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廈門准生證辦理流程 廈門准生證怎麼辦
具體流程如下: 育齡婦女懷孕三個月內,持該《通知單》到街道計生辦進行孕期登記和安排孕期培訓——所謂優質服務實際上就是各婦嬰用品廠商贊助的產品推介會。 需要提交的文件: ●男女雙方婚育證明(雙方所在單位或社區開具),由夫妻雙方單位人事幹部(兼管計劃生育)簽字、蓋單位公章; ●夫妻雙方戶口簿; ●結婚證原件;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張。 一、准備「申請」 ,夫妻雙方各自的「婚姻狀況證明」。二、拿女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加蓋計劃生育章,(需要三級證明:需蓋村或居委會章;需蓋鎮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章;需蓋縣或區計生委章)1、女方戶口本2、結婚證三、拿「申請」及男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去男方檔案所在地蓋章。1、女方婚育狀況證明2、男方存檔證明3、結婚證四、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領取准生證(需蓋三個章)。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3、申請4、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5、結婚證原件、復印件6、准生證五、男方拿領取的准生證去檔案所在地蓋章。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2、存檔證明3、結婚證原件六、女方拿領取的准生證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蓋章。1、男女雙方戶口本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3、結婚證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蓋章。
㈡ 廈門准生證是去哪裡辦
福建省生育證管理辦法 為保障公民依法行使生育權,加強生育證的領取、發放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水平,促進計劃生育法制建設,根據《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生育證的申請 (一)戶籍在本省或婚嫁並常住在本省、符合《條例》規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可以中請領取生育證。... (二)實行生育第一孩登記領證,再生育審批發證制度。 (三)城區符合生育第一孩條件的夫妻,在懷孕後,向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第一孩生育證。農村符合生育第一孩生育條件的夫妻,在懷孕前,向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第一孩生育證。個別因特殊情況未能在懷孕前領證的,經夫妻雙方書面說明且理由充分的情況下,可以在懷孕後補證。 (四)申領再生育證的,必須符合《條例》第六條至第十條規定,在懷孕前向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申領《再生育審批表》,並經縣(市、區)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申領生育證。 (五)領取第一孩生育證,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雙方戶口簿; 2、結婚證; 3、育齡婦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六)申請再生育的,除上列材料外,還須提交:1、第一孩生育的有效證件;2、《福建省辦理再生育申請和審批有關事項的規定》所要求的材料;3、目前未懷孕的證明材料。二、生育證的發放(一)生育證由已婚育婦嫁入事實常住地負責發放,其戶籍所在地必須提供有效證明;對常住地不明確或多處事實常住地的,由已婚育婦的戶籍地負責發放。(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第一孩生育證的登記、發放部門,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為再生育生育證的審批、發放部門。(三)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在接到要求生育第一孩申請人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後,對於材料證明齊全、有效的,應當場發證並登記造冊,特殊原因不能當場發證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一個月內送證上門,或委託村(居)委會送證上門。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在接到要求再生育申請人提交的《再生育審批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後,須在夫妻雙方所在村(居)委員會張榜公布十五天,群眾無異議的,在十五天內簽署意見並上報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四)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再生育有關材料後,二個月內作出審批結果:1、不符合生育條件的,退回申請並說明理由;2、書面材料欠缺的,限期補齊,再行審批;3、對審批合格的,要在《再生育審批表》上簽署單位和責任人意見,告知鄉(鎮)的同時發給生育證,也可以委託鄉(鎮)街道計劃生育機構或村(居)委會送證上門。