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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入學政策2020怎麼咨詢

發布時間: 2023-03-02 16:42:03

『壹』 廈門外地戶口孩子上學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1、廈門市戶口和政策性照顧對象(非本市戶口)可保證上公辦小學,非本市戶口要就讀公辦和民辦小學,要比積分高低。

2、六類非本市戶口屬於政策性照顧對象,一般可滿足在暫住地公辦小學或統籌公辦小學就讀,這六類人分別是:

(1)在湖裡區居住的港、澳、台、外籍人員子女;

(2)廈門市、區表彰的「見義勇為」者的子女;

(3)符合條件的廈門市或湖裡區重點引進人才的子女及湖裡區「550」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子女;

(4)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軍人的子女;

(5)廈門市或湖裡區表彰的「拔尖人才」、「十佳來廈務工青年」、「十佳進城女員工」的子女;

(6)湖裡轄區內對本區財稅做出貢獻的市屬重點工業企業和2013年度湖裡區政府表彰的全區納稅先進企業及對湖裡區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的投資者、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乾的子女。

3、上述照顧對象中,第1至5類到暫住地所在片區內的公辦學校報名,學校審核後錄取。如果片區學校學位余額不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4、第6類中的適齡兒童,由相關企業安排專人按規定的時間到湖裡區教育局指定的報名點一次性集中報名(不接受補報名或員工個人報名),經區教育局核實後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四條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及兒童、少年的身份、居住、就業證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學區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並入學

『貳』 不是廈門戶口的孩子讀書需要哪些條件在廈門集美哪能讀

每年的條件都不太一樣,最近一年的條件是要在廈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並且有繳交社保三金才可以申請,申請有中簽了才有。現在外來人口在廈門越來越多,小學逐年不足,你先 看看吧!

