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廈門市內戶口遷移指南
廈門市內戶口遷移指南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廈門市內戶口遷移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遷移范圍
1、島內戶口互相轉:思明區或湖裡區之間相互轉移;
2、島外戶口互相轉:在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之間相互轉移;
3、島內戶口轉島外:從思明區、湖裡區、移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
二、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幾種情況之一: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靠直系親屬的;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解讀:可以把戶口遷移到自己/配偶房子里;直系親屬所有的房產里,直系親屬僅限於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體戶。
三、島外戶口轉島內還需要:
1、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五周年;
2、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養老保險連續5周年;
3、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
注意:投靠直系親屬、配偶,需要對方落戶滿5年,夫妻投靠需結婚滿5年。
四、申請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3、合法固定住所憑證。(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或居民按規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所在單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本、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4、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協議、出生醫學證明等)。
(三)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3、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單位社保繳交憑證;
4、當事人戶口登記為集體戶或公共地址或拆遷地址的,須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內無房承諾(去市行政服務中心開無房證明);
(四)島外轉島內還需要: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
3、申請人的《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和《廈門土地房屋權證》復印件。權屬人為配偶的,許提供結婚證。權屬人為兩個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權屬人關系證明;
4、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
5、申請人的社保繳交記錄清單。(申請人持身份證至各區行政服務中心自助終端列印。)
五、辦理流程
直接帶上材料去各個區的行政服務中心申請就可以,是在戶籍窗口。
;② 廈門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您好,幫您了解到,對於廈門 遷戶口 需要什麼手續有如下: 公民辦理 戶口遷移 ,除提供戶籍證明、合法 居住證明 和有無違法犯罪證明外,以下情況還需提供: 1、招商投資類。⑴申批表、⑵招商局出具的招商投資證明、⑶稅務局出具的繳稅情況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 2、民營企業錄、聘用人員類。⑴單位錄、 聘用合同 證明、⑵繳納 養老保險 金證明(1年以上)。 3、城市機關、企、事業及團體錄、聘用人員類。⑴人事或勞動部門正式錄、聘用證明、⑵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證書等證明材料。⑶繳納養老保險金證明。 4、引進人才類。⑴合法的錄、聘用合同(或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才聘用證》)、⑵相應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證書等證明材料。 5、購建住房類(指城市)。⑴申批表、⑵購(建)房人及隨遷直系親屬關系證明、⑶ 房產證 書或 土地使用證 書(包括 二手房 、房改房、自建房)、⑷單位或社區民警出具的居住證明。 6、投靠類。⑴申批表、⑵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⑶子女投靠父母的,民政部門出具的 未婚證明 。 7、縣域內戶口遷移類。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或人事、勞動部門正式錄、聘用證明。 8、城市人才(中級以上科技人員和已在城市落戶的大專以上畢業生)自由遷移類。遷往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工作所在地公安機關憑⑴申批表、⑵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證書、⑶工作單位證明等材料簽發《戶口准遷證》。戶口所在地憑《戶口准遷證》遷出戶口。遷回原戶口地的,憑⑴申批表、⑵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明、⑶原戶口地遷出證明等材料到原遷出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③ 廈門戶口遷移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
1、當事人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隸屬思明區的,除大學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辦證大廳申請;隸屬同安分局大同派出所、祥平派出所轄區的到同安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無調查事由的,當場辦結。
2、戶口由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移入思明區或湖裡區的按照《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辦理。
3、戶口在思明區和湖裡區之間遷移的,當事人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隸屬思明區的,除大學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辦證大廳申請),無調查事由的,當場辦結。
廈門公民市內移居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戶籍可以在思明區或湖裡區之間相互遷移,在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之間相互遷移,或者從思明區、湖裡區,移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三)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
廈門公民市內移居申請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合法固定住所憑證。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或居民按規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單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協議、出生醫學證明等)。
(三)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單位社保繳交憑證(近三個月);
4.當事人戶口登記為集體戶或公共地址或拆遷地址的,須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內無房承諾;
(四)島外四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和翔安區)公民的戶籍移往思明區、湖裡區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和《廈門土地屋產權證》復印件。權屬人為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權屬人為兩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權屬人關系證明;
4.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
5.申請人的社保繳交記錄清單。(申請人持身份證至各行政服務中心自助終端自助列印)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驗。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證明,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④ 廈門遷戶口都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法律分析:遷戶口,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到遷入地後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辦理遷入登記即可。遷戶口需要的證件: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房產證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⑤ 廈門集體戶離職後戶口去哪裡
按照相關的人事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其員工檔案,戶籍都要被調走的,勞動者如果滿足下列條件,可以將公司集體戶口轉為家庭個人戶口:1、個人在當地有房產;2、配偶為當地戶口。一、公司集體戶口離職之後怎麼處理
按人事規定,員工離職檔案戶籍都要調走的,由集體戶口轉為家庭戶口的途徑:
1、個人在當地有房產的,可以將戶口遷入房產處;
2、配偶為當地家庭戶口的,可以將戶口遷至配偶處。
原單位要求交每年600元所謂的「管理費」是非法的,不需要繳費!
辦理戶口遷移流程:
如果是市外遷移——帶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帶《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到現戶籍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准予遷出證明》,帶《戶口准予遷出證明》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即可。
如果是本地遷移,則手續簡便的多,帶身份證房產證戶籍卡直接到派出所辦理遷移戶口即可。
二、員工辭職還要注意以下問題:
1、寫辭職信。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不利的「案底」。
2、和主管詳談。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准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自己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的人來了之後,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綜上所述,在公司離職之後,如果戶口檔案是掛在公司的,都是需要調走的,而且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也是需要辦理正規手續,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以及,交接工作的,要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⑥ 廈門市內戶口轉移指南
廈門市內戶口轉移指南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廈門市內戶口轉移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條件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廈門公民的戶籍可以在思明區或湖裡區之間相互遷移,在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之間相互遷移,或者從思明區、湖裡區,移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三)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二、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5周年的居民,在廈門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廈門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
辦理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合法固定住所憑證。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或居民按規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單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協議、出生醫學證明等)。
(三)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單位社保繳交憑證;
4、當事人戶口登記為集體戶或公共地址或拆遷地址的,須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廈門內無房承諾;
(四)島外四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和翔安區)公民的戶籍移往思明區、湖裡區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和《廈門土地屋產權證》復印件。權屬人為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權屬人為兩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權屬人關系證明;
4、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
5、申請人的社保繳交記錄清單。(申請人持身份證至各行政服務中心自助終端自助列印)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驗。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證明,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辦理流程
步驟一:當事人帶齊材料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
步驟二:材料齊全,無調查事由,當場辦結。
;⑦ 戶口遷廈門有什麼條件
投靠入戶: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將戶口遷入島內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夫妻(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5周年。辦理材料:夫妻投靠入戶:1、夫妻雙方的戶口簿。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3、夫妻雙方的結婚證。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1、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年滿16周歲)。2、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若子女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與子女關系不明確的,應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由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並蓋戶口專用章)或親屬關系公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父母離婚需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 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二條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⑧ 廈門翔安戶口遷出在哪裡辦
行政中心悔跡公安局。根據查詢廈渣塵門本地寶得知,碧梁並廈門翔安戶口遷出在行政中心公安局辦,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
⑨ 廈門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主觀:
戶口遷移需要如下材料:本人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等遷移事實的證明材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銀兆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鋒世租、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返螞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