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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集美醉駕164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 2022-09-27 04:09:24

❶ 廈門市集美法院5年內第一次兩個月吊銷駕駛證這一次出來就被抓沒有事故沒有駕駛證還醉駕是怎麼處罰的

無證駕駛拘留十五天並處罰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醉酒駕駛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五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❷ 廈門醉駕怎麼判

醉酒駕駛需要看具體的酒精濃度,超過八十的,涉嫌危險駕駛罪,可處六個月以內的拘役。醉駕必須判刑。由於嚴厲打擊醉駕,一般不能判處緩刑。但是各地可能政策也會不一樣。即使要判實刑,如果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可以適用暫予監外執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以上是關於廈門醉駕怎麼判的解答。

❸ 在我國廈門醉駕開庭收監嗎

一、在我國廈門醉駕開庭收監嗎? 醉酒駕駛 ,已經構成 危險駕駛罪 。沒有被判 緩刑 會馬上收監。根據我國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 拘役 ,並處 罰金 。至於在法院判決後是否會被立即 逮捕 並送看守所,要看法院的判決結果的: 1、如果法院判決是判拘役,並判緩刑的,則不會被逮捕,當然也就不會被送看守所的。 2、如果法院沒有判緩刑,則在法院宣布判決後會被立即逮捕,並送到看守所 羈押 二、醉駕怎樣處罰?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 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 交通事故 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 ,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 超載 或者 超速 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 行政處罰 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 妨害公務罪 等其他犯罪的,依照 數罪並罰 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 刑事訴訟法 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 訴訟 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收監一般都是在法庭宣判完畢了以後,根據宣判的結果才能夠決定的,所以醉駕並不意味著只要開庭就馬上會被收監的,有可能開庭審判的結果是最終對醉駕的司機判處了緩刑的,如果是這樣的話當然也就不存在著所謂的收監了,開庭是審判,審判完了以,才涉及到收監的問題的。

❹ 廈門摩托車醉駕駕駛證怎麼處理辦法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❺ 廈門醉駕多久開庭,有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廈門醉駕開庭的時間一般法院會發傳票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❻ 前不久在廈門醉駕,酒精度為84,請問怎麼處罰

醉駕,血液酒精含量84毫克/100毫升,一般會被法院判處2個月左右的拘役,並處罰金數千元。
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判處緩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