集美區2014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受義務教育權益,維護教育公平,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14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廈教綜〔2014〕5號)、集委專〔2011〕11號專題會議紀要、集府專〔2008〕6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4年我區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 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
二、 招生對象
本區戶籍或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 招生時間
1.本區戶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照顧對象等適齡兒童。
(1)預約登記:2014年5月19日—22日。
(2)現場報名確認:2014年8月3日—4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預約登記學校現場確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1)預約登記: 2014年5月6日—16日。
①網上預約登記。申5月6日至16日。
②現場預約登記。5月10、11日。
(2)現場確認:2014年7月5日至7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預約登記學校現場確認。
(3)填報志願。8月7日至8日。
(4)派位入學。8月12日。
(5)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
預約登記網址為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逾期未登記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申請資格。未經區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
1.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學招生片區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劃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小學應於報名前1周在劃定的片區張貼招生通告。
2.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住房是實際住所)。「寄戶」、「掛戶」等適齡兒童,應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集體戶口人員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根據其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指定施教區安排入學(集美小學、曾營小學、實小分校不安排集體戶學生)。如集體戶口人員已購商品房或有明確產權房、使用權房的,也可按房產地施教區入學。如戶口和住所分離是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應選擇其安置房所屬片區的學校就讀。拆遷安置對象申請入學的由戶口所在地鎮(街)於7月15日前提交名單至區教育局,並附上相關拆遷證明,經原招生片區學校、村(居)委會同意,接受申請的就讀學校組織入戶調查,若情況屬實且學校空學位能夠接納該部分學生的,區教育局批准後方可錄取。
(2)片區招生對象所落戶口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4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原省級示範小學(集美小學)的招生對象除滿足「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持有片區房屋產權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確無房產,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一居住地,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
③適齡兒童的父(母)擁有的片區房產(持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由於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的,且在片區外沒有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實際居住地,實際擁有並與其適齡兒童在片區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並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口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冊,並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適齡兒童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於一個的家庭除外。
福建省素質教育先進校曾營小學、實驗小學集美分校原則上參照上述辦法。
3.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的單位於報名前1周向轄區內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於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後,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後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准後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二)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入學。
(1)港、澳、台、外籍生、華僑子女;
(2)符合條件的市區重點引進人才、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及專家的子女;
(3)境外捐資助學人士直系親屬子女;
(4)廈門市和集美區表彰的 「十佳外來員工」的子女;
(5)本區戶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我區地域內的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營級以上軍官子女(含落戶本區的駐集部隊隨軍子女)(集府辦〔2009〕24號文);
(6) 上年度產值3億及以上的集美區重點企業高管子女。
政策性照顧對象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預約登記,經學校審核後錄取(具體提交材料見附件4)。其中,第(5)項由區民政局和駐集部隊團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於7月15日前將申請入學名單及其監護人軍官證復印件報送區教育局;第(6)項由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於7月15前將申請入學名單及其監護人的聘任書、勞動合同等復印件報送區教育局;區教育局根據空學位情況,以申請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為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
1.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精神,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申請人)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統一實行積分入學、電腦派位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2014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 集教〔2014〕48號)申請積分派位入學。
2.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基本條件
(1) 申請人父(母)近一年(含1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中間間斷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含),下同)在廈門市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市務工;
(2)申請人父(母)近一年在廈門市連續暫住,且目前在集美區暫住;
(3)申請人父(母)近一個年度在廈門市連續繳交社會保險。
(4)申請人屬於政策內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但已接受處罰完畢的。
3.隨遷子女入學程序
(1)預約登記。申請人可選擇網上預約登記或現場預約登記。
①網上預約登記。申請人可於5月6日至16日期間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積分派位報名」平台進行預約登記。
②現場預約登記。申請人可按暫住地於5月10、11日選擇一所學校進行現場預約登記。
③因學位緊張,集美小學、集美二小、實小分校、曾營小學、康城小學等五所學校不接受截止申請時仍未在學校招生片區內購置商品房的申請人入學申請。五所學校片區內的非購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就近選擇其他學校預約登記。
(2)現場確認。7月5日至7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長到預約登記學校繳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提供的材料包括《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見附件5)及積分入學證明材料(見附件6)。
(3)審核材料。7月8日至7月27日,各校組織審核隨遷子女家長提交的材料,並核算積分。
(4)公示積分。7月28日,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入學積分。
(5)公布空學位數。8月7日,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志願填報地點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6)填報志願。8月7日至8日,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或到預約登記學校填報派位志願。具體填報方式將在規定時間前一周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集美區教育局網站的通知。
全區劃分五個小片區,第一片區為集美街、僑英街道轄區內公民辦小學(集美小學、集美二小除外);第二片區為後溪鎮轄區內公民小學;第三片區為杏林街道轄區內公民小學(曾營小學除外);第四片區為杏濱街道轄區內公民小學(康城小學除外);第五片區為灌口鎮轄區內公民小學(實小分校除外)。各小片區學校見附件1。
志願的填報分為公辦校志願和民辦校志願。其中,公辦校志願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次為小片區內志願,填報2個;第二批次為片區外接受調劑公辦校志願,填報2個。民辦校志願2個,第一志願為小片區內民辦校志願,第二志願為片區外接受調劑民辦校志願。若公民辦所有志願均未被錄取,可自願選擇在仍有空學位的學校間隨機調劑。家長應根據積分、暫住地及家庭實際情況填報志願。
(7)派位入學。8月12日,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積分相同的隨機錄取,錄滿為止。派位結束後,在集美區教育網站各校對外公開欄公布派位錄取情況。
(8)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經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應持佐證材料原件,在指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位,區教育局不再為其保留或再安排學位。
(9)民辦學校空餘學位報名時間。8月13日至17日,民辦學校在完成區教育局統籌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計劃後,如有空餘學位,可接收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具體收費標准按分級補助標准執行。
因學額已滿,無法進入我區公、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及時回原籍就讀。積分入學公告、公示、電腦派位的結果由集美區教育局通過區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家長可到各報名學校查詢,也可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http://jmq.xme.gov.cn/)查詢。
五、招生劃片
嚴禁各直屬小學、中心小學(含完小)跨片招收學生,未經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具體招生劃片見附件1。(其中集美小學、曾營小學、集美二小、實小分校、康城小學無法接收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六、報名時家長應提供的材料
1.本區戶籍的學齡兒童
①《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②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學生本頁);
③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④兒童預防接種證;
⑤其他證明材料。
2. 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
(1)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3)兒童預防接種證;
(4)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原籍戶口簿、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適齡兒童本人及父(母)親的《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及暫住證。其中,《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應表明家長已實際在廈門居住滿一年以上,且目前在集美區暫住,暫住證應有申請人的相關信息。
(3)適齡兒童父(母)親在廈門的從業證明(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門務工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門務工);
(4)適齡兒童父(母)親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證明(須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連續逐月按時(若有補繳的則補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繳交的《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5)適齡兒童父(母)親暫住地的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6)適齡兒童未在其他地區取得小學學籍的保證書;
(7)兒童預防接種證。
(8)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
上述暫住信息查詢表與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及社保繳費證明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同一人的。
在集美區購置商品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暫住地和購房所在地均在集美區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再提交下列材料:
(1)購房發票、產權證、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查後退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原件,所有人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親;(2)原籍身份證明(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學生本頁),適齡兒童的父(母)與產權人同一戶口簿;
(3)本市戶籍購置商品房入住的可提供居委會實際居住證明。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作如下處理:本市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內招生對象,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一律取消統籌進入公辦學校和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的資格。
七、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各小學要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摸底考試、面試。在確保戶籍關系在本區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學校學位的余額,按照「四公開」的原則(即「學校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時間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制定科學合理的招生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積分入學的錄取工作公平、公開進行。
各校在招生前要組織認真核對文化戶口冊、與公安分局戶籍科、派出所密切聯系,及時了解戶口變動情況,廣泛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及時組織報名,確保所有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都能入學。各公、民辦小學招收的新生,須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發的學號後方可錄取。各校應於8月31日前將今年招生報名的情況填表如實上報。要扎實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及時規范地建立學生檔案,報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後錄入全國電子學籍系統。
(二)加強招生宣傳工作、增強服務意識,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應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保護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合法權利。對為擇校而造成「寄戶」、「掛戶」等人戶分離情況的適齡兒童,各校應耐心疏導,動員家長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要增強政策意識,從大局出發,增強服務意識,於5月6日前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專人負責、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解答,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入學手續,不符合條件的要給予明確的答復。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依據法律法規及招生政策及時化解。區內小學間的問題在相互協調後仍有爭議的情況下由區教育局最後裁決。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的穩定,嚴禁亂收費,確保今秋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公辦小學應嚴格控制招收片外生,不得以特長名義招收學生,嚴禁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招生錄取掛鉤。嚴審「人戶分離跨片就讀」申請。原則上學校接收跨片就讀學生數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數的5%。集美小學、曾營小學等學位緊張的學校原則上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對個別適齡兒童因客觀原因或學生家長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難,要求跨片區報名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表,並提供住所居委會關於生活基礎三年以上證明、相應的生活基礎佐證材料(房管局租賃科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等復印件,原件核查),於7月7日前遞交申請就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確認。在保證接收片區學生入學的前提下,接收學校和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入戶調查核實、集體研究審核後於7月28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核准後方可錄取。除上述情況外,學校原則上不再接收片外生。因不符合政策規定,不準予跨片就讀的學生應及時回戶籍所在地片區學校就讀。
(四) 實行民辦校分級管理。民辦小學不得進行不實宣傳,要嚴格執行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接收轉學插班生應控制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指標內。要積極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按規定免除學生的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等費用。對未經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以及預收費、亂收費的,予以通報,責令立即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降級處理。
(五)各小學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外,普通小學都應依法接受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智力殘疾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杜絕殘疾兒童輟學,確保三類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六)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做好政策性照顧入學工作。符合條件的政策性照顧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安排。若選擇的學校過於集中,超出學校預留的學位或已滿額,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到其它學校就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七)各小學在認真完成招生計劃的同時,要嚴格控制班生額,原則上教室面積62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班50人,教室面積小於62平方米的每班45人。
(八)加強招生工作監督檢查,維護教育公平。
各校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招生工作。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認真學習、准確把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違反招生工作要求,有下列情形的學校,一經發現,素質教育督導評估不得為優秀,並嚴肅查處。
1.不認真執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未經批准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擅自接收片外生、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拒絕接收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提前招生、舉行摸底考試、面試。
2.擅自將小學招生與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亂收費;以開展提供入學名額為條件的校企共建的,以特長評級與招生錄取掛鉤,擅自舉辦各類特色班。
3.招生過程未做到「四公開」的,不認真審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材料,隱報、瞞報的。
4.未維護招生秩序,不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解答,推諉和上交矛盾。

