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區長是什麼級別
區長為行政區劃區的行政長官。
區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區人民政府領導,由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區長有多種類別,級別也各不一樣。縣處級單位的區長相當於縣長,低於市長(地級市)而高於鄉長(鎮長)。在中國,區長實際上相當於一個區的第二把手,僅次於區委書記,一般也是該區的區委副書記。
中國的市轄區一般是直轄市或地級市下一級的行政區劃。
因此,區長低於直轄市或地級市的市長而高於鄉長和鎮長。在中國大陸,區長是一個區政府的最高領導人。因為中國大陸行政體制為黨國體制,實行黨領導一切。所以,區長在本區行政區域中的地位次於區委書記,一般區長也兼任該區的區委副書記。區長與縣長和縣級市的市長平級。
罕見的縣轄區的行政長官也稱為區長,其地位則與其他鄉鎮的鄉鎮長平級、本區下轄鄉鎮的鄉鎮長高一級。
職責
區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區長領導區政府的全面工作,具有最終決策權、行政指揮權和人事提名任免權;常務副區長協助區長主持區政府日常工作;其他副區長根據各自的分工協助區長進行工作。
區長負責召集主持區政府全體會議和區政府常務會議,也可委託常務副區長召集上述會議。區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經區政府全體會議或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區長負責簽署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規范性文件以及對外訂立合同,簽署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的議案以及人事任免等文件。
副區長按照各自分工或受縣長的委託認真做好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任務;及時調處分管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矛盾;對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區長報告;對政策性問題要認真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或建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區長
㈡ 區長是什麼級別
01區長有多種類別,級別也各不一樣。譬如,自治區簡稱也是區。這個區是省級單位。自治區政府主席相當於省長。這個區長遠大於縣委書記。又如,直轄市所轄的區是地市級,像上海市徐匯區是地市級單位。這個區長也是大於縣委書記的。
㈢ 區長屬什麼級
區長為行政區劃區的行政長官。
區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區人民政府領導,由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區長有多種類別,級別也各不一樣。縣處級單位的區長相當於縣長,低於市長(地級市)而高於鄉長(鎮長)。在中國,區長實際上相當於一個區的第二把手,僅次於區委書記,一般也是該區的區委副書記。
㈣ 地級市區長是什麼級別
地級市是正廳級(也稱正局級),其所屬的區長是正處級(也稱正縣級)。
廳局級正職:
以前叫地廳級,主要是地級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任、市政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 )。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部分副職(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國家安監總局國際合作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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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局級副職:
1.地級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協副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
.2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副職幹部(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新疆兵團農二師副師長)。
4.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長春市朝陽區區長)。
5.直轄市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
6.省直管市正職。
縣處級正職:
1.包括縣(縣級市、區、旗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2.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
4.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西安市衛生局副局長、藍田縣副縣長)。
5.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正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XX區XX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
6.地級市(新疆兵團各師)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綿陽市勞動局局長、三台縣縣長)。
7.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團正職幹部(如新疆兵團農八師142團團長、政委)。
8.武裝部長。
㈤ 區長和縣長是什麼級別
1、區長
區有不同的級別。因此,區長也有不同的行政級別。
(1)自治區簡稱也是區。這個區是省級單位。自治區政府主席相當於省長。
(2)直轄市所轄的區是地市級,像上海市徐匯區是地市級單位。
(3)副省級城市所轄的區是副地市級,像杭州市上城區就是副地市級單位。
(4)一般地市級城市所轄的區為縣處級單位。
(5)有的縣或縣級市下面也設區,如開發區。這樣的區,通常只是個科級單位。
2、縣長
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下屬的縣長和其他的縣長都是正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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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級別:
1、國家級正職
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國家軍委主席。自1993年以來,除短暫時間外,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委五大機構(五大班子)正職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2、國家級副職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書記、國家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國家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家軍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監察委主任。
中共中央直屬各機構正職及部分副職一般為政治局常委、委員、書記處書記及其他副國級幹部兼任。
3、省部級正職
省級行政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省(黨、市)委書記、省長(政府主席、市長)、政協主席、人大常委會主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政委和司令員(明確為正部長級)。
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中央紀委正部級副書記、中共中央直屬各機構正職、特殊副職及辦公室主任(中聯部部長、中宣部副部長、中組部副部長、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如鐵路總公司總經理、中投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中央委員一般由省部級正職擔任。
4、省部級副職
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幹部(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局局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吉林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
各副省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市長)。
各直轄市下屬副省級新區正職幹部(如浦東新區區委書記、區長)。
5、廳局級正職
以前叫地廳級,主要是地級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任、市政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 )。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部分副職(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國家安監總局國際合作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新疆兵團林業局局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寧波市副市長)。
各地級市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正職幹部(如寧夏固原市市長、新疆兵團第八師師長)。
6、廳局級副職
地級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協副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副職幹部(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新疆兵團農二師副師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長春市朝陽區區長)。
直轄市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
省直管市正職。
7、縣處級正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西安市衛生局副局長、藍田縣副縣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正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XX區XX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
地級市(新疆兵團各師)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綿陽市勞動局局長、三台縣縣長)。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團正職幹部(如新疆兵團農八師142團團長、政委)。
武裝部長。
8、縣處級副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副縣(區)長、副(區)縣人大、副(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副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副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副局長、XX區XX街道辦事處副書記、副主任)。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德陽市民政局副局長、佛山市順德區副區長)。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團副職幹部(如新疆兵團農八師150團副團長、副政委、工會主席、總農藝師、總會計師)。
武裝部副部長。
9、鄉科級正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各營黨委書記、鄉長、鎮長、辦事處主任、以及鎮級人大等。
縣、縣級市下屬各局,如縣公安局長、縣建設局長等。
地級市局下屬各處,如市建設局法制處長等。
10、鄉科級副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機關科室科長各營(分場)黨委書記、營長(分場場長)等,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六師芳草湖農場工交建商科科長、芳草湖農場工會副主席、芳草湖六場書記、六場場長)。
縣、縣級市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縣建設副局長等。 地級市局下屬,如市建設局法制副處長。
㈥ 廈門集美區的地位是縣級人民政府還是地方級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以及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各項行政事務。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所通過的決議人民政府必須貫徹執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一方面要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另一方面也要對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必須服從國務院的統一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本行政區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事務;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地方各級國家公務員。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務。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
㈦ 廈門市長是什麼級別
廈門屬於副省級城市,按照領導職務設置廈門市長是省部級副職。
省部級副職:
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幹部(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局局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吉林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
各副省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廈門市市長)。
各直轄市下屬副省級新區正職幹部(如浦東新區區委書記、區長)。
(7)廈門集美區長是什麼級別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2、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1) 國家級正職:一級
(2) 國家級副職:二級至四級
(3)省部級正職:四級至八級
(4)省部級副職:六級至十級
(5) 廳局級正職:八級至十三級
(6) 廳局級副職:十級至十五級
(7) 縣處級正職:十二級至十八級
(8) 縣處級副職:十四級至二十級
(9)鄉科級正職:十六級至二十二級
(10)鄉科級副職: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11)社區或駐村幹部:二十五級
㈧ 區長的級別有多大
區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區人民政府領導,由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區長有多種類別,級別也各不一樣。縣處級單位的區長相當於縣長,低於市長(地級市)而高於鄉長(鎮長)。在中國,區長實際上相當於一個區的第二把手,僅次於區委書記,一般也是該區的區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