(五)由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正、副主任(正副局長)、政法、統計、衛技等人員組成再生育審批小組,實行集體審批,政策法規機構負責具體工作。再生育審批一年組織六次,著重審核以下內容:1、符合《條例》有關再生育的規定;2、材料齊全、准確;3、經過張榜公布十五天、群眾無異議; 4、女方年齡要達到24周歲零兩個月以上(《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5、第一孩達3周歲零兩個月以上(《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三、生育證的管理(一)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要建立領取生育證人員花名冊,連同再生育審批表、單位證明等生育相關材料存檔,保存期為十年。村(居)委會也要建立領取生育證人員花名冊。(二)已持有生育證的夫妻,在戶籍遷移或常住地變更時,應持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手續後到遷入地計劃生育主管部門換取生育證,批准生育的時間以首次批准生育時間為准。(三)生育證有效期限最長為三年。持證對象生育後,鄉鎮計生辦務必及時注銷其生育證。(四)生育證一律用鋼筆填寫,不得塗改。除育齡夫婦基本情況外,生育證須同時載有下列內容才有效:1、編號;2、經辦人簽名、蓋章;3、發證單位印章;4、發證時間和批准生育時間。(五)副科級以上幹部再生育,在發證的同時,要將情況報設區的市計生委政策法規科備案;副處級以上幹部再生育,逐級上報省計生委政策法規處備案。四、生育證的監督(一)發證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擅自收取物價部門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不按規定辦理生育證,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辦理生育證的,應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除經設區的市以上醫學技術鑒定組織確認,因醫學需要,並經縣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外,持證育齡婦女懷孕後擅自施行引產,或者嬰兒出生後不明原因死亡或下落不明又無法說明確切原因的,持有的生育證無效,並由計劃生育部門收回生育證,是第一孩的,五年之內不得安排生育;是第二孩的,不再批准生育。(三)生育證由持證人妥善保管。生育證丟失,須及時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辦並注銷原生育證。(四)《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違反生育證管理規定,指:1、符合生育第一孩條件無生育證生育;2、出借、轉讓或塗改生育證;3、使用假生育證;4、其他未按規定辦理生育證的情形。(五)《生育證》由福建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負責印製,作為本省合法、有效的生育憑證。(六)《生育證》自2001年7月1日起正式使用。現行福建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的《生育計劃證》同時停止使用。 (七)本辦法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994年8月24日實施的《福建省生育計劃證發放和管理辦法》予以廢上。
㈢ 一孩生育證受理地應該選哪裡
一般都是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計生辦或者村民委員會去辦理領取。
准生證一般在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計生辦辦理,准生證在父母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均可辦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但辦理過程中需要女方戶口所在地的配合戶籍人口按以下規定辦理《生育服務證》,即准生證。
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一對夫婦都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取消二孩生育審批制度,實行生育服務登記制。
㈣ 生育服務登記網上辦理步驟
生育服務登記網上辦理步驟
生育服務登記網上辦理步驟,如今隨著科技的發展,很多的事情都是可以直接在網路上辦理,這讓很多人都方便了很多, 但是網上辦理的流程比較復雜,以下分享生育服務登記網上辦理步驟。
生育服務登記網上辦理步驟1
一、微信掃碼登錄平台
(也可網上搜索:廣西生育服務證網上辦理平台二維碼)
二、新用戶注冊,密碼要求字母+數字+符號
三、注冊後為方便下次登錄平台,可點擊右上角先收藏
四、點擊申請生育登記
五、按要求填寫夫妻信息(姓名民族戶籍地現居住地等),戶口不在臨桂
