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辭職後暫時不工作社保怎麼辦
辭職後暫時不工作了,當事人可以繼續繳納個人可以繳納的社保,而應當由單位繳納的社保可以暫停繳納;等找到工作後,可以再將自己的社保關系轉移到新單位,由新單位和職工本人依法繳納相關的社保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Ⅱ 外地人在廈門工作幾年後離職後怎麼續保
分為兩種情況:
已經找到下家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跟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另外,辭職前一定要弄清楚舊公司和新公司繳納社保的時間, 以免出現斷檔。
沒有工作單位的個人:如果符合獨立個人參保條件(屬於廈門本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可以到戶籍地所在的稅務部門辦理社保登記手續。
如果是個人找掛靠代理公司繳納社保,並且沒有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那麼這是不合法的,也是政策不允許的。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會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並將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