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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橋施工要封閉多久

發布時間: 2023-01-20 07:09:49

『壹』 2016-9-14廈門大橋是不是封閉了

廈門網訊(記者 馬慶偉)強台風「莫蘭蒂」將於明天凌晨在廈門到汕頭一帶登陸,廈門、漳州、龍岩一帶36小時內將有強暴雨天氣,局部地區有特大暴雨。在全廈門抵抗台風「莫蘭蒂」的緊張時分,網上竟然出現「海滄大橋已經關閉」的信息。經記者確認,該信息是謠言,請市民朋友不要隨意傳播。

記者第一時間從廈門防汛抗旱指揮部和交警部門了解到,該信息是謠言,目前暫未發布海滄大橋關閉的信息,如果關閉會第一時間發布。

據了解,關閉大橋,是根據全市防汛防颱風預案要求,當風力達到9級時,發出關閉海滄大橋和BRT停運的緊急通告;當風力達到10級時,發出關閉廈門、集美、杏林、五緣灣、演武、同安灣、丙洲、中洲、大嶝等大橋和疏港路高架橋的緊急通告。

記者從廈門市移動汛情服務系統上看到,14日13時,海滄大橋風力6級,風速11.1m/s,風向為東北。

『貳』 廈門大橋什麼時候建設的

廈門大橋(Xiamen Bridge),是中國福建省廈門市境內一座連接湖裡區與集美區的跨海大橋,位於廈門高集海峽之上,為廈門市重要進出島通道之一。那麼廈門大橋什麼時候建設的呢?

1、 廈門大橋於1987年10月動工建設,於1991年12月19日竣工通車。

2、 廈門大橋南起廈門市湖裡區嘉禾路,北至廈門市集美區集美立交;線路全長6.695千米,主橋全長2.07千米;橋面為雙向四車道城市主幹路,設計速度60千米/小時;項目總投資1.56億元人民幣。

3、 因廈門大橋改造加固工程需要,2021年1月1日零時至2022年2月1日零時,廈門大橋實行由南往北(出島方向)單向通行,禁止車輛由北往南(進島方向)行駛。

以上就是對於廈門大橋什麼時候建設的的全部內容。

『叄』 廈門市廈門大橋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廈門大橋的維護和管理,發揮廈門大橋在經濟特區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福建省公路、橋梁、隧道徵收車輛通行費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廈門大橋、高集海堤公路部分及其附屬區域。第三條廈門大橋、高集海堤用地和橋堤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破壞。第四條廈門大橋、高集海堤實行車輛有償通行。
通過橋、堤的車輛駕乘人員必須愛護橋堤,服從管理。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責第五條廈門市交通局是廈門大橋、高集海堤公路部分的行政主管機關。廈門市廈門大橋管理處受市交通局委託,負責廈門大橋、高集海堤及其附屬區域的交通、收費、養護、建設以及其他事務的管理監督,並負責駐廈門大橋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第六條駐廈門大橋的武警中隊負責廈門大橋、高集海堤的守衛工作,保證橋堤的安全。第七條駐廈門大橋的交警中隊負責維護廈門大橋、高集海堤的交通安全、保證橋、堤暢通無阻。第三章橋、堤管理第八條橋、堤維修應定時定期進行,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橋堤暢通。臨時不能通行的應事先發布通告。第九條裝載機、壓路機、履帶車、鐵輪車、拖拉機、翻斗車、摩托車、公交車、垃圾車、自行車、板車、行人,以及其他影響交通,對路面破壞性大的車輛,禁止從廈門大橋通過,一律從海堤通行。第十條廈門大橋為限速行駛區。主橋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70公里,立交橋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第十一條廈門大橋限制載重標准。汽車每輛載重不得地55噸,平板掛車每輛載重不得超過120噸。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廈門大橋管理部門批准,不是在橋上停車觀光、照像或從事其他活動。第十三條禁止在橋區海域捕撈、養殖和其他作業;過往船隻不得攬靠橋墩;立交橋橋頭、橋下不得排攤設點,不準搭蓋,不準停放車輛。第十四條禁止在海堤取石、抓蟹,以及其他危害海堤的行為。第十五條禁止在海堤鐵道或水渠上行車。第十六條橋、堤公園由大橋管理處統籌規劃,建設管理。第四章征費和使用第十七條通過橋堤的機動車輛,除免徵車輛之外,都必須按照規定繳納車輛通行費。第十八條車輛通行費由廈門市廈門大橋管理處負責徵收,在出島通行費收費點一次性繳納。
通行費徵收標准按附件規定執行。根據需要調整車輛通行費徵收標准,須報廈門市人民政府同意。第十九條下列車輛免徵通行費:
1.掛有軍隊、武警、公安牌照的車輛;
2.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乘坐,有警車開道的車隊;
3.外國駐華使(領)館自用車;
4.設有固定標志的專用清潔車、消防車、救護車、殯葬車、環境保護車。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車輛,減半徵收通行費:
1.廈門轄區內的城鄉公交車輛;
2.指令性計劃重點物資運輸車輛;
3.位於杏林區、集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接送職工上下班的大客車。
其中符合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車輛必須經廈門大橋管理處審批,並持減征繳費票據通行。第二十一條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繳納:
1.收費站現金購票繳費;
2.購買磁卡;
3.購買月票按月繳費。第二十二條車輛通行費進行專戶管理,專項用於交通建設單位還貸、橋堤養護維修、大橋管理部門的事業開支和地方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有關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截留、擠占、挪用、濫用。第二十三條車輛通行費的徵收和使用接受財政、物價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第五章處罰第二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廈門大橋管理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責令檢討和罰款處罰。罰款數額不得超過1000元。第二十五條不按規定路線道通行的,處以應繳費額的1-2倍罰款。第二十六條所持票證與車輛不符的,處以應繳費額的2倍罰款。
塗改、偽造票證的,除沒收票證責令其補交征費額外,處以應繳費額5倍以上的罰款。第二十七條不按規定繳納通行費,強行通過的,扣留其證件或車輛,處以應繳費額10倍以上罰款,並責令檢討。第二十八條違章停放車輛、違章搭蓋、損壞橋墩的,處予警告、罰款。