附件:1.集美區2014年公民辦小學招生劃片一覽表
2.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4. 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政策性照顧對象相關證明
材料一覽表
5. 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申請表
6. 2014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積分入
學證明材料一覽表
7.集美區2014年小學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8.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相關申請表
(1)集美區2014小學一年級人戶分離學生就學申
請表
(2)廈門市小學轉學(跨片)申請表
(3)集美區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免學緩學申請表
(4)集美區2014年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情況匯總

『叄』 廈門人才子女入學政策

廈門集體戶入學實施積分政策,同時,無積分可以入學私立學校。廈門積分入學是針對非廈門戶籍的學生幼升小,若不滿足廈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或分數較低,可以選擇非積分入學方式。廈門有部分私立學校無需積分也可入學。
引進人才獲得本地戶口後,其子女入托、就讀,享有杭州市城市居民於女同等待遇。戶口所在地的區教育局負責辦理入托和小學、初中的入學、轉學手續:市教委中教處負責辦理高中學生的轉學手續。入托、入學不受居住時間長短限制,轉學手續隨到隨辦。辦理所需證件:
(一)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我區合法居所的證明。
目前天津是這樣的,我不知道您在哪個城市,但一般都是這樣的資料的。
在我市初中就讀的以下四類非本市戶籍考生,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報考我市普通高中:
(1)持香港、澳門身份證件學生;
(2)華僑學生以及持有外國護照的學生;
(3)持台灣身份證件的學生;
(4)戶籍不在廈門的來廈創業留學人員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二十八條國家鼓勵城市人才向鄉村流動,建立健全城鄉、區域、校地之間人才培養合作與交流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鼓勵各類人才參與鄉村建設的激勵機制,搭建社會工作和鄉村建設志願服務平台,支持和引導各類人才通過多種方式服務鄉村振興。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為返鄉入鄉人員和各類人才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服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

『肆』 廈門外地戶口孩子上學政策

外地戶口在廈門上學學生和父母都會有一些要求的,相關的要求有學生和父親或者母親在廈門暫住,並且父母有工作在廈門和有繳納社保,辦理了在廈門的居住證,孩子是符合在廈門讀書的相關法律法規。
1.學生本人及其父(母)須在廈暫住。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內實際居住2年以上,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外實際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廈暫住證,暫住證應表明已實際居住年限,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記錄。
2.學生父(母)須在廈務工。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兩年(含兩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學生父(母)須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兩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4.符合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提供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提供相應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就讀的民辦學校每學年進行審核,並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復核確認,建立統籌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名冊。
相關的補助辦法:
經統籌進入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後,政府對相關民辦學校給予一定補助。相關學校在接受財政核撥的補助資金後,一律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財政補助標准一定三年不變,民辦學校在此期間不得以辦學成本提高等為由,要求提高財政補助標准或收費標准。三年期滿後,民辦學校如需申請提高收費標準的,應當報經物價、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
總的來說,在外地讀書,戶口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沒有戶口,是很容易出學習上的問題。這里也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想通過錨定的方式落戶,必須符合當地的政策條件。

『伍』 2020年廈門大學新生開學入學須知指南和報到時間

廈門大學 開學入學指南報到時間

廈門大學 2014級本科生入學須知

祝賀你被錄取為 廈門大學 2015級新生!