城區但居住在臨桂城區的,可選擇居住地辦理
六、已生育小孩的請填寫孩子的信息,剛生育還未取名的,可先填寫不正
式的名字(例如:趙麗麗寶寶、張小寶),與上戶口沒有沖突。尚未生育小孩的不用填寫孩子的信息,直接點擊下一步
七、上傳證件照片
上傳身份證照片後,戶口本上傳處會顯示「無需上傳」,請刷新頁面後再繼續上傳
需上傳的照片:夫妻雙方戶口本首頁(有戶口地址那頁),戶口本本人那頁,身份證,結婚證(一本),已生育的`孩子的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再婚的需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八、承諾以上情況及提供材料真實准確,點擊「完成」
九、修改或刪除申請
十、生育服務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網上申請成功後,將於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通過或者不通過都會發簡訊到注冊登記的手機號碼,沒有通過審核的,按簡訊提示到平台「證件查詢」處進行修改或刪除,審核通過的請於上班時間到就近的衛生計生服務所領證。
生育服務登記網上辦理步驟2
1.網上登記
(1)登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jchfp.gov.cn,以下簡稱「系統」)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生育登記。
(2)需要領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的,可在3個工作日後登錄系統自行下載列印或到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鄉鎮(街道)服務窗口列印。
2.現場登記
(1)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填寫《北京市生育登記信息採集表》後辦理生育登記。子女已出生的需攜帶《出生醫學證明》,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
(2)需要領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的,可在3個工作日後到辦理生育登記的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領取或者登錄系統自行下載列印。
北京網上生育登記流程:
辦理生育登記的用戶可以點擊http://syz.bjchfp.gov.cn,系統顯示主界面如下
第一步:注冊/登錄:
首頁左側注冊登錄區,用戶使用手機號注冊,請務必保持手機信號暢通,以確保及時收到系統通知。
① 用戶注冊
用戶第一次進入系統,需要先進行注冊,注冊請使用常用手機號,用戶點擊「我要注冊」按鈕後,進入注冊界面。
仔細閱讀注冊須知。接收並遵守相關規定後,點擊下一步。進入注冊信息填寫
注意事項:
A、系統採用實名制,用戶必須使用用戶的手機號碼注冊,該號碼作為登錄帳號使用;
B、帶紅色「*」號為必須填寫項目,注冊信息全部為必填項。
C、系統自動校驗填寫內容,填寫合格後注冊成功。
②密碼找回
用戶如果丟失密碼無法登錄系統,可點擊「忘記密碼」.
進入密碼找回界面。
正確填寫注冊時預留手機號,通過手機獲取驗證碼,填寫新密碼。
③用戶登錄
用戶通過手機號和注冊時預留密碼登錄系統。
用戶登錄系統後,看到自己的注冊信息。
第二步,填報生育服務登記信息
點擊左側「在線填報」按鈕,選擇要登記的內容。
進入填報須知界面,閱讀申報須知,並點擊已閱讀,然後點擊下一步進入填報頁面。
用戶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信息,點擊保存提交信息。
注意事項:
A、請如實填寫個人信息,信息不實將影響您登記。
B、帶紅色「*」號為必須填寫項目。
C、戶籍填寫請按照戶口簿上地址信息填寫,如果不清楚自己屬於哪個街道、社區,請咨詢管區警察或管區居委會。
D、選婚姻狀況初、再、復婚;若婚姻狀況選擇「再婚」、「復婚」的,應說明既往婚史、子女情況。
E、收養的子女僅限收養關系現仍存續的,已解除收養關系的子女不在此限。
目前系統只開通,兩孩以內生育服務服務,三孩及以上生育登記確認工作請到相關街道、社區線下辦理。
第三步,等待信息反饋
填報信息提交後信息就進入了核實環節,用戶就不可再次修改了。用戶進入等待階段。 系統核實完成後,會以簡訊方式通知用戶,用戶可以登錄生育服務系統,列印生育服務登記單,也可以到街道服務大廳列印領取生育服務登記單。
點擊進度查詢,可以查看核實情況。
如果核實未通過,請用戶和所屬街道、社區聯系,解決問題。
生育服務登記工作結束。
生育服務登記網上辦理步驟3
武漢生育保險網上登記
用人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登錄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網的網上社保辦事大廳點擊「單位辦事」或「個人辦事」。
1、單位經辦人員點擊「單位辦事」後輸入「用戶名」及「密碼」進入「單位網上業務」,點擊「單位業務辦理」,選擇「生育就醫登記受理」。
2、職工本人點擊「個人辦事」後輸入「用戶名」及「密碼」(手機下載「武漢人社」APP注冊「用戶名」及「密碼」)進入「個人網上業務」,點擊「生育就醫登記」選擇「生育就醫登記受理」。
3、單位經辦人員或參保職工本人錄入信息後填寫手機號碼,系統進行驗證並綁定。
4、上傳參保人結婚證掃描件(生育二孩以上還需上傳生育服務證掃描件),確認提交。
武漢生育津貼怎麼算
(一)待遇享受天數: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8天。