『肆』 廈門馬拉松演武大橋幾點封閉

截止2022年12月4日,廈門馬拉松演武大橋22點封閉。
經查閱防疫防控中心顯示在2022年11月26日點起廈門馬拉松演武大橋22點封閉。
演武大橋是中國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境內連接廈港街道與濱海街道的跨海大橋,位於廈門南側海域之上,為廈門市環島路的組成部分。

『伍』 海滄大橋的歷史

1996年12月18日起,海滄大橋開工建設。
1、功能用途:跨海公路大橋
2、建設地點:海滄至廈門本島仙岳路、湖濱中路、東渡路、長岸路
3、建設長度:全長5926.527米,主橋長648米
4、建設寬度:36.6米,雙向六車道
5、通行能力:5萬輛次/日
1999年12月30日起,海滄大橋建成通車。
2002年,海滄大橋進行第一次翻修,針對問題是橋面的瀝青推移現象,共翻修9000平方米橋面。
2005年,路橋公司與橋面鋪裝的設計單位對鋼橋面鋪裝技術進行優化,對海滄大橋進行了第二次翻修,主要是將原本光滑的鋼板表面,過渡成粗糙的平面,並採用合適的瀝青鋪設。
2010年12月30日起,海滄大橋西引橋正式通車,海滄生活區與廈門本島的距離將至少縮短大約6公里。「6公里」不僅意味著海滄與本島空間距離的縮短,更將徹底消弭人們對於「島內島外」的心理隔閡。
海滄大橋西引道總投資1.2億,總長1.8公里。 據悉,通車後,從海滄大道途徑濱湖南路和滄虹路可直接通往西引道上下海滄大橋,節省行車時間至少10分鍾。
此次西引道的開通可直接將島內與海滄的距離縮短6公里。隧道為雙向兩車道,各方向行車均為單向單車道 不過為保證隧道內行車安全、順暢,隧道內設置有3.5米寬的緊急停車帶,以使得隧道基本達到雙向4車道的行車寬度。
2013年06月25日至2013年08月25日,海滄大橋啟動自建成以來,第三次是歷史規模最大的一次翻修。為保障海滄大橋橋面良好路況和鋼箱梁結構的安全,廈門市政府決定對海滄大橋橋面鋪裝層進行全面維修。
1、施工時間:2013年06月25日0時至2013年08月25日24時
2、交通管制:2013年06月25日0時至07月25日24時,海滄大橋內側雙向四車道封閉。期間,每日7時至22時,對社會車輛實行單雙號限制通行,車牌尾號為奇數的單日允許通行,車牌尾號為偶數的雙日允許通行(含外地牌照、臨時號牌,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最後一位數字管理)。
2013年07月26日0時至09月01日24時,海滄大橋外側雙向兩車道及應急車道封閉。期間,禁止社會車輛通行海滄大橋,限行車輛繞行杏林大橋、廈門大橋、集美大橋、新陽大橋等路徑通行。
不過,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1.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共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12座以上的客車和學校校車等;
3.海滄大橋翻修工程施工作業車。
施工期間,每日6時至23時,海滄大橋禁止大型貨車通行;每日23時至次日6時,允許大型貨車通行海滄大橋。限行時段,大型貨車改由杏林大橋、內茂立交、西濱立交、海翔大道、孚蓮路通行。
同時,施工期間取消集美大橋大型貨車單雙號限行規定。不過,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禁止大型貨車通行集美大橋。
新陽大橋全時段禁止大型貨車通行。

