,奧林匹克博物館,鼓浪嶼貝殼夢幻世界,鼓浪嶼海天堂構,故宮鼓浪嶼外國文物館,惠和石文化園,廈門園林博覽苑,誠毅科技探索中心,廈門老院子民俗文化風情園,同安影視城,同安北辰山,同安金光湖,英雄三島戰地觀光園,小嶝休閑漁村)的公共游覽區域使用。

3、用卡方法:單位辦卡(或續費充值)後,職工可直接持卡到指定景區,刷卡進入公共游覽區域,無需再到建行進行寫卡補登。

4、卡有效期:戶外運動卡和旅遊年卡自繳費(續費)後,有效期為一年,即:對年對月對日的前一天。其中,初次辦理以及續費充值時套餐已過期的,從充值之日起計算;續費充值時原套餐尚未到期的,從應到期之日起計算。

Ⅳ 在廈門如何辦理公章重新刻制手續

公章重刻要帶上
營業執照副本
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組織機構代碼證
復印件加蓋公章、
廈門市公安局
刻制公章申請表(網上下載)到
公安局備案
,舊印章也要帶過去銷毀。

Ⅳ 廈門新設立的公司申請刻章有什麼要求,需要先網上申請嗎 還有需要什

要先上網,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公章制刻申請登錄http://www.xmyz.com.cn
企業申請刻制印章,需提供下列材料:
1、新成立的國內企業須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由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辦理審核手續。申請刻制印章,應在企業成立一個月內辦理審核手續,行政公章、財務章須一並辦理。
2、個體、私營小商店、餐廳、經營部、加工廠等,須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承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所在地的工商部門在「申請表」簽署的意見。
3、外資(含中外合資)企業須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承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申請刻制印章,應在企業成立一個月內辦理審核手續,行政公章、財務章須一並辦理。
4、企業單位申請刻制部門章、各類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需具備法人資格單位方可申請),須持《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公章、承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申請合同專用章還需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內企業因業務需要需刻制中英文專用章的,須持貿易發展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刻製法人章須持《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法人證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承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5、刻制報關專用章須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海關出具的「申請刻制報關專用章及備案聯系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即可)、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承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申請表」須加蓋申請單位行政公章。
6、刻制發票專用章須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承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須加蓋申請單位行政公章。

Ⅵ 你好,我要去重刻發票章,可是在"廈門市公安局網路公章刻制申請表"中有一個"證件(批文)號碼"和"代碼證號"是

就是營業執照上面有一串數字 代碼證號就是組織代碼證上面的一串數字。你看看就有了。

Ⅶ 廈門地區「發票專用章」去哪裡刻,帶什麼資料,具體流程

那要看你要辦哪裡的發票專用章,有分國稅和地稅的!

相對應的就是要去相對應的地方刻制了··

帶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2個都蓋加公章)

我問我們公司快計的,你去試試,希望能幫到你

Ⅷ 事業單位刻章備案要什麼資料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申請刻制印章,需提供下列材料:

1、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駐廈部隊申請刻制印章,須持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原件及復印件、承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主管部門在《廈門市公安局網路公章刻制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上簽署的意見。

2、事業單位申請刻制印章,須持市(區)編制委員會的批復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承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主管部門在「申請表」上簽署的意見。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買賣印章,不得非法製作、使用印章。

第六條

國家權力、黨政、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關、團體的印章制發,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國家權力、黨政、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關、團體的各級組織、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發機關的印章管理部門開具公函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即辦理並出具准刻證明。

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辦理准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託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准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准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准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

需要到外省、市、縣(區)刻制印章的,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有關申請材料,到刻制地同級公安機關辦理准刻手續。

第十條

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應當到公安機關批準的刻制單位刻制;刻制單位將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機關辦理印鑒備案後,方准啟用。

第十一條

需要更換印章的,須公告聲明原印章作廢後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准刻手續。

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並採取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後,按照前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准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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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治安管理辦法》

第三章 印章經營單位管理

第十七條

經營本辦法所指的印章業務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 經營場所和設施符合國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規定;

(三) 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無詐騙、招搖撞騙、偽造印章等違法犯罪記錄;

(四) 符合公安機關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資質條件;

(五) 設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倉庫。

第十八條

經營印章業務的單位不得將印章業務轉包他人經營。

第十九條

承接刻制印章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 應查驗公安機關出具的備案或准刻證明;

(二) 登記委託刻制印章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辦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證號碼,按照規定逐項登記印章名稱、式樣、規格數量,並保存五年,以備查驗;

(三) 指定專人負責承接印章業務,保管製作的印章以及銷毀作廢章坯;

(四) 對超過三個月無人領取的印章,應當登記造冊,送交原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處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印章製作情況。

第二十條

從事印章經營業務應當在批準的固定場所內進行。

第二十一條

經營印章業務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治安第一責任人,負責做好本單位的治安防範工作:

(一) 教育從業人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 制定並落實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

(三) 監督從業人員認真執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驗證明和登記工作;

(四) 對公安機關檢查發現的治安隱患及時整改;

(五) 發現塗改、偽造備案或准刻證明等可疑情況以及案件線索,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第二十二條

外商獨資、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資企業不得經營本辦法所規定的印章業務。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應當對經營印章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 定期對經營印章業務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治安隱患,限期整改;

(二) 發現可疑情況或者案件線索,依法調查處理;

(三) 依法對經營印章業務的單位的違規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查處。



Ⅸ 廈門工會印章更換需提供的資料

摘要 請備齊以下原件及復印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