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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失業保證金需交滿多久

發布時間: 2022-09-13 14:17:04

⑴ 廈門失業金可以領多久

廈門失業金領取標准:累計繳費時間每滿一年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領取期限:

  1. 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標准發放。

  2. 累計繳費時間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標准發放。

  3. 累計繳費時間二十年以上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標准發放。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1.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

  5. 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拓展內容:

失業保險金:

  1. 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 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3.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1. 終止勞動合同的;

  2.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 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⑵ 失業保險要交多少年才能領取

失業金的領取不是根據交的時間長短來發放的。

失業保險金是要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才能領取。

⑶ 在廈門社保繳滿十五年能拿多少個月的失業金有什麼依據

在廈門社保繳納滿足十五年能拿多少個月的失業金,首先是需要結合自身失業的時間長短,其次是需要經過社保局的工作人員評定,再者是社會保障局會組織對應的失業人員進行工作招聘會的參加。需要從以下三方面來闡述分析在廈門社保繳納滿足十五年能拿多少個月的失業金以及具體的依據。

一、需要結合自身失業的時間長短

首先是需要結合自身失業的時間長短來決定,如果失業的時間比較長的情況下是會連續給事業當事人發放失業金的,但是如果失業的時間較短的情況下發放的失業金也是比較短暫的,這樣子可以保證社會救濟金的合理分配,不會浪費公共的社會資金,從中有利於促進社會的穩定和諧長期發展。

領取失業金的注意事項:

需要提供自己沒有工作收入證明,還有對應的失業證明。

⑷ 廈門失業金一個月可以領多少

今年7月1日起,廈門市最低工資執行標准為1700元/月,因此廈門本市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累計繳費年限相應調整
為:第一檔1445元/月,第二檔1530元/月,第三檔1615元/月。執行新標准後,每月失業金較去年有較大幅度提高,月標准
平均漲幅達到13.3%。
廈門本市戶籍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需同時符合了個條件:一是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並有求職要求;三是己辦理失業登記,且在失業後兩個月內申請有效。符合條件的廈門本市戶籍專業人員,可進行網上辦理或收集提供相關材料或到各自所屬的市區社保中心前台辦理。
【拓展資料】
本市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說明:
1.具備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本市失業人員,在用人單位辦理完停保減員手續的五個工作日後,攜帶以下材料到用人單位所屬的社保中心,填寫《廈門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表》,辦理申請失業保險金手續;
2.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失業證》、《養老保險手冊》、《勞動就業手冊》(有辦過的需提供);
(2)本人有銀聯標識的廈門市的銀行卡;
(3)本人社會保障卡和本人檔案(內含勞動合同和招工登記表或人才介紹信)。註:2003年以前就業或有調動經歷的須提供本人檔案;異地調入廈門的須提供調入前地區失業保險經辦部門開具的失業保險繳費證明。
本市城鎮戶籍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
1.我市失業保險金的標准分為三檔:
(1)累計繳費年限滿一年不足五年的,發放金額為「我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85%」;
(2)累計繳費年限滿五年不足九年的,發放金額為「我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90%」;
(3)累計繳費九年以上的,發放金額為「我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95%」。
廈門市目前最低工資標准為1320元/月。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每月23-25日轉入失業人員銀行賬戶。

⑸ 失業金申請是不是要交滿一年才能申請的,我只交了六個月

失業申請的當然需要交滿一年了才能申請這個失業救濟金的。

⑹ 失業保險要交多久

法律分析: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但總領取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⑺ 失業保險需要連續交滿一年才能領嗎

失業保險是需要連續交滿一年才能領。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7)廈門失業保證金需交滿多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⑻ 失業保險需要連續交滿一年才能領嗎

失業保險是需要連續交滿一年才能領。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⑼ 廈門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准

法律分析:同時符合三個條件: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且在失業後兩個月內申請有效。標准分為三檔:1.累計繳費年限滿一年不足五年的,發放金額為1800*85%=1530元/月;2.累計繳費年限滿五年不足九年的,發放金額為1800*90%=1620元/月

3.累計繳費九年以上的,發放金額為1800*95%=1710元/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