(二)生育津貼日支付標准
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變動工作單位的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內該職工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算;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2018年8月1日起執行)。
(三)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支付標准×產假天數。
(四)撥付的費用低於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
其差額由職工所在單位補足;高於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結余歸入職工所在單位的職工福利費。
㈤ 網上生育服務登記步驟
網上生育服務登記步驟
網上生育服務登記步驟,如今隨著科技的發展,很多的事情都是可以直接在網路上辦理,這讓很多人都方便了很多, 但是網上辦理的流程比較復雜,以下為大家分享網上生育服務登記步驟。
網上生育服務登記步驟1
一、微信掃碼登錄平台
(也可網上搜索:廣西生育服務證網上辦理平台二維碼)
二、新用戶注冊,密碼要求字母+數字+符號
三、注冊後為方便下次登錄平台,可點擊右上角先收藏
四、點擊申請生育登記
五、按要求填寫夫妻信息(姓名民族戶籍地現居住地等),戶口不在臨桂
城區但居住在臨桂城區的,可選擇居住地辦理
六、已生育小孩的請填寫孩子的信息,剛生育還未取名的,可先填寫不正
式的名字(例如:趙麗麗寶寶、張小寶),與上戶口沒有沖突。尚未生育小孩的不用填寫孩子的信息,直接點擊下一步
七、上傳證件照片
上傳身份證照片後,戶口本上傳處會顯示「無需上傳」,請刷新頁面後再繼續上傳
需上傳的照片:夫妻雙方戶口本首頁(有戶口地址那頁),戶口本本人那頁,身份證,結婚證(一本),已生育的孩子的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再婚的需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八、承諾以上情況及提供材料真實准確,點擊「完成」
九、修改或刪除申請
十、生育服務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網上申請成功後,將於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通過或者不通過都會發簡訊到注冊登記的手機號碼,沒有通過審核的,按簡訊提示到平台「證件查詢」處進行修改或刪除,審核通過的請於上班時間到就近的衛生計生服務所領證。
網上生育服務登記步驟2
關注微信公眾號,在菜單項上進入「生育登記」主頁面即可登錄生育服務網上登記平台。你是哪個省份的就關注當個省份的微信公眾號了。一般都是「健康加省份名稱」,比如健康浙江、健康北京等。
點擊「生育登記」進入生育服務登記首頁,界面上有「申報登記」「狀態查詢」"服務指南"。
點擊申報登記。首先填入女方信息,然後填入男方信息。內容包含:姓名、婚姻狀況、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戶籍地、現居住地等。一定要照實填寫。
填寫夫婦婚姻及孕育情況。內容有婚姻登記機構、婚姻登記證號、婚姻登記日期、生育登記孩次、當前孕育情況、孕周等。
申報登記地選擇,一般選擇男方戶籍為登記地比較好。選擇好後,還要對以上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簽訂「生育服務登記承諾」。正確填入自己的常用手機號。才能正常獲取驗證碼,以便收到辦證信息的.簡訊內容。
提交生育登記後,你的手機就會自動收到一條簡訊息,這條簡訊息的內容,能說明你的生育證是否辦理成功。或者點擊「狀態查詢」,輸入驗證碼,也可以查詢你的生育證的辦理情況。如果辦理好了,你可以自行列印出來。列印出來的生育證上面有二維碼,可以用手機掃出其的真實性。
網上生育服務登記步驟3
1、進入湖北醫保服務平台,並進行登錄,首次登錄需進行注冊(選擇「個人登錄」);
2、首頁點擊「我要辦」;
3、在服務目錄的「個人服務」欄目中,選擇服務類型為「業務辦理」,然後點擊「生育登記」;
4、按照系統提示輸入信息(*號為必填項目),必填項包括聯系電話、開始及結束日期、孕期周數、生育待遇申報人類別、胎次、配偶姓名、配偶證件類型、配偶證件號碼等。填寫完畢後還需上傳結婚證照片。
5、核對信息無誤後,點擊「提交」即可,如需重新填寫可點擊「重置」。
㈥ 生育注冊登記怎麼辦理
夫妻生育孩子的,實行生育登記,按規定享受婦幼健康、優生優育等服務。生育登記既可以在戶籍地辦理,也可以在現居住地辦理。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優化辦事流程,實行網上辦理、跨省通辦。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是科學把握出生人口態勢,精準提供婦幼健康、優生優育等服務的基礎性工作。
1.具備生育登記條件的個人:雙方或一方為我省戶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夫妻
2.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在懷孕後至生育後半年內主動到辦理機構辦理生育登記。
(1)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初婚夫妻
(2)擬藉助輔助生殖技術生育的,夫妻雙方可在懷孕前辦理生育登記.
