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生兒怎麼落戶口
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如下:
第一步,先去醫院拿出生證明;
第二步,需要提前准備的資料如下,嬰兒父母結婚證原件並復印其中一本結婚證;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嬰兒父母雙方戶口本並復印首頁和父母雙方當頁;超過一整年未落戶的還需提供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第三步,去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給寶寶上戶口。
⑵ 廈門戶籍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新生寶寶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很多父母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父母除了要照顧好他們以外,還要保證他們有身份,就是給他們上戶口。上戶口需要去派出所,但是需要帶著一些證件,那麼新生寶寶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父母要帶著身份證、准生證、寶寶的出生證明,還有父母雙方的戶口本、父母的結婚證這些資料給寶寶上戶口。給寶寶上戶口的時間在寶寶出生後一個月內,各個地方的要求不同,有的地方最晚的期限在半年。父母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選擇給寶寶辦理戶口的時間。
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沒有在一起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商議好,將來寶寶的戶口要上到哪裡,他可以跟著父母一方的戶口在一起。國家沒有強烈的要求寶寶的戶口要上在哪裡,都是秉著夫妻自願的原則辦理的。
在有效期內,辦理戶口的父母,一般在半小時內就可以將戶口拿出來,不會耽誤父母太多的時間。如果超出了有效的期後,就需要提前遞交申請,等到派出所受理後,才可以進入下一步,不過這期間需要的時間就會很長,一般需要半個月到二十天的時間。
⑶ 派出所辦理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周歲以上人辦理落戶需要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一、落戶口需要什麼證件
如果是你自己要落戶口要原來的戶口簿和身份證,新生兒您所需要以下證件。
1、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准生證》
3、男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落戶通知單》
4、《結婚證》
5、女方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兒未落戶證明
6、男方的戶口簿。到男方戶口所在派出所窗口辦理即可
二、新生兒落戶口
(一)辦理條件
1、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3、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廈門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
(四)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戶籍窗口當場辦理,屬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報出生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查核實的,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核准。
(五)新生兒上落口具體流程:
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戶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戶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戶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復印後單位存檔)。
(2)帶好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委會核實後,會寫上「核實無誤,准予入戶」並蓋居委會公章,然後告訴你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准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復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戶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准予入戶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准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常辦理。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界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⑷ 廈門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新生兒戶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
3、夫妻雙方結婚證;
4、凡是婚內新生兒申報戶口超過出生時間-年的,除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出具嬰兒母親生產時所在醫院分娩證明或者病例檔案復印件。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⑸ 廈門未婚生子怎麼上戶口
一、辦理條件 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廈門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⑹ 廈門入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廈門入戶口需要的條件具體如下:
1、持有《廈門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4、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6、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
7、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8、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9、按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