『陸』 廈門大橋封了嗎

沒有。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截止於2022年9月5日,廈門屬於疫情低風險地區,該地各種交通設施正常開放,廈門大橋也正式通行,並不會進行封橋。

『柒』 廈門市廈門大橋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廈門大橋的維護和管理,發揮廈門大橋在經濟特區建設中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廈門大橋、高集海堤公路部分及其附屬區域。第三條廈門大橋、高集海堤用地和橋堤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破壞。第四條廈門大橋、高集海堤實行車輛有償通行。
通過橋、堤的車輛架乘人員必須愛護橋堤,服從管理。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責第五條廈門市交通委員會是廈門大橋、高集海堤公路部份的行政主管部門。廈門市廈門大橋管理處受市交通委員會委託,負責廈門大橋、高集海堤及其附屬區域的交通、收費、養護、建設以及其他事務的管理監督,並負責駐廈門大橋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第六條駐廈門大橋的武警部隊負責廈門大橋、高集海堤的守衛工作,保證橋堤的安全。第七條駐廈門大橋的交警中隊負責維護廈門大橋、高集海提的交通安全,保證橋、堤暢通無阻。第三章橋、堤管理第八條橋、堤維修應定時定期進行。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橋堤暢通,臨時不能通行的應事先發布通告。第九條裝載機、壓路機、履帶車、鐵輪車、拖拉機、翻斗車、摩托車、公交車、垃圾車、自行車、板車、行人,以及其他影響交通或對路面破壞性大的車輛,禁止從廈門大橋通過,一律從海堤通行。第十條廈門大橋為限速行駛區。主橋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70公里,立交橋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第十一條廈門大橋限制載重標准。汽車每輛載重不得超過55噸,平板掛車每輛載重不得超過120噸。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廈門大橋管理有關單位批准,不得在橋上停車觀光、照像或從事其他活動。第十三條禁止在橋區海域捕撈、養殖和其他作業;過往船隻不得攬靠橋墩;立交橋橋頭、橋下不得擺攤設點,不準搭蓋,不準停放車輛。第十四條禁止在海堤取石、抓蟹,以及其他危害海堤的行為。第十五條禁止在海堤鐵道或水渠上行走。第十六條橋、堤公園由廈門大橋管理處統籌規劃,建設管理。第四章征費和使用第十七條通過橋堤的機動車輛,除免徵的車輛之外,都必須按照規定繳納車輛通行費。第十八條車輛通行費由廈門市廈門大橋管理處負責徵收,在出島通行費收費點繳納。
車輛通行費徵收標准,按廈門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第十九條下列車輛免徵通行費:
(一)掛有軍隊、武警、警車牌照的車輛;
(二)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乘坐,有警車開道的車隊;
(三)外國駐華使(領)館自用車;
(四)設有固定標志的專用清潔車、消防車、救護車、殯葬車、環境保護車。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車輛,減半徵收通行費:
(一)廈門轄區內的城鄉公交車輛;
(二)指令性計劃重點物資運輸車輛;
(三)位於杏林區、集美區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接送職工上下班的大客車。
其中符合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車輛必須經廈門大橋管理處審批,並持減征繳費票據通行。第二十一條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繳納:
(一)收費站現金購票繳費;
(二)購買磁卡;
(三)購買月票按月繳費。第二十二條車輛通行費進行專戶管理,專項用於交通建設單位還貸、橋堤養護維修、大橋管理部門的事業開支和地方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有關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截留、擠占、挪用、濫用。第二十三條車輛通行費的徵收和使用接受財政、物價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第五章罰則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不按規定路線通行的,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擅自在橋上停車觀光、照像或從事其他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並可處以5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責令改正,並按下列標准分別予以罰款:
(一)在橋區海域捕撈、養殖或從事其他作業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二)在立交橋橋頭、橋下擺攤設點、違章搭蓋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三)過往船隻攬靠橋墩的,在立交橋橋頭、橋下停放車輛的,處以1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