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有的房子產權是50年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50年產權住宅,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
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
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50年產權住宅與普通住宅項目的不同:
很多購房者渴望了解「50年產權住宅」項目與普通住宅項目有什麼不同。主要以下五點主要區別:
一、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二、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三、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B. 未婚男方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產權上寫明各佔百分之50女方是不是有一半
首先註明一下,未婚男人全款買房,房產證上是不能加女方名字。國家政府對商品房房產證的管理規定,沒有結婚證不屬於合法夫妻,是不能加名字。說正題,假如未婚男方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可以加女方名字,產權上寫明各佔50%,就從法律上明確女方占房產產權的50%,這是沒有任何疑議的。
C. 廈門幼兒園入學中父母產權要大於50%的問題
你好,幼兒園入學中父母產權要大於50%的問題,有的學校需要,有的不需要。一般省示範小學才需要,一套房子,產權人有您的父母(或其他人)、您與您夫人,產權證上所標的產權您父母(或其他人)佔百分50、您及您夫人也佔百分五十,這就不足條件。如您及您夫人佔百分51產權或以上,那就行了。
D. 房產證50年是什麼意思
產權證上的50年是指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land user)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E. 為什麼有的房子產權是50年50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50年產權房,屬於房地產開發中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不完全一致的情況。非住宅用地按照住宅使用功能設計和建設,能滿足居住需求,但其房屋性質非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或50年,市場上稱此類物業為「40年或50年產權房」。
50年產權 房,屬於 房地產開發 中 土地 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不完全一致的情況。非 住宅用地 按照住宅使用功能設計和建設,能滿足居住需求,但其房屋性質非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或50年,市場上稱此類物業為“40年或50年 產權房 ”、“ 商用住宅 ”。那麼,為什麼有的房子產權是50年?50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一、為什麼有的房子產權是50年呢?
土地性質實在 開發商 拿地的時候就已經明確定了。商用或住宅性質是隨著城市規劃和建設發展,政府從區域發展需要為該土地定出合理的功能性質,如新開區域的商業 配套 用地,是為區域居住提供的未來生活配套。
但現實卻是:在新興區域發展初期,由於房地產開發不成熟、入住人口少等原因尚不具備較好的商業氛圍,如果堅持開發純商業用房將很可能與市場脫節,銷售艱難;而住宅價值明顯較高,且易於銷售變現。因此,開發商大多都會採取變通方式——部分項目在產品規劃上不完全按照地塊控規性質的限制,在功能上偏向住宅功能,結合市場效應,從而出現了 綜合用地 、用地上的住宅項目,也就出現了50年產權的住宅。
二、50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看我為大家分析一下50年產權房的優點和劣勢。
50年產權房的優點:
1、 地段 好:這類項目往往處在較好的位置,地段稀缺。周邊居住氛圍成熟,交通便利。一方面,有的項目本身立項是 寫字樓 ,因而可以;另一方面,可以將房子出租給小公司, 租金 遠大於 普通住宅 。
2、門檻低:低總價的門檻,是“40年、50年產權住宅”受客追捧的主要原因。單價比周邊其他項目的價格每平方米低幾百元到千元,面積主要集中在30平方米-90平方米之間,是一些30平方米-50平方米的 戶型 ,對於許多初次置業的青年人或者,門檻較低,接受度高。
50年產權房的劣勢:
由於土地性質是商業兼容住宅、綜合用地,即便開發成了住宅,但由於收費標准不同,生活費用、 買房 稅費 以及二次交易費用都將高出70年的住宅一大截。
1、生活費用不確定:按商業用途規定,水、電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水和電的價格都大概貴1倍左右。但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與政府協商,承諾能按民用水電標准收取,但具體怎麼交法還是 交房 了才真正知道。
2、稅費無優惠: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 契稅 享受減半政策,為1.5%;而40年、50年產權的住宅,契稅按3%繳納。
3、貸款限制:買此類物業一般不能申請 公積金貸款 。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 銀行貸款 的方式,只能貸五成或六成; 利息 也不同,樓要高1%左右的利息,每個月要多交利息費用。
4、產品結構受影響:物業受朝向、採光、 進深 等限制較少,居住舒適度較普通住宅低,一般沒有露台、空中花園等。
以上內容是為什麼有的房子產權是50年,以及50產權的房子能買嗎的相關知識,目前左右房地產價格的主導因素還是市場為主,不過,國家政策的持續調整和法規適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對 房屋產權 及其價值的理解, 購房 者也將更加理性。
F. 房屋兩人共有和各佔50%有什麼區別嗎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不同,區別如下:
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人,對全部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財產關系一般發生在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較為典型的是基於夫妻關系而發生的夫妻共同財產關系,以及個人合夥和企業之間的聯營,也會出現共同共有財產的形式。
按份共有:又稱為分別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分別對其共有財產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一種共有關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78條第二款的規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
G. 房產證夫妻共有和各佔50%有什麼區別
說白了就是一個需要夫妻同意才能轉讓抵押等等,另外一個50%就可單獨轉讓或抵押。
區別:
第一,在共同共有中,只有當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才能對共有財產進行分割並確定各共有人的份額。比如夫妻共有財產就是共同共有財產,只有當夫妻離婚以後,才能對夫妻共有財產分割;而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都有權利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是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共同共有是不確定份額的共有,各個共有人對共同財產是享有同等權利的,承擔同等的義務;而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財產份額,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以及承擔義務。比方說按份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份額進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如果進行抵押的話就必須經過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第三,在對外的關系中,如果按份共有入侵犯了他人的權利,如果義務是可分的,則共有人只按照自己的應有部分對第三人承擔義務,承擔按份責任。例如,可分割的共有物的交付義務,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應有部分的比例對第三人負責。而如果義務是不可分的,則共有人應當對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例如,共有物所產生的共同侵權賠償義務等。而如果是共同共有人,則不存在按份負責之說,應當一律承擔連帶責任。
H. 多少呢,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一般都50%嗎
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一般都50%嗎;這是沒有規定的,都是兩人協商,可以按不同份額比例分配。。。
如果在房產證上沒有明確雙方各占的比例份額,就是各佔50%的房產權。
如果是在房產證上寫有雙方各占份額比例,就按所寫的各佔比例所有房產權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