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廈門醫保卡丟了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醫保卡補辦方法有:1、撥打醫保服務熱線12333(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報失。報失時,應據實提供參保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醫保卡》卡號和單位名稱等信息。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後電話掛失成功,並在1小時內停止該卡的結算。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錯誤,造成電話報失不能確認的,參保人應及時辦理書面報失。2、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辦理書面報失手續,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掛失操作成功後,在1小時內停止該卡的結算。前往發放醫保卡的機構開具遺失證明;前往便民服務中心或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補辦新卡的手續;辦理新卡手續要領取新卡,通常需要等待15個工作日,現在統一為社會保障卡,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貳』 廈門醫保卡丟了怎麼補辦
廈門醫保卡丟了先撥打咨詢電話12333辦理電話掛失。然後及時到就近的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掛失、更換手續(電話掛失至櫃台辦理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因此首先電話掛失)。重新辦理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卡。2、如委託他人辦理,需同時攜帶委託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台港澳人員提供通行證、返鄉證原件)。如系統查無二代身份證照片信息的,還需要提供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頭像一張。3、帶補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有銀聯標志的廈門地區銀行卡可進行自助辦卡。若換卡前後為同一銀行,本人憑有效證件到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憑銀行的《掛失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受理社會保障卡的申領,時間為45個工作日。領到社會保障卡並注資後,原醫療保險卡內金額自動轉到社保卡,無需辦理清戶。若換卡前後非同一銀行,領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樣。但原醫療保險卡內的金額不會自動轉到社保卡,需要憑有效證件到所參保區的社保分中心,開具《職工醫療保險卡清戶通知單》。憑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到原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醫療保險卡的清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叄』 廈門的醫保卡丟失了,怎麼補辦
社會保障卡丟失或被盜,先撥打咨詢電話12333辦理電話掛失。然後及時到就近的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掛失、更換手續(電話掛失至櫃台辦理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因此首先電話掛失)。
一、辦理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卡。
2、如委託他人辦理,需同時攜帶委託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台港澳人員提供通行證、返鄉證原件)。如系統查無二代身份證照片信息的,還需要提供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頭像一張。
3、帶補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有銀聯標志的廈門地區銀行卡可進行自助辦卡。
二、其他說明
1、辦理新卡工本費:25元。
2、社會保障卡掛失補辦新卡後,舊卡自動失效,所有信息都轉移到新卡上。新卡只有卡號(制卡時生成的流水號)發生變化,其他信息均不變。
(3)怎麼補廈門的社保卡擴展閱讀:
一、以下情況醫保不予支付:
1、在非定點醫療結構就診或非定點零售葯店購葯的(急診除外);
2、因本人打架斗毆、吸毒或其他違法行為造成自身傷害的;
3、因酗酒、自殺、自殘等原因進行治療的;
4、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以及根據國家或當地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情況。
二、醫保報銷公式:
(總費用-門檻費-自費-超支費用)*(75+年齡*0.2)%,正常情況下,實際報銷比例在20~60%不等。自費葯是不予報銷的,乙類葯品報銷80%,床位費有限額,按規定的一些檢查費和診療費也不能報銷。
『肆』 廈門社保卡丟失怎麼補辦
當事人丟失社保卡的,可以致電社保部門或者到社保部門做掛失處理,之後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轄區人社部門進行補辦,委託他人代辦的,須同時提供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國家建立的是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的身份號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伍』 廈門社保卡丟失如何補辦
法律分析:辦理流程:1、社會保障卡丟失或被盜,建議先撥打咨詢電話12333辦理電話掛失。2、盡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辦理掛失、更換手續(電話掛失至櫃台辦理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3、到市政務中心一樓農業銀行繳納社保卡製作工本費。4、社保卡管理科與制卡公司做好制卡材料和已制卡的交接工作。5、領卡人憑收費票據到原經辦的社保機構領取新製作的社會保障卡。自櫃台受理掛失、更換之日起5個工作日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陸』 廈門社保卡丟失後怎麼補卡
辦理社會保障卡掛失補卡、更換手續須知x0dx0ax0dx0a1、社會保障卡如丟失、被盜或損壞,須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時到就近的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掛失、更換手續;如委託他人辦理,需同時攜帶委託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x0dx0a2、社會保障卡丟失或被盜,也可撥打咨詢電話12333先辦理電話掛失,並盡快到就近的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掛失、更換手續。電話掛失至櫃台辦理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x0dx0a3、憑收費票據到原經辦的社保機構領取新製作的社會保障卡。自櫃台受理掛失、更換之日起5個工作日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x0dx0a4、社會保障卡因丟失、被盜或損壞需辦理新卡的,工本費為25元/卡。x0dx0a註:照片要求參照二代身份證標准,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景為白色,必須著深顏色衣服,無邊框,人像清晰.x0dx0a辦理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x0dx0ax0dx0a您好!若有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應按規定給與繳交社保,社保卡丟失不會影響社保繳費,廈門市社會保障卡丟失應按規定掛失補辦,辦理手續具體請查看xm12333.com—服務指南—社保綜合— 辦理社會保障卡掛失補卡、更換手續須知。
『柒』 廈門社保卡丟失如何補辦,廈門社保卡掛失補辦流程和地點
社保卡掛失
電話掛失
電話掛失時,工作人員首先通過電話問答的形式核對掛失人的真實身份,核對無誤後,掛失生效。掛失電話:0592-12333
書面掛失
社會保障卡遺失後,持卡人可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及復印件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算機信
銀行掛失
持身份證到辦理銀行各網點辦理掛失和補辦手續。
可通過廈門市社會保障卡網上服務廳,網址為:https://app.xmhrss.gov.cn/login.xhtml(需要登錄)進行掛失。
辦理材料
1、廈門社保卡相關聯銀行(憑本人18位身份證去銀行辦理),在借記卡中存入足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金
2、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張(A4)
辦理流程
1、社會保障卡丟失或被盜,建議先撥打咨詢電話12333辦理電話掛失
2、盡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辦理掛失、更換手續(電話掛失至櫃台辦理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3、到市政務中心一樓農業銀行繳納社保卡製作工本費
4、社保卡管理科與制卡公司做好制卡材料和已制卡的交接工作
5、領卡人憑收費票據到原經辦的社保機構領取新製作的社會保障卡。自櫃台受理掛失、更換之日起5個工作日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費用:每卡25元
辦理地點
1、雲頂北路842號,廈門市政務服務中心二層A廳3號或4號窗口
2、社保經辦機構
廈門市集美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電話:0592-6213657
地址:廈門市集美區誠毅大街1號之1集美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捌』 廈門社保卡丟失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社會保障卡丟失或被盜,建議先撥打咨詢電話12333辦理電話掛失。盡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辦理掛失、更換手續(電話掛失至櫃台辦理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到市政務中心一樓農業銀行繳納社保卡製作工本費。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十三條 從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拒不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或者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故意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
(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挪用、扣壓、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