請你認真閱讀以下新生入學須知,提前做好各項准備。

一、報到時間

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及身份證原件或戶口簿原件(或復印件)於8月23-24日(其中新生黨員、國防生新生於8月18日)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注冊手續。新生黨員請按照《新生黨員提前入校進行培訓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到校報到。國防生請按照《國防生提前入校進行培訓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須提前以書面的形式並附有關證明,向所就讀的學院請假,經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未經請假、請假未被批准或請假逾期兩周仍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報到地點

1.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醫學院、葯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的新生和國際學院愛爾蘭都柏林項目的新生報到地點為 廈門大學 翔安校區。

2.其它學院新生報到地點為 廈門大學 思明校區。

三、接站安排

新生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日期內來校報到。

1.學校在廈門北站、高崎火車站、枋湖客運中心設立新生接待站接送新生。

2.學校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設立新生服務點,負責引導新生到達學校或新生接待站的路線。

3.自備車輛直抵翔安校區行駛路線:A.瀋海高速翔安(馬巷)出口→翔安大道→翔安南路→ 廈門大學 翔安校區;B.廈門島仙岳路(環島幹道)→翔安隧道→翔安大道→翔安南路→ 廈門大學 翔安校區。(部分主要路口有交通提示牌)

4.托運行李的新生,抵達廈門後,自行向車站或機場領取行李,非貴重行李物品可交學校新生接待站協助運送。請提前用圓珠筆填寫學校附寄的行李標簽。行李轉交學校時,將行李標簽貼在交運的行李上,注意保留存根,憑此到思明校區或翔安校區認領行李。

四、報到程序

在學校迎新人員的引導下,辦理繳費手續→憑足額繳費的票據、《錄取通知書》到所就讀的學院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入住思明校區(或翔安校區)學生公寓。其他材料(包括新生的個人檔案、戶口、組織關系、照片等)待學校統一通知後再遞交。

根據《 廈門大學 各類學生完費注冊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新生必須足額繳清應繳費用(或辦理"綠色通道"手續後)方可辦理報到、注冊及入住手續。具體有關報到程序如下:

1.已由銀行代扣應繳費用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就讀的學院辦理報到、注冊手續→憑足額繳費票據辦理入住手續。

2.未通過銀行代扣繳費的新生

在思明校區就讀新生到校內中國銀行廈門三家村支行、在翔安校區就讀新生到綜合樓中國銀行翔安校區辦事點辦理繳費手續→憑足額繳費票據及《錄取通知書》到所就讀的學院辦理報到、注冊手續→憑足額繳費票據辦理入住手續。

3.無法全額繳清各項費用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綠色通道"辦理處辦理"綠色通道"手續→憑"綠色通道"審批表及《錄取通知書》到所就讀的學院辦理報到手續(待繳清應繳費用後方可辦注冊手續)→憑"綠色通道"審批表辦理入住手續。

五、收費項目和標准

入學注冊時,須按以下項目繳納相關費用。學校委託中國銀行廈門市分行廈大支行統一代扣;請務必按銀行的有關提示(具體內容見銀行繳費須知)於8月9日之前將應繳款項足額存入附寄的銀行卡,以便及時扣繳。

1.學費、住宿費:
專業 學費(元/學年) 住宿費(元/學年) 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 國際關系學院 、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除航空航天類外)、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除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外)、能源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葯學院所屬各專業 5460
1.思明校區:800元/人/年、900元/人/年、1000元/人/年、11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2.翔安校區:1200元/人/年。(註:2014級本科新生先按1200元/人/元的收費標准預存住宿費費用,我校將根據實際批准住宿房間的收費標准委託銀行代扣)
一、二年級軟體學院各專業和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學分400元,每學年約40學分) 5460 二、三年級分流到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航空航天類專業 6760 藝術學院各專業 9360 國際學院金融學類(金融學)專業和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專業( 廈門大學 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合作舉辦,如第四年選擇到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學習則該年學費按都柏林商學院的收費標准收取,約人民幣14~18萬元) 45000 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除醫學檢驗技術外)所屬各專業。錄取在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的學生,分流到預防醫學專業的學生繼續免學費,分流到醫學檢驗技術專業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標准收取學費。 免學費
2.代辦費:預收323元,多還少補。代辦明細項目:

(1)入學身體復檢費89元;(2)軍訓服裝費用210元;(3)購買《形勢與政策》24元。

3.日常用品:被褥、蚊帳等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備,也可到校後自行選購。

六、戶口、組織、檔案等事項

(一)戶口遷移。新生根據所在省份的有關規定辦理戶籍事項,凡屬必須辦理戶口遷移省份的新生,自帶戶籍遷移證明,戶口遷入地: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 廈門大學 (姓名須與《錄取通知書》一致)。其中福建省生源一律不遷戶口;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新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遷移戶口。戶口遷移的辦理時限為錄取當年的年度內

