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廈門補辦異地身份證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應當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要及時審核簽發。受理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證件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第二條第四點規定:規范證件制發程序。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應當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要及時審核簽發。受理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證件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⑵ 身份證最快幾天能補辦出來
一、補辦身份證最快幾天
如果是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辦理加快的,只需要4-5天時間就能領取。因為辦理身份證分以下兩種辦理:
1、第一種是加快辦理,只需要4-5天時間就可以到派出所去領取,因為加快辦理,是由EMS快遞送達。但收費要貴些。
2、第二種是普遍通辦理,是由郵政普通平郵送到辦理派出所,需要7-10天時間,才能領身份證。這種收費就便宜些了。如果是異地辦理身份證,時間就更長了。
二、補辦身份證流程
身份證丟失,要及時申請補領,盡快攜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並重新填寫《常住人口(申領身份證)登記表》,經本人核對確認簽字。民警將會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後,對身份證補辦人進行信息採集和證件辦理。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的規定,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二代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遺失補領、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⑶ 身份證辦理最快幾天能拿到
身份證丟失之後,需要先到當地的派出所掛失,之後補辦一張身份證,補辦身份證一般都需要四十天左右的時間。如果有需要可以申請加急辦理,繳納加急辦理的費用之後,最快需要7個工作日就能領到新證。
在掛失到領到新身份證之間的這段時間,在轄區派出所就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這種身份證在派出所內就可以制辦完成,只需要1-3個工作日,法律效力和二代身份證無異。
辦理身份證的注意事項
1.辦理身份證的時候需要帶上戶口本原件,到指定窗口辦理;
2.戶口本不在身邊的,可以托親屬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一張戶籍證明,用這一紙證明也可以辦理結婚證;
3.公安機關的戶籍科一般只有周一到周五上班,需要辦理身份證的同志要在工作日辦理。
4.辦理身份證之後,公安機關會發給當事人一張回執單,身份證辦理成功之後,公安機關會有通知,屆時憑借這張回執單就能拿到身份證。
身份證丟失不用慌,按照規章制度一個月之內一定能辦下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⑷ 廈門身份證辦理要多久
法律分析:《居民身份證》20個工作日完成(加急證10個工作日),如果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則當日領取。省外異地換領補領60日內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⑸ 身份證丟失最快幾天能補辦出來
身份證丟失補辦可以在六十日之內拿到,最長三個月之內。申請補領身份證需要攜帶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前往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之內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最多延長不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補辦流程有如下:
(1)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辦;
(2)填寫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
(3)交第二代身份證相片4張;
(4)查驗戶口本、登報遺失聲明;
(5)已辦過第二代身份證的超過半年要帶一張一寸普通相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⑹ 身份證補辦最快多久可以拿到
身份證補辦如果是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辦理加快只需要4-5天時間就能領取,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從公民申請辦證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能超過3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中國公民在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中國未滿16周歲公民,可以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⑺ 身份證丟失補辦要多久能拿到
身份證丟失補辦,要兩個月才能拿到。交通不便的地區,拿到補辦身份證的時長,最長不超過3個月。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的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1、進行照相工作,照身份證上的個人形象照片,如果就身份證的照片仍可以辨認出本人,而且符合身份證照片的相關要求,則可以不再重新照照片,而是可以繼續使用原來的照片,身份證照片一定要能夠最真實的反應身份證本人的真實面貌,規格要在32到26_,7-21像素等要求;
2、更換身份證的人,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更換身份證事宜時,要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本人的戶口本,舊的身份證,20元的工本費,還有要第二代身份證數碼照片的回執,如果身份證的照片真實性依然存在,那麼就可以不交照片回執。最後最重要的是,關於第二代身份證,國家規定要輸入指紋進行錄入,一般通常是左右手的大拇指,特殊情況可以其他手指;
3、辦理證件的步驟,需要經過幾個程序幾個部門的批准,主要是現有派出所製成制證信息,然後交由相對應的公安局進行審核工作,然後再傳給市公安局,進行進一步審核工作,審核通過後,打包集中起來上傳,最後由省公安廳身份證的製作中心製作身份證;
4、取回證件。省公安廳將居民身份證製作中心將身份證進行下發,發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進行核實然後下發到派出所,最後由派出所通知公民,公民需要拿著身份證領取憑證領取新的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
⑻ 身份證丟了,最快要多久能拿到
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辦理身份證期間,急需用身份證的,可以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規定三天取證,一般當天可以拿到,有效期三個月,臨時身份證與正式身份證一樣,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⑼ 身份證丟失補辦最快多久能拿到
1、身份證丟了最快能六十日辦下來。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申請領取 居民身份證 的,應當按照要求提交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公安機關受理後,應當在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可以適當延長時間,但不得超過三十日。
⑽ 身份證丟失補辦最快要多久
【法律分析】:身份證丟失補辦身份證最快也要20天到一個月,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30日,但這期間使用身份證不是沒有辦法,可以同時申請辦理一張臨時身份證,最快當天就可以拿到。臨時身份證,在3個月的有效期內,與正式身份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使用完全一樣,有些地方辦理身份證需要3個工作日,通常是1到3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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