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學生買的醫療保險何時生效
一、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1、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從辦理參保手續的次月起,向地稅部門繳納了該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地稅部門徵收到醫療保險費的當月1日起生效,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用人單位錄用員工之日起至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生效前,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錄用員工逾期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其補繳生效前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
3、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次月起暫停該單位在職參保人員享受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待遇,暫停期間所發生的本屬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
參保人員從用人單位辦理減退手續後,在次月內被新用人單位錄用並辦理了續保手續,或在次月內以個人身份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同時向地稅部門繳納了自續保當月起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予中斷;中斷繳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地稅部門徵收到該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當月1日起生效。
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生效後特殊情況的處理
由於登記錄入、保費托收延遲等原因使參保人員就醫時未能刷卡支付的醫療費用,憑地稅部門簽字蓋章後的繳費到款憑證;由於社會保障(醫保ic)卡製作延誤的,憑地稅部門的繳費到款憑證和個人繳費證明,經社保機構制卡部門簽字蓋章後,到相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醫保規定結算待遇生效後的醫療費用。
提示: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次月起暫停該單位在職參保人員享受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待遇。
B. 兒童買醫保後多久生效
如果今年出生的或者以前一直買醫保的,1月就生效,如果非今年出生而且以前沒買過或者中斷過,要到4月才有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兒童醫保繳費多久生效
新生兒一個月內買醫保是立即生效的,成功繳費後的第二天就可以用.新生兒只有在出生三個月內買保險才能立即生效,超過三個月不滿一年買的保險次月生效,超過一年買的保險次年1月1日生效 寶寶醫保卡,最好在出生三個月之內辦理.因為好多地方都有為嬰兒開通「綠色通道」,在寶寶出生三個月內辦理醫保卡,享受醫保待遇就從出生之日開始算起(也就是寶寶出生時的各項體檢費憑借發票都能報銷).三個月到一歲以內辦理,醫保權益從辦理次月開始享受.如果超過一歲才辦理,要等第二年1月1日才能享受醫保待遇.
D. 兒童醫保交了馬上生效嗎
法律分析:兒童購買醫保後,會在次月1日開始生效,並享受醫保待遇,往後連續繳費則連續享受醫保待遇。另外,如果是新農合醫保,參保人需要在每年的9-11月之間繳費,到第二年1月1日開始生效,如果錯過繳費時間,可能需要等到第二年集中繳費才能參保,具體以當地新農合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第一條 第(二)項 1.統籌規劃、協調發展。要把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全民醫保體系發展和深化醫改全局,統籌安排,合理規劃,突出醫保、醫療、醫葯三醫聯動,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銜接,強化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2.立足基本、保障公平。要准確定位,科學設計,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並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可持續發展。 3.因地制宜、有序推進。要結合實際,全面分析研判,周密制訂實施方案,加強整合前後的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接續、有序過渡,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和制度運行平穩。 4.創新機制、提升效能。要堅持管辦分開,落實政府責任,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深入推進支付方式改革,提升醫保資金使用效率和經辦管理服務效能。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
E. 醫保交後多久生效
在實行全民醫保的當下,醫療保險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她可以讓我們在生病就醫的時候節省不少費用,因此大家都在參保,但是還有很多人對於首次參保後何時生效和中間斷繳再續繳後何時生效的政策不是很了解,今天小編來跟大家科普一下:依據《浙江醫療保障條例》,不同參保人群參保險種不同,享受醫保待遇的時間也不同。
參加單位職工醫保:
首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繳費當月即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在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的第7個月開始享受住院統籌待遇。如果中斷參保,參保人員是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醫保待遇,再次續保繳費後才能夠重新享受醫保待遇。