(二)黨團關系。

1.福建省新生黨員

(1)廈門市新生,黨組織關系須經黨委以上組織部門轉至 廈門大學 黨委組織部;

(2)非廈門市的新生,黨組織關系須經縣或縣以上黨委組織部門轉至 廈門大學 黨委組織部。

2.福建省以外的新生黨員,黨組織關系須經縣或縣以上黨委組織部門轉至廈門市委組織部。

3.新生團員憑團員證辦理組織關系轉接手續。

(三)檔案等材料。凡屬於規定自帶個人檔案省份的新生,須攜帶密封,簽章完整的個人檔案。自備近期照片12張(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七、綠色通道

無法足額繳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到學校報到點專設的"新生入學綠色通道"辦理相應手續,領取、填寫"綠色通道"審批表,憑表向所就讀學院辦理報到手續。採用"綠色通道"的新生須事先准備並提交《所在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或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八、新生錄取資格審核和學籍電子注冊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組織招生辦、教務處、學生處、廈大醫院等部門對新生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復查期間,教務處將組織各學院核對學籍信息並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電子注冊。屆時請各位同學積極配合,並按要求認真核對自己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如信息有誤,請及時向教務處、招生辦和省高招辦反映並聯系更正事宜,以免影響學歷電子注冊以及日後畢業證書發放等。

九、溫馨提示與安全必讀

1.報到時,行李只能交給佩有學校迎新標志的工作人員幫助運送。注意妥善保管個人財物,大額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2.由於翔安校區及周邊目前不具備提供充足的住宿條件,請陪同新生到翔安校區報到的家長自行聯系廈門島內賓館住宿。

3.迎新期間交通擁堵,停車不便,新生及家長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報到。

4.新生必須統一入住校內學生公寓,不準外宿。

5.報到期間,由於人流量大,人員成分復雜。新生及家長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不輕信陌生人,不輕易將家庭住址及電話透露給陌生人,注意防騙(簡訊詐騙)、防盜。

6.為安全起見,不得搭乘無營運牌照的車船,不得搭乘摩托車。

7.為安全起見,不得到海邊游泳。

十、報到咨詢熱線電話(開通時間:8月23—24

日)

0592—2182245、2186110;

『陸』 廈門積分入學細則

法律分析:1、隨遷子女應年滿6周歲(不能超齡或者未足齡)

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2、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居住地住址在入學區的居住證。

3、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入學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即至少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必須在入學區居住(不可間斷)。(以上時間參照20年政策)

注意:有的區要求父母雙方都要有居住證!副申請方的社保分需要有居住證才能調取。在報名前180天,居住證一天都不要間斷!否則喪失報名資格。廈門戶籍跨區就讀,也要參加積分入學,辦不了居住證,由暫住地的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

法律依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21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發〔2021〕23號)精神

一、隨遷子女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二、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

『柒』 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3979(國標代碼)

學校地址:廈門市集美區後溪鎮興溪路879-889號(郵編361024)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院簡介

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創始於1983年,於2005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納入全國高考統一招生計劃,具有獨立頒發國家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並於2017年通過教育部高職人才培養工作二輪評估。學校地處廈門市集美文教區(廈門軟體園三期規劃區內),位於廈門高鐵北站附近,與集美大學、華僑大學廈門校區、廈門理工學院等多所高校毗鄰。學校下設經濟管理與貿易學院、工學院(含信息學院)、藝術與建築學院、教育學院四個二級學院和一個基礎教學部。

學校始終堅持「立德樹人」根本目標,堅持「以德為先、以人為本、特色興校、質量強校」的辦學理念,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促發展,注重內涵建設,人才培養質量穩步提升,為社會輸送了一批又一批適應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得到了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與好評,學校連續九屆畢業生就業率達97%以上,90%以上的用人單位對我校畢業生的綜合職業能力表示滿意。

學校狠抓內涵建設,努力提升教學質量,注重實訓實習,增強學生動手能力,突出信息技術與教學深度融合,率先引進雲桌面課堂。學校建有大數據與AI技術實訓室、軟體開發綜合實訓室、前端應用教輔開發實訓室、通信技術實訓室、數控模具實訓中心、建築工程與室內設計實訓室、會計電算化實訓室、企業經營管理沙盤模擬實訓中心、幼教專業實訓室等實訓室和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學校始終堅持將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點。先後與北京華晟經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廈門眾冠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心和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廈門泛鈦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等上百家知名企業緊密合作,建立了穩固的校外實訓基地,同時將企業引入校園,建立「校中廠」,成為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打下了扎實基礎。

近年來,學校內涵建設取得了豐碩成果,先後榮獲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個、二等獎2個;3項改革試點項目被列入「福建省教育改革試點總體方案」;中央財政支持實訓基地2個;福建省財政支持生產性實訓基地1個;省級職業院校服務產業特色專業群建設項目2項;省級示範專業2個;省級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專業4個;市級示範專業3個;省級精品課程6門;省市級科研立項項目90餘項;省級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3項;省級教學名師1人。學校高度重視學生職業素質和綜合能力的訓練與培養,充分挖掘每個學生的個性發展潛力,為他們提供一個施展才華的平台。學生在全國各類高職院校職業技能大賽中頻頻獲獎,近三年在福建省職業技能大賽中團體總分名列民辦高職院校前茅。

