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在廈門辦理居住證材料:
1.提供申請人的登記憑證(無法提供的可經系統查詢確認)。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委託人符合二代證人像標準的電子照片(可以由親朋代為辦理)。
5.自主創業的,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相關投資、創業信息(可以由申請人通過微信「企查查」小程序提供查詢信息);勞動就業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社保繳納憑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B.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提供申請人的登記憑證(無法提供的可經系統查詢確認)。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委託人符合二代證人像標準的電子照片(可以由親朋代為辦理)。
5.自主創業的,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相關投資、創業信息(可以由申請人通過微信「企查查」小程序提供查詢信息);勞動就業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社保繳納憑證)。
6.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蓋公章);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有效的學籍證明(蓋公章)。
7.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材料:
(1)居住在個人自購房(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權屬證明或者土地使用證、批建手續或購房合同等材料之一復印件;
(2)居住在個人租住的出租房屋,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實際管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註明僅限辦理居住證使用)和租賃合同(協議)復印件;
(3)居住在親友所有房屋,提供親友房屋產權證或權屬證明或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批建手續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材料之一復印件;
(4)居住在單位、學校內部宿舍或單位、學校自購(自建)或租賃的出租房屋的,提供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蓋公章)和產權證或權屬證明或土地使用證、批建手續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租賃合同等材料之一復印件。
C.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報材料:
當事人身份證或者戶口簿原件
居住地的證明材料:
1.自己家住宅性質房產(含父母配偶子女)要求房產證,原件復印件都可以
2.出租房要求房東身份證復印件和租房合同
3.借住在親友家的住宅性質房產的,房產證和親友住宿證明(模版可網上搜索)
4.單位的宿舍如果是租賃的出租房,需要租房合同和單位加蓋公章的住宿證明(模版可網上搜索)
注意:想要辦理居住證,必須先要有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才可以,居住登記全市通用。例如在湖裡區登記滿6個月了,搬家到思明區可以攜帶思明區的居住證明材料在所屬轄區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居住在哪個轄區派出所就在哪個轄區派出所或在轄區內所設立的代辦點辦理!
D. 廈門怎麼辦暫住證
法律分析:目前廈門暫住證已經全面停止辦理,改為辦理居住證。在廈門辦理暫住登記,並實際連續居住滿6個月以上,且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辦理廈門居住證。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穩定就業、就學證明前往居住登記派出所免費辦理。辦理需1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E.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七種材料,分別是:
(1)提供申請人的登記憑證;
(2)《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委託人符合二代證人像標準的電子照片;
(5)自主創業的,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相關投資、創業信息;
(6)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
(7)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二、在廈門怎麼辦理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招用,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2、有合法穩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3、連續就讀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F. 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在廈門辦理居住證材料:
1.提供申請人的登記憑證(無法提供的可經系統查詢確認)。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委託人符合二代證人像標準的電子照片(可以由親朋代為辦理)。
5.自主創業的,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相關投資、創業信息(可以由申請人通過微信「企查查」小程序提供查詢信息);勞動就業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社保繳納憑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G. 廈門暫住證怎麼辦理
我們都知道在異地考駕照需要暫住證。那麼,如何在廈門辦理暫住證呢?哪裡可以辦理?條件是什麼?
廈門市暫住證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條例(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9號)
二、辦理條件:
1.本市非本市常住居民擬在本市停留一個月以上且年滿16周歲的,應在到達暫住地後一個月內辦理暫住證登記。
2.非本市常住居民擬在本市停留7日以上的暫住人員,應在到達暫住地後7日內申請暫住登記。
暫住賓館的暫住人員的登記管理,按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辦理。本市港澳台同胞和華僑的暫住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處理程序
1.招用暫住人員並提供住宿的單位,由用人單位在暫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或暫住證申報站辦理。
2.聘用臨時工作人員並提供住宿的個人,由用人單位在臨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或暫住證申報站辦理。
3.暫住人口租住房屋的,由出租人在暫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或暫住申報站辦理。
4.暫住人員留在居民(村)家中的,由戶主到暫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或暫住申報站辦理。
5.其他暫住人員由本人到暫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或暫住證申報站辦理。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出租人或者戶主應當履行暫住登記和暫住證義務,並第一時間申報。
四.處理時限:
手續齊全並當場辦結。
在這里,我想提醒大家,一些廈門駕校:http://www./jiaxiao/xiamen/提供幫助辦理暫住證,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H. 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一、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1、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3)居住處所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
(4)勞動合同或就讀證明;
(5)本人近期相片。
2、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二、居住證續簽流程是什麼
1、到居住地的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居住證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和列印受理回執;
3、制證部門製作居住證;
4、辦理人憑受理回執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I. 廈門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目前廈門暫住證已經不再辦理,以先進行暫住登記六個月以後辦理居住證取代。根據法律規定,辦理居住住證需要提交材料:(1)申領人出示暫住登記憑證並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3)根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條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