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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2020積分低派位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3-03-06 04:24:45

『壹』 廈門積分派位沒到法定年齡怎麼拿那5分

可以在社保、居住證、房產、 計劃生育等方面做工作加分。
1、社保:滿分48分。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2、副申請方社保:滿分10分。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計算積分。
3、居住證:滿分24分。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
4、房產:滿分24分。父(母)在申請入學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並實際入住,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按其中一套計算。
5、社保+居住證在入學區:滿分9分。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申請入學區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12個月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月份/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社會保險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提醒:有的區以買房的時間合並到居住證時間,還有的區購房以後,參加積分入學報名,派位到房子對應小學。
6、計劃生育:滿分5分。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貳』 2020年福建廈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2020年福建廈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為做好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8〕3號)、《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20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發[2020]2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基本原則

2020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就讀小學一年級仍採取「積分入學、電腦派位」的辦法。以「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為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准提供學位。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派完學位為止。

二、申請條件

1.隨遷子女應年滿六周歲,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齡和超齡均不符合條件。

2.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地址在集美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3.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報名前在集美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必須在集美區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區居住。

三、積分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4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2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集美區,並在集美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9分。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隨遷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該項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實際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在網格化平台上登記的`計生信息進行認定。

四、積分入學程序

(一)提交申請

1.網上登記(2020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選擇網上登記或現場便民登記任一方式進行。

(1)網上登記(2020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於5月6日—15日期間登陸「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登記。

(2)現場便民登記(5月10日)

具備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若因無上網條件無法網上登記的,可於5月10日到各便民服務點參加現場登記。便民服務點僅協助完成網上信息登記,並非錄取學校。

(二)審核報名信息(5月16日-6月10日)

5月16日-6月10日,系統將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計生等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可在「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查詢。隨遷子女家長如對審核情況有疑義可於5月25日-5月31日期間通過I廈門積分入學平台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其他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廈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三)公布試算積分,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

1.公布試算積分。6月10—6月13日,系統在「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公布積分試算結果,家長可憑報名登記的賬號密碼登陸網站查詢。

2.積分疑義復核。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疑義,可於6月10日—6月16日期間在網上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3.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積分確認截止時間為6月18日24:00,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積分公示(6月23日-6月30日)

集美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並在「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向社會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督。學生家長如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五)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7月23日)

集美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對全區公民辦小學的學位數進行統計。在招收本區戶籍學生、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後,核算出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及其學位數。集美區教育局將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願填報方式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向社會公布。

總積分相同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六)積分志願填報(7月23日—7月24日)

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於7月24日24:00前登陸「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填報入學志願,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積分電腦派位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家長應及時將適齡兒童帶回戶籍所在地就學。

(七)積分派位(7月29日)

集美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符合申請條件並完成積分入學志願填報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願順序進行電腦派位,派位結果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陸「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查詢派位結果。

(八)入學確認(7月30日)

被派入學校的適齡兒童家長,應於7月30日12:00前登陸「I廈門惠民平台」(網址:www.ixm.gov.cn)進行入學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指標,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被派入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

五、其他事項

(一)本細則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申請入讀集美區公、民辦小學一年級的非集美區戶籍(即廈門市非集美區戶籍和非廈門市戶籍)的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1.隨遷子女父親(母親)戶籍為本市非集美區戶籍的,在集美區的居住時間以實際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在網格化平台上登記的居住時間進行計算。家長應及時到所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通過網格化系統辦理居住情況登記;其子女出生的計生信息由積分系統自動調取,不必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信息。

2.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家長到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咨詢登記計生信息,以便積分入學系統通過網路及時調取隨遷子女的計生信息。

(二)2020年積分入學志願填報依據全區積分排名,採取「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辦法,在全區有剩餘學位的公民辦學校中按照「平行志願」原則進行錄取。

(三)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否則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符合集美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並被普通學校錄取的,學校不得拒絕接收。被普通學校錄取的持有殘疾證的隨遷殘疾適齡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學校集體教學的,依申請,按照學位情況和積分高低,由集美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鑒定,提出就學安置意見。

(五)若錯過網路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積分入學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

(六)不符合我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或參加我區積分入學但未派入我區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做好回原籍入學的准備。錄取到公辦或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報到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本區學位。

(七)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建立積分公示制度,集美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為隨遷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的材料,且真實有效,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八)本細則的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九)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和相關指南、通知、公告均在集美區人民政府網站、「廈門集美」微信公眾號、「I廈門惠民平台」發布,請及時關注。