學校已成立了「創新創業教育與就業指導中心」,校內建有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興才智谷。學校提供創業場地,指派有實戰經驗的指導老師,鼓勵學生在校創業。

學校秉承「厚德精技」校訓,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依託 「大學生導師制」、「快樂學習,快樂生活」、「孝道感恩」和「青年志願服務」四大載體,打造「大學生文明修身工程」,形成特色校園文化,強化「三全」育人功能。全面推行「大學生導師制」,提供「四導一服務」(思想引導、心理疏導、生活指導、學業輔導和就業創業服務)。通過關愛學生、引導學生,實現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成才。在學習之餘,學校積極引導和支持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學校組建了校藝術團、銅管樂隊和民族鼓樂隊,以及動漫社、書法社、模特隊、舞蹈隊、武術隊、帆船隊、遊艇隊、龍舟隊等30餘個學生社團,每年定期開展「電腦文化藝術節」、「文藝晚會」、「嘉庚杯海峽兩岸龍舟賽」、「校園十佳歌手大賽」、「書法大賽」等活動,校園文化建設呈現蓬勃生機,為廣大學生培養興趣愛好、提高綜合素質搭建了優質平台,充分滿足同學們多層次、多元化的文化生活需求。學校倡導「快樂生活、快樂學習」,將「親情賬·兩地書·話人生」的孝道感恩教育、「青年志願服務」的社區服務教育和第二課堂活動納入課程教學體系取得顯著成效。

近年來,學校積極融入廈門軟體園三期建設項目,主動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社會服務能力,努力把學校辦成家長喜歡、企業需要、社會滿意的高等職業院校。

三、2020年招生范圍與計劃

2020年我院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為准。

四、外語語種

各專業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沒有口試要求。

五、招生要求

各個專業均無性別限制。教育類專業不招收有傳染性疾病或有嚴重身體缺陷的學生,其他專業招生時均按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組織機構及錄取原則

1.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實施「陽光高考」招生,錄取過程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和錄取。

2.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參與招生全過程,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計劃部門核定的當年招生計劃和學校制定的招生工作規則進行招生。

3.按各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如徵求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時,由我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各省招生錄取實施辦法有關規定進行降分錄取。

4.文史類、理工類、藝術文史類、藝術理工類、藝術類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的投檔模式和投檔規則進行錄取。

5.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錄取。

七、收費項目、標准及退費辦法

嚴格按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1.各專業學費標准:

(1)會計、市場營銷、工商企業管理、旅遊管理、商務英語、電子商務、物流管理、酒店管理、金融管理、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專業每9600元/年;

(2)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製造與自動化、計算機應用技術、廣告設計與製作、產品藝術設計、建築室內設計、動漫設計、室內藝術設計、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學前教育、護理、社會體育專業每人10800元/年。

(3)通信技術、軟體技術專業每人12800元/年

(4)移動應用開發專業每人13600元/年

2.住宿費收費標准: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1500元/年(有空調、獨立衛生間、陽台)、

3.代辦費收費標准

(1)書本費每人600元/年(多退少補);

(2)軍訓費每人300元;

(3)生活用品費每人450元(自願原則)。

以上代辦費由學校代收代支,嚴格遵守「專款專用,不得盈利」的原則,書本費每學年按實際發生額結算一次,多退少補。

4.退費辦法:按(閩價【2006】費154號)文件精神執行。

(1)繳費後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2)繳費後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3)繳費後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4)繳費後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5)被開除學籍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八、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辦法

凡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且德、體合格的學生,准予畢業發給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並報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予以承認。

九、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可通過上網的方式查閱我院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我院招生辦網頁:網址:http://www.xmxc.com

招生辦聯系電話:0592-6266777、6263777;

招生辦傳真電話:0592-6265262

招生辦投訴電話:0592-3155003

本章程由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2日

『捌』 廈門外地戶口孩子上學政策

1、學生本人及其父(母)須在廈暫住。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內實際居住2年以上,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外實際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廈暫住證,暫住證應表明已實際居住年限,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記錄。
2、學生父(母)須在廈務工。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兩年(含兩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學生父(母)須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兩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玖』 廈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廈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待審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廈門大學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廈門大學辦學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廈門大學(國標代碼10384),現有思明校區、翔安校區、漳州校區和馬來西亞分校。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建,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2017年,廈門大學入選國家公布的A類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廈門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思明校區位於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翔安校區位於廈門市翔安區翔安南路;漳州校區位於廈門灣南岸的招商局漳州開發區;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位於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南郊雪蘭莪州雪邦沙叻丁宜,距離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約15公里,距離國家行政中心布城約20公里。

第三條 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從2016年開始招收中國學生,納入中國統一高考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由廈門大學統一錄取。馬來西亞分校的教學培養和管理任務由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承擔,具體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0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網址:http://my.xmu.e.cn。

