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戶口需要多久
一、上戶口需要多久
1、上戶口需要7-15個工作日。上戶口需要提供以下證件: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二、上戶的流程是什麼
1、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㈡ 新生兒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上戶口。
由監護人持孩子出生醫學註明,孩子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派出所給孩子申報戶籍。逾期辦理,派出所會要求孩子監護人出具親子鑒定報告。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㈢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多久可以辦下來
新生兒戶口幾天能辦好
小寶寶出生後就需要申報戶口,但是有許多新生兒父母,畢竟是剛晉升為父母的新爸媽,所以也不太了解給小寶寶申報戶口的流程,應該怎樣辦理。那麼,新生兒戶口幾天能辦好呢?
新生兒在出生後一個月內,就需要在常駐地的戶口登記機關,進行申報登記,這也就是平常所說的給孩子上戶口。
給寶寶申報戶口時候,需要帶齊全相關證件,其中有戶主家庭的入戶戶口本,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書,以及家庭戶主身份證,父母身份證,還有其他相關的准許生育證明。
如果以上證件准備齊全,在常住戶口登記機關遞交之後,一般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如果缺少其中的某些相關證件,則不能順利申報戶口。需要補辦某些缺失證件,方能進入到新生兒申報戶口流程。此情況則有可能需要幾天的時間。
此外,新生兒上戶口時間也有限制,一般在新生兒出生之後一年內,必須要申報戶口,如果超過一年未申報戶口,則需要進入審批程序。如果延誤後進入審批流程,相對來說會較為繁瑣,所以新爸媽一定要盡快給新生兒申報戶口,避免延誤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㈣ 新生兒多久上戶口有規定時間嗎
新生兒上戶口時間期限一般為出生以後一個月內辦理入戶。嬰兒出生以後是需要在一個月內辦理入戶手續的,但是考慮到公民實際情況下,各地對於孩子入戶的期限會有所延長,一般孩子出生半年以內辦理入戶也是可以的,具體的情況需要以當地戶籍部門入戶文件為准。通常在孩子出生後一個月內可以上戶口。戶口是個法律概念,在我國現在的戶口管理中,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家庭戶以「具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系」立戶,集體戶由業緣關系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等的人而立戶。我國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在孩子出生後的一個月時間內,可以由戶主、與孩子有血緣關系的人、撫養人或鄰居向孩子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申報出生登記。如果是被棄養的孩子,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孩子上戶口需要攜帶父親和母親各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出生醫生證明;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孩子父母的結婚證明。小孩上戶口有時間限制,新生兒出生後一年內必須上戶。如果超過一年,需要審批,操作起來比較麻煩。孩子上戶口需要的材料:1、嬰兒母親的戶口卡(已婚但戶口卡上婚姻狀況未做變更的,還應持本人結婚證);2、嬰兒出生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3、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加蓋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戶章);4、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5、提供嬰兒父親的籍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㈤ 新生兒新生兒上戶口要多長時間
新生兒上戶口的時間一般是在出生後一個月以內辦理戶口。辦理方式是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㈥ 新生兒要多久時間上戶口
新生兒上戶口的時間一般是在出生後一個月以內辦理戶口。辦理方式是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㈦ 新生兒戶口辦理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新生兒在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申報戶口時候,需要帶齊全相關證件,其中有戶主家庭的入戶戶口本,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書,以及家庭戶主身份證,父母身份證,還有其他相關的准許生育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