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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公交不能帶什麼

發布時間: 2022-12-24 19:17:56

① 公交車帶貨規定

法律分析:以西安市為例,公交車上攜帶貨物的規定如下:

乘客攜帶行李物品超過25公斤,大小超過一人站立面積(0.125平方米/人),長度1.5米,有礙車輛運行和乘客安全的,一律不準乘車,若在行李不影響車輛運行和乘客安全的情況下乘車,必須酌情購票一張或若干張,但行李物件不得佔用座位。乘客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乘車,不得攜帶有礙他人安全、衛生的物品,如:鋒利、有毒、腐蝕、腥臭、家禽、寵物等物品乘車。

法律依據:《西安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第四十二條 乘客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的票價支付費用或者主動出示有效乘車憑證;

(二)遵守乘車規則,愛護公共汽車服務設施;

(三)不得吸煙、飲酒、隨意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或者易污染車廂環境和損傷他人的物品;

(五)不得在車廂內從事營銷、乞討、賣藝或者發放宣傳品等活動。

② 廈門乘公交車能攜物件上車允許最長的物件長度是多少米

廈門乘公交車能攜物件上車,最長的物件長度呢是1.2米

③ 不能帶什麼上公交車 公交車不適合帶的物品

1、爆炸品類:雷管、傳爆助爆管、導爆索、導火索、火帽、引信炸葯、煙花製品(包括禮花、鞭炮、摔炮、拉炮)、點火繩、發令紙。

2、毒害品,包括:氰化物、汞(水銀)、劇毒農葯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3、腐蝕性物品,包括:鹽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硫酸、硝酸、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鹼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蝕品。

4、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攜帶的物品,如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及仿製品、管制刀具等。

④ 公交車上禁止攜帶什麼東西

嚴禁攜帶爆炸、易燃、自然、有毒、腐蝕性和殺傷性等危險品(如雷管、炸葯、鞭炮、汽油、柴油、煤油、油漆、電石、液化氣、各種酸類等)以及容易污損地鐵設備和站、車環境的物品乘車。
禁止攜帶超長(1.8米以上)、笨重(如自行車、洗衣機、電視機、台式電腦顯示器、電冰箱、組合音響等)、動物以及妨礙公共衛生、車內通行和危害乘客安全(如玻璃及易碎玻璃製品)等物品乘車。

⑤ 公交車上禁止攜帶的三品是什麼

「三品」指的是危險品、易燃易爆品和毒害品。其中包括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如煙花、爆竹、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油漆、電影膠片、含有過氯乙烯、丙烯酸酯、氯丁、酚醛、聚氨酯等成份的各種膠劑和攜帶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條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⑥ 說是公交車上不能帶酒有這樣的規定嗎

根據法律法規,乘車禁止非法攜帶、托運的物品包括槍支、軍用或者警用械器專具(含主要零屬部件),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毒害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攜帶的物品。白酒屬於易燃易爆品,不可以帶到公共汽車上。

⑦ 廈門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定(2005修改)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維護公共交通車、船乘坐秩序,創建文明城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車、船的乘客必須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城市公共交通車、船是指在城市中供公眾乘坐的公共汽車、小公共汽車和城市海上客運船隻。第三條凡赤膊者、醉酒者、無人監護的精神病患者及無成年人帶領的學齡前兒童,不準乘坐公共交通車、船。第四條乘客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站台、碼頭或者指定地點依次候乘,待車、船停穩後依次上下車、船;不得強行上下車、船和在車行道候車。公共汽車的鉸接車(通道車)實行前後門上、中門下,單車實行前門上、後門下,單門車實行先下後上。上車後乘客應向下車門移動;

(二)老、幼、病、殘、孕婦及懷抱嬰兒者優先上車、船,其他乘客應主動讓座;

(三)禁止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船外,禁止自行開關車、船門及進行其他妨礙車、船行駛、停靠和乘客安全的活動;

(四)禁止躺、卧、占據、蹬踏座位,禁止在車、船廂內外亂張貼、亂塗寫及損壞車、船設備、設施;

(五)在車、船運行中,禁止進入駕駛部位和其他有礙安全的部位,禁止妨礙駕乘人員工作;

(六)禁止在車、船內吸煙和向車、船內外吐痰、亂扔雜物;

(七)禁止在車、船內打鬧、斗毆;

(八)車、船因事故不能繼續運行時,應服從駕乘人員的安排換乘其他車、船;

(九)到達票額規定的站點或車、船終點後,應離開車、船,禁止越站乘坐或隨車、船返乘。第五條乘客必須遵守下列票務管理規定:

(一)乘坐車、船應購票、投幣、刷卡或出示乘坐證卡,接受駕乘人員查驗。使用僅限本人專用的證卡的,應正面出示證卡;使用零錢投幣的,應展開出示零錢;

(二)車、船票限當次乘坐有效,但由駕乘人員安排換乘的,所持車、船票繼續有效;

(三)無人售票車不找零錢、不予退票;

(四)乘客攜帶10公斤以上或體積佔一人以上位置的行李或物品需補車、船票。第六條身高120厘米以上的乘客必須購票。每名乘客可以免費帶一名身高不足120厘米的兒童乘坐車、船;超過一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第七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險品以及寵物等妨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上車、船。第八條乘客對所攜帶的物品應妥善保管,不得妨礙其他乘客乘坐。第九條無票、不投幣或者投幣不足、不刷卡以及使用無效車船票乘坐車、船的,按全程票價予以補票;拒不補票的,駕乘人員可責令其下車、船。第十條使用偽造證卡或違反規定使用他人證卡乘坐車、船的,按全程票價予以補票,其證卡按規定予以暫扣或作其他處理。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車、船經營單位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並可由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處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一)無票或使用無效車、船票乘坐車、船的;

