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同安後宅封控區,需要看皮膚科怎麼辦
摘要 1、對於疫情期間同安區居民的就醫服務保障,我們進行了統籌安排:封控區內居民需外出就醫的,統一轉送至同安區中醫院就診;同安區內其他區域居民,需外出就醫的,統一由市第三醫院服務。封控區內涉及急救、血透、化療、兒科、孕產婦分娩等診療特殊情況,原則上也安排由市第三醫院負責。同安區轄區內急危重症患者,確需轉送到同安區外的,由120專車負責轉運,接診醫院在嚴格落實醫院感染防控的前提下,在相對獨立或隔離區域提供診療服務。
❷ 疫情期間急需葯品怎麼辦
為保障疫情期間急需用品供應,現通告如下:
一、葯品:市民遇到需求問題,向所在社區或物業反映,社區或物業立即與葯品保供點對接代購。
二、瓶裝燃氣:市民遇到供應問題,由鎮街或村居委會統一收取空瓶,消毒後再撥打誠燃公司各供應站電話。
三、油品:城區油品供應點(憑疫情聯防聯控工作四證綠碼、核酸陰性、記錄姓名、單位、車牌號碼、證件編號)。
企業的醫葯產品或者產能被政府徵用的,若企業因此而違約的,能否免除違約責任?
不能,但也不需要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企業的醫葯產品或者產能被政府政府徵用,是行政徵用的一種,屬於具體的行政行為,並不屬於不可抗力,不能依據不可抗力的相關法律規定予以抗辯,但是可以根據「情勢變更」的規定予以抗辯。政府徵用並不是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所能預見到的,也不屬於商業風險,但又的確造成了履行不能,進而引發違約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的規定,企業可以據此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需要根據公平原則分擔因違約給相對方所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❸ 疫情期間封閉如何跨省拿葯
疫情期間封閉無法跨省拿葯。
疫情期間封閉快遞也關閉,因此快遞作為跨省拿葯的唯一方法也無法使用。
葯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葯、化學葯和生物製品等。葯品是具備商品的使用價值,也具有特殊屬性,主要表現為雙重性、專屬性、質量重要性。
❹ 疫情期間去葯店買葯為什麼要登記
葯店的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到葯店購買葯品除要做好防護措施之外,還要隨身攜帶身份證,以備核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❺ 在疫情封控區怎麼出去配葯
和居委會提申請,或者看一下葯店的團購
❻ 疫情期間小區封閉看病怎麼辦
可以聯系街道的工作人員呀,如果是小病,買個葯啥的,應該還是可以幫忙協調的吧,如果是大病急診,那直接可以協調120過來的呀。不是很著急的病,那就等等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