(3)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均未生育子女,擬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擬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
1、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應當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持《結婚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等證明向男方或女方戶籍所在街道辦領取《生育服務證》。《生育服務證》經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計生辦蓋章後方為有效。
2、育齡夫妻符合政策規定,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應當在懷孕前辦理《生育服務證》。育齡夫妻應先向女方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單位審批後逐級報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鄉計生辦、區縣計生委審批。《生育服務證》經女方戶籍所在地區縣計生委蓋章後方為有效。
法律依據
《計劃生育管理條例》
第五條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㈦ 2020年可以異地辦理准生證嗎
可以異地辦理准生證
一、流動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現居住地村(社區居)委會填寫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動人口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申請表》交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二、女方現居住地鄉(鎮、街道)收到流動育齡夫妻申請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相關材料後,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信函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等形式,向夫妻雙方戶籍地鄉(鎮、街道)核實其婚育情況,同時備注說明要求戶籍地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核實情況,其中屬省內的要求戶籍地對未錄入信息系統的須及時錄入。
法律依據:《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開展湖南省計劃生育網上辦證服務的通知》二、網上辦證服務流程
(一)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辦證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需如實填寫夫妻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等基本信息,並按要求上傳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必要的證照圖片信息。
(二)生育登記服務受理。受理地接受申請人填報信息後, 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1.直接辦理。申請人填報的基本信息、婚育信息與全員人口信息一致,經受理地和協審地(包括夫妻雙方戶籍地和現管理地)核對婚育信息無誤且符合登記要求的,直接按照《管理辦法》進行登記。
2.核實填報信息後辦理。申請人填報的基本信息、婚育信息與全員人口信息有誤差的,受理地根據具體情況按以下方式解決:一是受理地為戶籍地的,由受理地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核實對象基本信息並更新全員人口信息。二是受理地為非戶籍地的,則由受理地發送協查信息至戶籍地或協審地核實,並由戶籍地更新全員人口信息。三是受理地和戶籍地均對申請人填報信息不予認可的,則需提示申請人帶相關證件原件至戶籍地新建或修改全員人口信息。信息核實時限遵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生育已超過一年的,只登記生育事項。
3.不予登記。經核實,申請人提供虛假基本信息、冒充他人、申請登記孩次或承諾婚育事項與事實不符的,一律不予登記。
㈧ 辦理生育登記證的單位怎麼選
辦理生育登記證的單位選:
可任意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計劃生育委員會申請辦理,領取生育證發放登記表按實際情況進行填寫。並由夫妻雙方所在地村(居)委會或街道辦蓋章確認,有工作單位的給工作單位確認。
㈨ 廈門翔安民安街道准生證哪裡辦
向街道計劃生育部門申領生育證。
一、生育證的申請(一)戶籍在本省或婚嫁並常住在本省、符合《條例》規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可以中請領取生育證。(二)實行生育第一孩登記領證,再生育審批發證制度。(三)城區符合生育第一孩條件的夫妻,在懷孕後,向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第一孩生育證。農村符合生育第一孩生育條件的夫妻,在懷孕前,向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第一孩生育證。個別因特殊情況未能在懷孕前領證的,經夫妻雙方書面說明且理由充分的情況下,可以在懷孕後補證。(四)申領再生育證的,必須符合《條例》第六條至第十條規定,在懷孕前向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申領《再生育審批表》,並經縣(市、區)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申領生育證。(五)領取第一孩生育證,必須提交下列材料,1、雙方戶口簿,2、結婚證,3、育齡婦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六)申請再生育的,除上列材料外,還須提交,1、第一孩生育的有效證件,2、《福建省辦理再生育申請和審批有關事項的規定》所要求的材料,3、目前未懷孕的證明材料。
福建省生育證管理辦法,為保障公民依法行使生育權,加強生育證的領取、發放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水平,促進計劃生育法制建設,根據《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