第四條 廈門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廈門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考試、教務和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以上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廈門大學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吸納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了廈門大學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決策咨詢、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廈門大學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廈門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廈門大學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廈門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廈門大學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廈門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廈門大學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幾年廈門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具體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生源數量、生源質量、教育資源享有情況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查閱廈門大學招生網(http://zs.xmu.e.cn)或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 廈門大學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考生,不佔我校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一條 廈門大學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 廈門大學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招生,進一步加大對中西部省份招生計劃投放比例。我校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參考我校在各省招生計劃的安排,確定並公布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招生專業和人數。

第十三條 廈門大學在本科招生、培養中推行「大類招生,大類培養」模式。各招生大類分流專業(或方向)的情況請參閱《廈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大類設置方案》。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條 報考廈門大學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各專業均為英語教學,請高考外語語種不是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具體要求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0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各專業均為中英文授課,請高考外語語種不是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五條 報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的考生,有關考核要求按相應的簡章和相關通告執行。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入學後,廈門大學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廈門大學各招生大類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廈門大學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廈門大學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招生大類(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最新信息為准。對於有選考科目要求的招生大類(專業),考生選考科目需與要求相符方可報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九條 廈門大學根據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則和報考生源質量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的100%調檔;按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在招生計劃數的105%-110%以內調檔。浙江、山東按各招生大類(專業)計劃數的100%調檔,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按各招生大類(專業)組計劃數的100%調檔。

第二十條 廈門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並依據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置專業級差。

第二十一條 廈門大學在內蒙古按「招生計劃1:1的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有關志願填報及錄取規則考生可咨詢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第二十二條 廈門大學認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認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省級招生部門投檔後,廈門大學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檔成績進行招生大類(或專業)錄取(註:在江蘇的錄取原則以第二十六條為准,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的錄取原則以第二十七條為准),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份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對實行平行志願但未提供考生位次信息、或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省級招生部門投檔後,廈門大學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招生大類(或專業)錄取,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高考卷面原始分高者優先,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者,文史類以語文、數學成績排序,理工類以數學、英語成績排序。

第二十三條 按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廈門大學在第一院校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願的考生。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第一次投檔後計劃未完成時,可參加所在省份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獲外語類保送、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資格考生的錄取規則按相應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施。

第二十五條 廈門大學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為國家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學生為國家指導性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廈門大學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有關政策招收上述學生。

報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廈門大學將根據考生志願在不低於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次廈門大學的出檔線下40分以內擇優錄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有關的學費、教材、伙食、住宿等補助,畢業後充實到西藏的縣以下基層幹部隊伍,進藏服務期5年。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前須與西藏人事廳簽訂「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

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廈門大學當年有安排招生計劃省份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新疆考生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委會確定的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成績要求為不低於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次廈門大學的出檔線下80分。錄取的預科學生需在廈門大學翔安校區進行一年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並結業者,廈門大學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考核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預轉本志願填報情況及廈門大學擬定的預轉本招生專業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並轉入廈門大學進行本科階段學習;不合格者將退回生源地區。

第二十六條 面向江蘇省招生(含強基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一門為物理,另一門不限;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一門為歷史,另一門不限;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

第二十七條 投檔到廈門大學的浙江省、山東省考生,體檢及選考科目等符合錄取要求將錄取在投檔的大類(專業)。投檔到廈門大學的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考生,在投檔的大類(專業)組內進行大類(專業)錄取及調劑。

第二十八條 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是由廈門大學與英國創意藝術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在投放該學院招生專業計劃的省份僅招收有填報對應專業志願的考生。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各專業培養方案由廈門大學與英國創意藝術大學依據我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要求共同制定。相關事項詳見《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九條 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普通類專業學習;按照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錄取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習;錄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錄取在創意與創新學院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學院學習;錄取在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護理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等五個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醫學類專業學習。

第六章 培養與管理模式

第三十條 廈門大學實行「寬口徑、厚基礎、跨學科、國際化、重實踐、求創新、多元化」的人才培養模式,按照《廈門大學大類招生的學生選擇專業暫行辦法》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專業(或方向)。

第三十一條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廈門大學發揮綜合性大學多學科優勢,實行全面選課、主輔修制、轉專業、三學期制、國內外名校交流等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措施,為培養有國際視野的研究型和復合型拔尖創新人才提供優質的教育資源。

第三十二條 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廈門大學以政策創新改革人才培養體系,以校地共建打造聯合培育平台,以興趣激勵引導學生主動參與,以資源投入完善服務保障體系,形成了"四輪驅動"的廈大經驗。

第三十三條 設立創新學分。廈門大學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著力提升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自2015級起創新學分作為必修學分,計入培養方案總學分。學生參加科創項目、學業競賽、發表論文和發明創造等可申請創新學分。學校打造本科生早期科研訓練和學業競賽「兩平台」,實施科創競賽「八化」(全員化、多樣化、課程化、基地化、團隊化、國際化、常態化、日常化)新模式,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間至少參加一項科創項目和一項學業競賽。