(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生工作的相關時間和安排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申請人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於2020年1月至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無法及時辦理的,視其2020年1月至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均有效,並請申請人盡快補辦理。

本實施細則由集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於2020年。

『叄』 廈門積分入學派位結果怎麼查

法律分析:報名所在的區公布積分試算結果,積分確認之後,可以登錄市教育局、各區教育局或相關指定網站(例如湖裡區可以關注「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查詢、思明區需要登錄思明教育網等)查詢派位結果。

法律依據:《2021廈門積分入學細則》 第四點 積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區教育局將在「i廈門服務平台」公示報名者的最後積分,接受監督。若隨遷子女父母發現公示的積分與自己確認的積分不一致的,須在6月30日前通過網上積分入學系統向思明區教育局提出復核申請;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可向思明區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或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反映。

『肆』 廈門醫社保卡積分怎麼算的啊,孩子讀書要多少

這個不叫「廈門醫社保卡積分」,應該叫「廈門積分入學政策」,各區的演算法可能不一樣,不是三兩句話就能回答清楚的,可以網上查詢。這是「廈門本地寶」公布的「2018廈門積分入學政策」:

2018廈門積分入學政策

發布時間:2018-02-07 17:30來源:廈門本地寶

  • 【導語】:2018廈門積分入戶政策出來了,還不速來看看。

  • 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來源: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時間:2018-02-05

    各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通知》(廈府辦〔2016〕194號),根據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精神,現將《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按要求制定本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實施細則,於3月中旬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審核和備案。

    廈門市教育局

    2018年2月5日

    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和《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通知》(廈府辦〔2016〕194號)精神,完善積分入學政策,發揮良好導向作用,根據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以區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准提供學位。

    (二)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長期務工。

    (三)公開公平。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

    二、明確申請條件

    父(母)符合以下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可在實際居住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

    (一)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證;

    (二)報名前在申請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三、優化積分體系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積4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計算積分,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請參加積分入學所在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並占該住房的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同一區,並在該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本項滿分9分。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四、健全工作機制

    (一)完善積分派位辦法。各區教育局應制定積分入學派位方案,以公布可提供的學位數,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原則,實施電腦派位,派完學位為止。派位方案應向社會公布,派位過程、派位結果要接受社會監督。

    (二)建立學位預警機制。學位供需較為緊張的區教育部門應在積分入學報名工作啟動前30日向社會發布學位預警信息。各區教育部門應在積分入學工作啟動後,動態公布本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人數,在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招生結束後,及時發布可提供學位數、申請人積分位序等信息。

    (三)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建立積分公示制度,由各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四)進一步簡政便民。加強與人社、公安、國土房產、衛計委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健全工作機制,簡化辦事手續,促進部門信息共享,完善積分入學申請系統,推行「一站式」和網上辦理服務。

    (五)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大政策宣傳,及時通過媒體、進社區進家庭宣傳等途徑,廣泛持續、深入細致地宣傳積分入學政策,並設立咨詢電話,為群眾解疑釋惑,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准確理解政策。對積分較低、未派入學校的應及時引導其回戶籍地報名上學。

    五、各區教育局要根據本意見,科學合理地制定本區積分入學政策實施細則,經區政府同意後,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以往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其他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伍』 2020廈門小升初派位是保送嗎

2020年廈門小升初派位差,並不是保送的,他都是有一個寫寫每個穴位的一個學分政策,看根據學分來的

『陸』 廈門積分入學細則

法律分析:1、隨遷子女應年滿6周歲(不能超齡或者未足齡)

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2、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居住地住址在入學區的居住證。

3、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入學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即至少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必須在入學區居住(不可間斷)。(以上時間參照20年政策)

注意:有的區要求父母雙方都要有居住證!副申請方的社保分需要有居住證才能調取。在報名前180天,居住證一天都不要間斷!否則喪失報名資格。廈門戶籍跨區就讀,也要參加積分入學,辦不了居住證,由暫住地的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

法律依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21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發〔2021〕23號)精神

一、隨遷子女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二、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

『柒』 廈門2020年簡訊通知技能落戶審核通過,獲取派位怎麼處理

我想你去申請技能落戶的時候資料有提交的部門吧,有接收的窗口吧?建議保險的做法應該是根據審核單位的意見接下去辦理戶口遷移的事宜,這么重要的事情在網路咨詢不太合適,萬一人家給的方法不對那後果不是很嚴重嘛,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