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廈門人才引進政策
法律分析:為認真貫徹落實《廈門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快引進、培養、集聚適應廈門經濟轉型升級、產業結構優化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帶動技能勞動者隊伍素質整體提高,特製定此引進政策。
法律依據:《廈門人才引進細則及補貼詳情》
第一條 指導思想。以服務廈門先進製造業(十三條產業鏈)、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為目標,以實施高技能人才「三個六」培養工程為抓手,緊緊抓住引進、培養崗位使用、激勵評價等環節,充分發揮企業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主體作用,重點引進一批高技能拔尖人才,培養造就數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藝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隊伍。
第三條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崗位一線,熟練掌握專門知識和技術,具有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崗位技術人員。高技能拔尖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達到省、市行業領先水平,能夠滿足廈門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需要以及產業結構調整急需,由用人單位申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合格並滿足引進要求的技能人才。
❷ 廈門人才引進落戶條件有哪些
一、廈門人才引進落戶條件有哪些
1、廈門人才引進落戶條件如下:
(1)全日制專科緊缺專業,35周歲以下;
(2)具有地市級以上人事部門頒發的中級職稱及以上;
(3)擁有發明專利;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後等,年齡45周歲以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落戶口手續怎麼辦理
1、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
2、公民領取遷移證件,並注銷戶口;
3、公民需要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入戶。
❸ 廈門人才引進碩士政策
法律分析: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以及獲得教育部認可的碩士以上學位歸國留學人員,按碩士每人3萬元 、 博士每人5萬元發放生活補貼。據初步了解,此項補助標准為全國同類城市中最高 。 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將大大增強我市對高學歷人才的吸引力,為我市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建設「五大發展」示範市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按照此前的數據測算,我市每年預計將有約3500人可享受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廈門市人才引進暫行規定》 第五條 引進的人才主要包括:
(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或相當層次的人員,下同);
(二)「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人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博士生導師,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三)教授、博士後出站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
(四)博士學位獲得者,年齡不超過40歲;
(五)其他專業急需的人才。
❹ 廈門人才引進政策
【法律分析】:A類人才:購房補貼每人每年10萬元,最長發放期限10年,累計不超過100萬元;租房補貼每人每月5000元,最長發放期限5年,累計不超過3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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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廈門人才引進落戶條件有什麼
落戶政策
在廈就業創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或年齡45周歲以下往屬本科生,或連續在廈繳交社保1-3年,年齡35周歲以下往屆專科生,或未取得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留學人員,均可落戶。
拓展資料
一、國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才(憑身份證、畢業證書或人才入選憑證、學信網查詢學歷證明報告等有效憑證及在廈連續墩交三個月社保證明),符合規定的可申請直接辦理准遷手續,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二、生活補助
對2021年7月1日起新引進的全日制畢業生,按照博士(不超過40周歲)每人8萬元,碩士(不超過35周歲)每人5萬元,「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學本科(不超過30周歲)每人3萬元,其他高校應屆本科每人1萬元進行發放。企事業單位博士後工作站在站博士後人員可申請10萬元/年、最長兩年的生活補助。
市人社局職稱管理與專家服務處。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近5年內畢業於符合條件著名院校優勢專業的博士,來閩後可申請在廈認定「福建省高層次人才」可申請最高25萬元的安家補助。高層次留學畢業生可申請生活津貼2000元/月,最長五年。軟體信息企業擔任中層及以上技術職務或在重要技術崗位任職且年薪達到社平工資3倍以上的,可申請最高3萬元/年、最長三年的生活補貼。
新引進的外省及部居免費優秀應屆師范生可申請最高20萬元補助。廈門生源及在廈大中專院校(合中等職業院校、技校等)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參加見習可申請見習補貼1980元月,最長一年。
鼓勵社會機構批量推薦優秀博士生來廈短期服務,經認定可享受2000元交通補助、最高3000元/月薪酬配套補貼,優先安排租住人才公寓。
三、配偶安置
2021年7月19日起,新引進到廈門有關單位的廈門高層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為異地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符合我市調配有關規定的,可根據原工作單位性質,按對應原則統籌安排工作;其他崗位的人才配偶安置由市有關部門積極給予協調。
四、子女就學
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由市、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子女入學。
五、安居保障
「三高企業」(即高技術、高成長、高附加值企業)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住房大學畢業生可申請最高70㎡公租房,不受戶籍限制:符合條件的廈門戶籍無住房骨幹員工可申請最高70㎡的保障性商品房。適時更新《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A+(傑出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購100㎡-200㎡人才住房(銷售價格原則上優惠55%),或可申請130萬-1000萬元購房補貼,或可申請每月6000元-10000元租房補貼。
本地「雙一流」建設高校應屆博士畢業生、博士後留廈就業,可認定C類人才,申請最高100㎡人才住房。