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首次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一般是從繳費到賬90天後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90天內參保的即可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此後參保人員在續保集中繳費期按照年度繳費,然後從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如果錯過集中繳費期,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補繳,否則就無法享受醫保待遇。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保:
首次參加個人以靈活就業的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次月起可以報銷一部分門診費用,但是住院費用一般情況下需要等待3~6個月以後才能報銷,具體時間需要看當地醫保政策。
自2021年7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辦理參保繳費的第二個自然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參保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恢復正常繳費後,恢復繳費月起的第三個自然月開始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一般情況下中斷時間不超過3個月,補繳上相關費用後恢復醫保報銷待遇,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的,還會有3~6個月的等待期,等待期產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即使後面補齊相關費用,也不能報。
F. 孩子參加醫保後多久生效
第一次購買醫保後,會在次月1日開始生效,並享受醫保待遇,往後連續繳費則連續享受醫保待遇。另外,如果是新農合醫保,參保人需要在每年的9-11月之間繳費,到第二年1月1日開始生效,如果錯過繳費時間,可能需要等到第二年集中繳費才能參保,具體以當地新農合政策為准。
什麼是少兒醫保
少兒醫療保險,即是少兒健康保險,是針對未成年兒童患有保險保障內的一些疾病,而提供的住院、治療、手術等醫療費用的保障。少兒身體機能發育不完善,抵抗疾病侵蝕的能力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風險加大,少兒醫保的出現為少兒的健康成長提供醫療保障。
給孩子參加了少兒醫保,卻不知道怎麼使用?
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少兒醫保
關於少兒醫保的使用,以深圳為例,主要有以下幾個作用:
1. 可以在門診看病時使用。
參保少兒及大學生在看普通門診的時候應當綁定市內一家定點社康中心(14歲以下的可選擇一家社康中心或者一家市內二級以下醫院)作為門診就醫點,並在該就醫點就醫,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a) 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中甲類葯品和乙類葯品的,分別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b) 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單項診療項目或醫用材料的,有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限額不超過120元;
(c) 參保人因病情需要經就醫的醫院批准轉診到其他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前面的a、b項規定支付費用的90%報銷;
(d) 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支付給每個二檔少兒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e) 參保少兒及大學生因病情需要發生的門診輸血費,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支付70%。
G. 醫保交了多久生效
醫保辦理後次月生效。新辦理的醫保是不能即刻生效的,新參保人員次月醫保即可生效,也就是可以進行看病報銷。醫保卡使用范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葯店就醫購葯時,可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職工醫保交了多久才會生效,這個要分2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如果是首次參保,只有產生繳費記錄並且辦理社保卡之後就可以報銷了。一般在職工醫保參保的次月,當地的政府部門會確認參保人員是否繳納了基本醫療保險費,如果是,從1號開始醫保就生效了。社保卡一般由單位幫員工申辦,如果單位沒有幫幫忙申辦社保卡導致在就醫時無法報銷醫療費用的話,產生的費用也應該由單位承擔。第二種情況:如果醫療保險是在斷繳的情況下續交,如果斷繳的時間在3個月之內,那麼這個月續交了醫療保險,下個月就可以繼續享受醫保待遇。如果斷繳時間超過3個月,需要連續繳費滿6個月才能重新享受醫保待遇。因為醫保在斷繳之後,職工就無法再享受醫保報銷待遇了,所以建議大家最好不要出現斷交的情況。不然在斷交期間,是沒有醫保保障的。如果出現斷繳,也應該盡快續繳保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葯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H. 城鄉居民醫保交了以後多久生效
一般情況下,初次繳費這個等待期是三個月。但是通常社保卡下來就可以享受醫保待遇。
如果是中斷繳費後的續費,這個等待期是六個月。等待期過後才能恢復醫保待遇。
關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後多久生效的問題,要看您是不是連續繳費了。
舉個例子:
假設您是在2020年購買了城鎮居民醫保後,在規定的時間內2020年09月-2020年12月購買了2021年的居民醫保,那麼2021年的1月1日就開始生效了。另外關於城鎮居民醫保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相關資料: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2020年06月10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0〕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