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通速遞廈門杏林站在哪裡
錦園村 6287420
B. 廈門市中通快遞電話多少急!!!
別等了,中通耍你呢,從來沒有人能打通他們的電話。中通真不是一般的差,再也不要用中通了。貴是一回事,他們完全不負責任,花了錢也不一定能保證給你送到。
家裡給我寄個急件,要求周末必須到達的。周四寄出,本來周六就該到了,結果周日都沒到,也沒有任何通知。上網查看,包裹是早就到我這片區了,但是快遞員周末壓根就沒有派件!
到了周一快遞員才給我電話,我讓他們晚上送過來,結果到晚上沒送,也沒有給我任何通知!打電話過去,對方已經下班了。我打算拒收,可是據說退回去的包裹,郵費是不退的。也就是說,浪費了時間,受一頓氣,錢還得照給他們。比電信還霸王條款!
我還真不信了,難不成消費者拿他沒辦法!以後我們都不要再用中通了,這種爛公司一定會被淘汰掉的。
C. 中通一直都是送貨到待收點,怎麼今天物流顯示待收點是分部,我怎麼去取件
有可能是中通業務鏈發生了調整,一般讓收件人取快遞都會打電話的,如果你想著急拿到快遞,又等不到通知你去拿快遞的電話,就主動打到快遞員或者業務點哪裡問問,讓他們幫忙查查你的快遞到哪了,應該去哪裡取。如果你查到的物流信息上沒顯示快遞點的電話,可以打中通客服問問,客服電話很容易查到的,然後把訂單號給他,他會幫你查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D. 中通真是個操蛋的公司。我的快遞早就到了本地了,結果來來回回在總部和分部走了幾天。太操蛋了。
朋友 你好。。我就是做中通的 不是你的東西在各個地區被傳閱 這個是快遞公司的物流過程 , 你想嘛 全國這么多地方這么多的點 就成都每天的件都是幾萬幾十萬 如果不按步驟走的話那不全亂套了嗎 我是市區5部的 我們的件都是會及時送的 也許有個別的點做得不是很好,服務沒到位 給你道歉了哈!
E. 中通快遞廈門集美杏林分部聯系電話,地址急急~··
麻痹的寄了11天!在杏林就呆了3天都沒動!電話聯系不上!集美給的電話停機!給的什麼錦園村147號到了又不是!又跑錦園村147-101麻痹的關門!往裡面看空空的!問隔壁說有人!好我就等快2小時還看不到!在打電話給集美中通麻痹的建女人!還沒講就掛我電話那態度不是一般的差!大死在廈門不寄中通!打了各種電話將近10個就一個打的通!連現在都不知道快件到那了!車費去了快60!哎
F. 中通快遞的各分部怎麼這么爛。。。。
MD,老子2月10號拍的東西,先不說速度,TM光這物流跟蹤都能氣死人
樓主來看看,我被搞的是暈頭轉向,你們的員工是三歲小孩嗎?
2014-02-10 21:27:06 汕頭的汕頭已收件
2014-02-10 21:27:41 快件離開汕頭已發往臨沂中轉部
2014-02-10 22:20:27 快件離開汕頭中心已發往廣州中心
2014-02-10 23:06:07 快件到達汕頭中心上一站是汕頭
2014-02-11 05:12:47 快件到達廣州中心上一站是汕頭中心
2014-02-11 12:18:51 快件離開廣州中心已發往濟寧中轉部
2014-02-12 21:29:07 快件離開汕頭已發往汕頭中心
2014-02-14 19:46:22 快件離開濟寧中轉部已發往臨沂中轉部
2014-02-15 00:03:30 快件到達臨沂中轉部上一站是濟寧中轉部
看看!這就是中通的速度,卧槽濟寧離成武近吧,你TM非得給老子發到臨沂去,你們的人沒學過地理?豬都知道,卧槽,實在不行啊。
這輩子都不用中通!寧願不買也不要!
G. 我在中通快遞一分部上班,剛做45天,沒有簽勞務合同,想辭職不做,幾天能結工資走人
一、未簽訂勞動合同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二、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三、你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