人才類型確認及購(租)房補貼人才住房。2021年1月1日後首次來廈就業、創業且30周歲(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畢業生(包含往屆畢業生),以及經各區(管委會)認定的、符合產業發展需要的30周歲(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技術骨幹人才,可按規定申請5年內住房實物配租(按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評估租金五折)或租金補貼(思明、湖裡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滄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
六、就業創業扶持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3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市人社局:0592-12333
閩籍40歲以下,本科以上學歷人才在廈首次創業的,首次創業且3年內獲得100萬元以上風險投資的,投資滿一年後,經申請認定按單個項目融資總額的10%、最高50萬元給予資金補。符合條件的留學畢業生可申請最高50萬元創業資助。
在廈門市金融系統連續全職工作滿2年並符合條件的金融從業人員可申請每人最高5萬元的職業資格報考補貼。
七、引進生優惠
符合條件的黨政類應屬碩士引進生到任後掛職同安或翔安區科技鎮長助理(正科級),可申請5萬元獎勵補助;國企類應屆博士、碩士安排二級公司副總、總助職務,可分別申請8萬元、5萬元獎勵補助,申請最高40萬元購房補助;教育科研類、醫療衛生類、規劃建設類應屆博士、碩士直聘副高、中級職務、可申請8萬元、5萬元獎勵補助,申請最高50萬元購房補助,50萬元生活補助。
❻ 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
一、根據《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2020年版)》和《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實施意見》等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廈門市高層次及骨幹人才類型確認和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申報受理工作。現就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高層次及骨幹人才類型確認
(一)人才類型確認申報時間2020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二)人才類型確認申報對象:
(1.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符合人才基本條件和高層次(或骨幹)人才評價認定標准,擬按政策規定申請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的在職在崗人才。
(2.已按《廈門市企事業單位人才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取得人才住房且符合現有高層次人才條件標準的在職在崗人才(經認定確認後,可參照廈委辦發〔2019〕46號第八點享受有關比例贈送和購買商品住房的政策)。
(3.已按《廈門市創新創業人才住房優惠暫行辦法》或《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實施意見》獲批享受人才住房補貼,仍在約定服務年限內,且符合現有高層次人才條件標準的在職在崗人才(經認定確認後,可按新的補貼標准享受剩餘年限對應的補貼或補差)。
(三)人才類型確認申報方式採取網路申報方式。人才經用人單位審查同意後,由單位登陸市人社局網站(http://hrss.xm.gov.cn/)網上辦事大廳,通過登記注冊的賬號進入單位網廳,選擇人事人才項目中的「人才確認及住房補貼」申報平台,按照平台提供的操作指南,如實填寫申報人才類型確認,並按要求掃描上傳申報表及證明材料。
拓展資料:廈門市高層次人才分為A+(傑出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等四類。A+類:傑出人才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圖靈獎、菲爾茲獎、普利茲克獎、邵逸夫獎等國際著名獎項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4.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5.美國、日本等科技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
6.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入選者;國家級頂尖人才和創新團隊項目入選者。
7.經市委人才辦按程序研究確認,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頂尖人才。
❼ 廈門市關於進一步做好人才引進工作的若干規定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人才引進工作,更好地實施「科教興市」方針,推動我市經濟建設再上新台階,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 繼續貫徹「引進國內人才和引進海外人才並舉」的方針,積極引進高素質的符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第三條 企業作為引進人才的主體,應加快引進人才步伐,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各職能部門應為企業引進人才提供服務和方便。第二章 引進對象第四條 凡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所急需的人才均屬引進對象。第五條 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特別是國內外名牌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第六條 引進的重點人才包括:
(一)掌握高新技術的優秀人才;
(二)教學、科研領域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三)擁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擁有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人員;
(四)在應用技術領域取得突出業績的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人員;
(五)曾到國外高等院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以上的出國留學人員和在國內已取得重點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高級職稱後,到國外跨國公司、大企業工作兩年以上或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取得突出成果的出國留學人員;
(六)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復合型高級人才。
市有關部門負責對全市急需引進的人才情況進行摸底,由市人事局根據摸底情況進行匯總、確定並定期公布引進對象的具體要求。市人事局根據公布的要求對象,予以特事特辦。第三章 優惠政策第七條 根據每年年底向社會公布本市緊缺專業的明細目錄。對屬本市緊缺專業的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的骨幹人員和在國外獲得學士以上學位並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學人員,有關部門可主動發商調函或接收函。其配偶隨調材料齊全,有關部門應隨報隨辦;其子女屬於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視同本地畢業生源,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第八條 凡屬引進的人才及隨調、隨遷人員均免交城市增容費。第九條 屬我市緊缺專業的國家重點名牌大學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我市企業已同意接收的,可放寬審批時限。第十條 對屬本市緊缺專業的、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本人願意到廈門就業服務但尚未找到工作單位者,市人事局可出具落戶證明,市公安局辦理常住戶口。第十一條 對我市引進的重點人才除執行第七、八、十條所規定的政策外,還實行如下政策:
(一)從外地和國外引進的,不受城市人口落戶指標限制;短期工作的或留學人員本人不願意遷入的也可不遷入戶口,只辦理暫住戶口。
(二)急需引進到衛生、教育、科研等事業單位的重點人才,若接收單位人事編制已滿,可專項向市委組織部、市編委、市人事局提出申請,專項批辦,市財政局根據用人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及增加的編制核撥經費。
(三)身體健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夫妻雙方可同調,也可先調一方。配偶一方屬市緊缺高級人才的,另一方在廈就業有困難的市有關部門給予協助推薦就業,有關單位應給予支持。
(五)配偶、父母和子女隨遷人數不受限制,子女由異地、境外(國外)轉入,要上中小學或幼兒園的,允許擇校入學或入園就讀,免收擇校擇園費用。其中留學歸國人員,引進時其子女參加中招的,可參照歸僑子女有關政策,享受照顧分錄取。
(六)未成年子女入戶問題,可選擇隨母或隨父,不受分期分批解決的限制。
(七)來廈定居工作的,住房原則上由用人單位優先給予解決,其中到「三資」企業或民營企業工作的,住房面積不受限制。用人單位因住房問題解決不了而又屬急需引進的可向市人事局申請購買優惠價的引進人才住房(專項統建房指標)。或者採取發給一定住房補貼,由個人自己解決住房。市政府撥出一定數量的統建房作為專家公寓供引進人才個人或單位租用。
(八)引進人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數,實行專項專報,單列下達。引進後做出較大貢獻的,可提前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做出突出貢獻的,可越級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九)凡在國外跨國公司、大企業工作後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來廈工作後其職稱可按國內相關職稱予以認可。
(十)引進人才原已具有國內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引進後仍繼續從事職務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資格確認和重新辦理聘任手續前,原工資標准低於調入單位同等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工資標準的,按調入單位同等條件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標准確定;高於調入單位同等條件的,予以保留。學成回國留學人員及到國外進修取得突出成果的人員,其工資待遇可比同級同類人員高定二到四級工資。經資格確認後,給予聘任並兌現相應工資待遇。引進人員到企業工作的,其工資待遇由人才價值和市場供求關系決定不受限制。符合享受政府津貼人員選拔條件的,給予優先推薦。
(十一)對辭職、離職或被辭退後來我市工作的,經市人事局批准後,可予辦理重新錄用手續,其辭職前和重新錄用後的工齡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十二)引進人才的連續工齡視同本單位工齡享受各項工資福利待遇。
(十三)引進人才的社會保險必須按有關規定轉移。凡經市人事局批准引進包括重新錄用的,社會保險繳費指數按本市社會平均工資指數1計算。超過本市平均水平的則按實際計算。用人單位在為其交納社會基本養老金外,可在引進時再為其一次性繳納一筆養老基金,全額進入個人帳戶或進入補充養老保險,以提高其退休待遇。
引進人才中經資格確認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退休時退休金低於本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加補貼予以計發退休待遇。
(十四)引進人才的醫療保險按我市現行規定執行。
(十五)到企業工作的,經用人單位和引進人員雙方商定,引進人員享受其他方面的優惠待遇不受限制。
❽ 廈門人才引進政策
一、引進具有本科、碩士學歷或具有中級職稱人才的優惠政策
[允許單調]允許夫妻一方單調,符合計生規定的未成年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遷入。
[戶口]凡屬引進的人才及隨調、隨遷人員不受在調入工作單位所在地入戶的限制,允許在全市范圍內(不分島內島外)按其居住地(應提供住房證明)就近辦理入戶。
[流動方式、工齡計算]對辭職、離職或被辭退後來我市工作的,經市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後可予辦理重新錄用手續,其辭職前和重新錄用後的工齡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安家費]從外地引進的,由用人單位按戶一次性發給安家費,獲得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的人員5000元,其他人員2500元。
二、引進高層次人才(高層次人才是指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專業人才)優惠政策
對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除享受引進本科、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人才的優惠政策外,還享有如下優惠政策:
[職稱確認]從省外(含部屬單位)引進的具有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經市職改辦確認,即頒發本市有效的資格證書。
拓展資料:[生活津貼]從省外引進到我市國有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每人每月發給生活津貼500元。
[社會保險]引進人才中具有高級職稱的社會保險費凡經市人事局批准引進包括重新錄用的,社會保險繳費指數按本市社會平均工資指數1計算。超過本市平均水平的按實際計算。用人單位在為其繳納社會基本養老金外,可再為其一次性繳納一筆養老基金,金額進入個人賬戶或進入補充養老保險,以提高其退休待遇。引進人才中經資格確認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退休時退休金低於廈門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可按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加補貼予以計發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廈門市技能人才落戶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技能人才指:(一)取得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核發的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屬於本市急需(緊缺)技術工種且為本單位骨乾的技能人才;(二)參加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福建省一、二類職業技能或本市A類職業技能獲得技術能手稱號的。
❾ 廈門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法律分析:1、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轄區范圍內企業和市、區(園區)屬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新引進人才。
2、本辦法所稱的新引進人才,是指自2017年7月10日起,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准新引進我市轄區工作且符合條件的人才。
法律依據:《廈門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第五條 其他
(一)新引進人才只能享受一次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不得重復申報。未通過審核的,可在引進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二)新引進人才引進時點以首次引進時經市組織、人社或教育部門簽署入廈報到的時間為准。因學歷晉升以全日制畢業生或歸國留學人員再次辦理人事關系入廈手續的,以學歷晉升後首次辦理畢業生接收或歸國留學人員引進的時間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