第三十四條 「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從2010年起,廈門大學成為國家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的20所大學之一。每年從新生中選拔一批優秀學生,配備一流師資,提供一流學習條件,量身定製個性化人才培養方案,為優秀學生創造一流學術環境與氛圍。廈門大學以優勢學科群為依託,搭建「本研一體化」教學平台,鼓勵拔尖學生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第三十五條 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班。自上世紀90年代起,廈門大學經濟學、化學、數學、生物科學、歷史學、海洋科學等六個專業陸續成為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對其以我校傑出校友(均為著名教授)冠名,分別為:「王亞南經濟學班」、「盧嘉錫化學班」、「陳景潤數學班」、「汪德耀生物科學班」、「傅衣凌歷史學班」、「鄭重海洋科學班」。經多年積累,廈門大學六個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養機制,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培養了一批優秀拔尖人才。

第三十六條 卓越人才培養教育計劃。廈門大學法學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臨床醫學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飛行器動力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科學與工程、軟體工程、建築學等9個工科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計劃優化人才培養方案,完善校地企協同育人機制,建設實踐基地,強化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

第三十七條 國際化專業建設計劃。廈門大學選擇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會計學、國際商務、財政學、新聞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物理學、海洋科學和外文語言文學創新實驗班(一專多能)等優勢學科,探索國際化創新人才培養。項目引進國外先進的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專業核心課程逐步採用雙語或全英語教學。其中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國際商務、財政學國際化項目由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和經濟學院共同承擔教學和培養任務,採用全英文授課;學生從錄取的經濟學院新生中進行選拔,在學期間有更多機會到國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三十八條 特色書院。2015年,學校成立以2011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布魯斯•博伊特勒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博伊特勒書院,探索本科生跨學科培養和管理模式。書院每年面向生命科學學院、醫學院、葯學院及公共衛生學院本科新生招生,實施「書院式」住宿安排、全方位導師配置和通識教育;每年從三、四年級選拔優秀學生學習高級課程,高級課程由布魯斯•博伊特勒先生主持規劃設計,邀請世界一流科學家全英文授課。2017年,學校批准成立香山書院,由環境與生態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的全體本科生組成。書院在原有學院學生教育管理服務育人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育人渠道,全方位促進學生的成才成長;以學術傳承、科技創新、行為養成、品德教育為內涵,通過創新通識教育和第二課堂教育,深入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等,進一步深化人才培養機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書院實行統一住宿管理,宿舍園區內設有活動室、自習室等功能房,聘請導師、輔導員入住園區,與學生零距離面對面交流,營造特色育人環境,是培養學生知行兼修、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嶄新平台。

第三十九條 國內外名校交流。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養質量,廈門大學致力於與國內外著名高校開展本科生交流學習的活動。廈門大學與英、美、日、法、俄等國家和台港澳地區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廈門大學每年選拔數百名本科生,在校學習期間到國(境)外著名大學交流學習。

第四十條 實施本科生導師制,注重教授為本科生上課。廈門大學實施本科生導師制,新生入學後為本科生配備導師,為學生提供思想、學業科研訓練、創新創業等方面的指導。廈門大學要求教授、副教授承擔本科專業課程,形成了名教授、名師給本科生上課的校園文化。

第四十一條 錄取在廈門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信息學院、航空航天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醫學院、葯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和能源學院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區,錄取在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的新生入住漳州校區,其他學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區。

第四十二條 學生在廈門大學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由廈門大學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廈門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四十三條 學費標准

1.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除「外國語言文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招生類外)、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社會與人類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信息學院(除軟體工程專業外)、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除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外)、能源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葯學院所屬各專業每人每學年5460元;

2.航空航天學院學生入學後在專業分流前每人每學年5460元;專業分流後到機電工程系、儀器與電氣系和自動化系各專業學生每人每學年5460元,專業分流到動力工程系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飛行器系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學生每人每學年6760元;

3.藝術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9360元;

4.信息學院軟體工程專業和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400元,每學年約為40學分;

5.外文學院「外國語言文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招生類,其中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等主修專業每人每學年5460元;會計學、財務管理等輔修專業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120元,總學分約為45學分;

6.創意與創新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9萬元。

第四十四條 住宿費標准

廈門大學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元,2-6人/間。廈門大學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准收取。

學費及住宿費標准若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准為准。

第八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四十五條 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廈門大學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再根據具體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綠色通道辦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錄廈門大學學生處(網址:https://xsc.xmu.e.cn)「政策法規」欄目查詢。

第四十六條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設立國家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四十七條 廈門大學獎、助體系

廈門大學設立「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等50餘項校級獎學金和多項院(系)級獎學金,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同時建立包括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在內的資助體系,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後顧之憂。

第九章 就業情況

第四十八條 廈門大學為學生就業創業提供專門的教育、指導和服務。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引導學生「登上大舞台,做出大貢獻」,到國家重要行業和領域建功立業。培養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意識和創業意識,提升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學校開設就業指導、生涯規劃、創新創業等課程,開展形式多樣、層次豐富的咨詢和指導活動。每年2400餘家用人單位進校招聘,發布就業崗位需求20萬個以上。廈門大學本科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較高水平,2019屆畢業生就業率94.3%,其中,境內外深造率達47.0%,境內升學主要去向為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重點科研院所,出國(境)深造的畢業生中近七成在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學就讀。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廈門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規定,並另行公布。

第五十條 廈門大學網址:www.xmu.e.cn;廈門大學招生網:zs.xmu.e.cn;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92-2180299。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