(二)不按秩序上下車、船的;

(三)車、船未停穩強行上下車、船的;

(四)在車行道候車,不聽勸阻的;

(五)在車、船內吸煙或者向車、船內外吐痰、亂扔雜物的;

(六)將身體部位伸出車外,不聽勸阻的;

(七)拒絕駕乘人員或稽查人員查驗乘坐憑證的;

(八)躺、卧、占據和蹬踏座位,或在車、船廂內外亂塗寫、亂張貼的;

(九)車、船到達終點後,不離開車、船或隨車、船返乘,不聽勸阻的;

(十)使用偽造證卡或違反規定使用他人證卡乘坐車、船的。第十二條損壞城市公共交通車、船設備、設施的,城市公共交通車、船經營單位有權要求其停止侵害行為,限期修復、賠償損失。第十三條在城市公共交通車、船內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第十四條乘客有權對駕乘人員的規范服務予以監督,有權檢舉或控告駕乘人員違反工作職責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第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廈門市人民政府1994年12月27日頒發的《廈門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定》同時廢止。

⑧ 公交車上可以帶行李嗎

公交車上可以帶行李,但不能超過規定的重量和體積。

《汽車旅客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三十八條旅客隨身攜帶乘車的物品,每一張全票(含殘廢軍人票)免費10千克,每一張兒童票免費5千克;體積不能超過0.02立方米,長度不能超過1.8米,並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車內行李架上為限。超過規定時,其超過部分按行包收費;佔用座位時,按實際佔用座位數購票。

第五十五條 旅客托運行李包裹(簡稱行包),由站方開具汽車旅客運輸行包票。行包要包裝嚴密,捆紮牢固,標志明顯,適宜裝卸。每位旅客隨車托運行包總重量一般不能超過40千克。

行包單件重量不得超過30千克,體積不得超過0.12立方米,本規則附件四「計件物品重量折算表」所列物品除外。每1千克行包的體積超過0.003立方米為輕泡行包,按體積每0.003立方米摺合1千克的折算標准確定計費重量。

旅客隨車托運行包重量如超過40千克,在本次班車不超載的前提下或其它車次有運輸能力時,也可以受理。

旅客托運本規則附件四「計件物品重量折算表」所列物品,按表規定及其說明計收行包運費。危險品及政府禁運物品不得夾入行包托運。對有疑義的行包,由車站會同托運人開啟查看。

托運限運物品應持有關證明。郵件、圖書、影片運輸和旅客行包保價托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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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旅客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五十八條 旅客托運規定重量內的行包,一般應與旅客同車運達;旅客托運超過規定重量的行包或非旅客的托運物品,最遲運達期限為7天。行包運到後,應即通知收件人提取,無法通知的予以公告。到達站從通知或公告次日起負責免費保管2天,超過2天,按不同的件重核收保管費。

托運行包憑行包票提取,如票遺失,應向到達站說明登記,經車站確認後,可憑有關證明提取。如行包已被他人持票取走,車站應協助查詢,但不負賠償責任。

第五十九條 行包自到達站發出通知或公告後10天內無人提取時,車站應認真查找使物歸原主,超過90天仍無人提取的(鮮活易腐物品及時處理),即按無法交付行包處理。

無法交付行包,報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後,向當地有關部門作價移交,所得價款,扣除應付的費用,餘款立帳登記。在180天內仍無人領取時,上繳國庫。

⑨ 乘坐交通工具不得攜帶什麼等危險品

乘坐交通工具不得攜帶以下危險品:
1、易爆品、自燃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嚴禁攜帶上公交車,包括雙氧水、煙花爆竹、炸葯、雷管、松香、油漆、溶劑油、煤氣罐、氧氣瓶、導火索、發令紙(打火紙)、丁烷氣體等;
2、易燃品嚴禁攜帶上公交車,包括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松節油、油漆、白酒、硫磺等;
3、壓縮性氣體也不能帶上公交車,包括打火機、發膠、氣霧殺蟲劑、過量指甲油等;
4、化學物品嚴禁攜帶上公交車,包括黃磷、砒霜、敵敵畏、硫酸、鹽酸、臭氧水、苛性鈉、金屬鎂粉、金屬鈉、鋁粉等危險品;
5、其它危險物品也嚴禁攜帶上公交車,包括管制刀具、槍支彈葯等有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特別是外包裝標有「危險品」字樣的物品。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我們一定要遵守規定,自覺抵制攜帶這些危險品乘車的行為,也要教育身邊人,決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輛,發現可疑危險品時,要及時向司乘人員反映,立即處置,保證公共車輛安全運行。
公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自覺維護公共安全,主動配合接受安全檢查,發現他人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積極勸阻,並立即向司售人員、運營單位管理人員或者公安機關舉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⑩ 廈門公交車上可攜帶白酒嗎現在

不可以。廈門快速公交禁止攜帶物品包括一類違禁品汽油、酒精、天那水、煙花爆竹、槍支彈葯、炸葯、腐蝕性化學品。所以是不可以攜帶白酒的,公交車,指通常情況下循固定路線,有專屬路號,承載旅客出行的專用機動車輛。一般外形為方型,有窗,設置座位。在城區,公共汽車時速一般在25至50公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