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戶口從老家遷來廈門了可以在廈門辦理離婚手續嗎
法律分析:可以。辦協議離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辦,不能異地辦。但如果是到法院離婚,2人都離開戶口地,被告在你說的異地居住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異地法院辦離婚。其他情況不能異地辦理。協議離婚,必須回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中的某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不能在外地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 廈門思明區離婚手續在哪辦
法律分析:內地居民要去思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理涉外國人和涉香港、澳門、台灣居民以及華僑婚姻登記,要去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 廈門集美杏林起訴離婚要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
公民離開其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醫除外),或在某地連續居住達1年以上,該地為其經常居住地,如果對其提出離婚訴訟必須向該公民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公民離開其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醫除外),但沒有經常居住地,既沒有在任何地方居住達一年以上,如果對其提出離婚訴訟則須向其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戶籍遷出後但尚未落戶,對其提出離婚訴訟的,如果該公民有經常居住地的,應向其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沒有經常居住地,戶籍遷出不足1年的,應向其原戶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戶籍遷出超過一年的,應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被注銷城鎮戶口,對其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向原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原告經常居住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銷城鎮戶口的,應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被勞動教養或監禁,對其提出離婚訴訟,應向原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原告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勞動教養或監禁的,被告被勞動教養或監禁1年以上的,應向被告原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被告被勞動教養或監禁1年以上的,應向被告被勞動教養或監禁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蹤,對其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向原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原告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為軍人的,非軍人一方對其提出離婚訴訟,或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如果軍人為非文職軍人,應向原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軍人為文職軍人,一般向文職軍人方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軍人一方向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則應向非軍人一方的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非軍人一方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其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夫妻雙方均為軍人,離婚訴訟應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駐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
4. 廈門離婚證在哪裡辦
廈門離婚證的辦理,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如果是訴訟離婚,需到對方常住地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5. 外地人可以在廈門辦離婚嗎
您好,如果你們夫妻雙方均不是廈門本地戶籍,根據目前的政策是不能在廈門的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但如果你們的具體情況符合條件時,可以在廈門辦理訴訟離婚手續。
因為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而訴訟離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的經常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則以經常居住地為准。
住所地是指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目前居住超過一年的地方,因此,如果截止到起訴時被告已經在廈門居住一年以上的,另一方就可以在廈門起訴離婚。
一般情況下可通過被告在廈門的居住證、暫住證等文件證明被告的經常居住地。
家與家專注婚姻家事領域,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將具體情況跟我們講講,我們再為您做出更加准確的解答。
【相關法條】
《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民事訴訟法》第22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12 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 廈門市思明區離婚證去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思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廈門市思明區前埔東路20號
電話:0592-5939561;0592-2663966
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收養登記處
地址:廈門市思明區公園西路6號
電話:0592-2119974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 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可以辦外地離婚嗎
可以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 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及復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8. 廈門辦理離婚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廈門離婚證的辦理,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如果是訴訟離婚,需到對方常住地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9. 集美辦理離婚在哪裡
法律分析: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離婚程序如下:1、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3、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沒有撤回申請的,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為自願離婚的,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