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廈門最低工資標准2022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0年廈門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月最低工資標准1800元,包含了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8.5元。調整後的四川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0.4元/小時、11.1元/小時、12.1元/小時、12.6元/小時。還有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000元(每日46元)、1070元(每日49.2元)等四個檔次。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⑵ 廈門最低工資標准2021年 5月
從1700上調到1800。
2021廈門最低工資標准具體如下:
2020年1月1日起,廈門月最低工資標准
為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5元。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適用范圍包括思明區、湖裡區、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執行過程中,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項參考因素發生較大變化,再適時作調整。從公布的標准來看,目前,廈門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均為全省最高。一般每年6月會發布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2021年應該使用2020年平均工資,這個數據會在2021年6月前後發布,在發布前都用2019年平均工資數據。2019年最新平均工資發布在2020年6月1號已經發布。2019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6193元,與2018年相比,名義增長14.7%。其中,在崗職工
⑶ 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關於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由現行的五檔縮減為四檔,分別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18.5元、18元、16.5元、15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准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⑷ 最低工資2022最新標准
全國各地最低月工資標準是什麼
1、北京月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
2、上海月最低工資標准2480元
3、重慶月最低工資標准1800元
4、山西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700元,二檔:1600,元,三檔:1560元
5、湖南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700元,二檔:1540元,三檔:1380元
6、河北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900元,二檔:1790元,三檔:1680元
7、遼寧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810元,二檔:1610元,三檔:1480元
8、貴州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790元,二檔:1670元,三檔:1570元
9、福建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800元,二檔:1720元,三檔:1570元
10、內蒙古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760元,二檔1660元,三檔1500元
11、吉林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780元,二檔1680元,三檔1580元
12、江蘇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2020元,二檔:1830元,三檔:1620元
13、四川月最低工資標准一檔:1780元,二檔:1650元 ,三檔:1550元
最低工資標准規定
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准之內。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⑸ 2021年廈門市最低工資標准1900
2021年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是1800元。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從2021年開始廈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1700元調至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18元調至18.5元。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
⑹ 廈門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2022年4月1日起,廈門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1元/小時。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⑺ 廈門市最低工資標准2022年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時,對勞動者的工資要在合同中進行約定,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2020年廈門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月最低工資標准1800元,包含了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8.5元。最低工資標准要剔除哪些項目,(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准,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⑻ 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關於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由現行的五檔縮減為四檔,分別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18.5元、18元、16.5元、15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准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
⑼ 廈門基本工資2022最新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廈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1700元調至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18元調至18.5元。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包含了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8.5元。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⑽ 廈門最低工資多少
法律分析:廈門月最低工資標准:2017年7月1日起廈門最低工資標准調至1700元,全省最高。
從7月1日起,廈門月最低工資標准將從1500元調至17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將從每小時16元調至18元。省政府下發《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調整後,我省月最低工資標准設五個檔,分別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相應設五個檔,分別為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准扣除物價影響後的平均增幅為12%,年均增幅6%。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