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報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首先用手機或到臨近的地方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如果伍大核手機不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地辦理的業務,拔打時要加當地的區號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腔掘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仿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貳』 交通事故怎樣報警
交通在寬碧線咨詢電話:122
群眾撥打122為免費電話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是即110、119、120後第四種全國通用的電話報警求助電話。122報警服務台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設的部門。該部門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實行24小時值班。群眾只要用電話撥打"122"即可免費接通122熱線電話。
受理范圍
1、受理交通事故報警;
2、受理各種其它敗局緊急危難求助;
3、受理各種交通問題的舉報、投訴;
4、受理對交通民警執法工作的投訴。
為了便於公安機關快速處理警情、市民向122報警時請注意:一要簡要說清出了什麼事、二要詳細說清地址、三要說清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只有說清什麼事才便於警察分清主次、急緩並採取相應措施;只有說清了地址才便察巧讓於就近調動警力、及時趕到現場;只有留下姓名電話,才便於聯系和查詢處理情況。
因特殊情況報警人不願留下姓名電話的也可不留。
受理122報警電話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貫徹群眾路線工作方針,嚴密控制交通動態,快速獲取交通信息的重要渠道;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組織快速反應,迅速處理各種交通問題的主要手段;也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群眾排憂解難、救助危急的重要窗口。因此,處理122報警電話,對我市交通安全暢通,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以及加強警民團結等都有重要意義。
『叄』 出了交通事故該怎樣向交警報案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122,但是也有不少車主在發生圓旁道路交通事故、也將電話打到了「110」,不但不能馬上解決問題,還佔用了110的報警資源。
一、正確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的流程
1、首先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2、電話接通後,在報警信息中,地點是最重要的。准確地描述出事地點,有利於122接警員及時調派民警趕赴現場。從接警情況看,報警人對事發地點的具體位置描述不清,會導致交警不能快速到達現場:
(1)注意觀察交通標志。在城市主要幹道內,司機可觀察附近的交通標志牌、指路牌確定自已的位置;
(2)注意觀察周圍典型地物標志。當附近沒有明顯的交通標志時,就要藉助周圍的一些典型地物來辨別方位。
3、在事故地點確定後,「122」希望報警者能提供人員傷亡情況及車輛損壞程度的信息。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拆賣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准,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並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並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旅腔逗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四、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後的賠償
1、接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對責任有異議的,15日內向上一級部門申請復議;無異議的,10日內向相關司法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2、不申請調解的,事故當事人雙方可以參照《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和相關賠償標准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最後憑簽有事故當事人雙方名字的協議書由相關司法部門製作《事故結案書》進行結案。
『肆』 交通事故怎麼報警
一、交通事故怎麼報警
1、出了交通事故一般情況下應當撥打112立即報警。講清事故發生情況,說明險情。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記下肇事車牌。留下姓名,保護現場。此外,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2、法律依兆臘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則需承擔全部的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則需要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滑猜燃需要承擔主信虛要責任,同等責任以及次要責任;
3、如果各方當事人均不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則屬於交通意外事故,各方無需負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伍』 出了交通事故怎樣報警
一、出了交通事故怎樣報警
1、出了交通事故報警流程如下:
(1)撥打110或122立即報警;
(2)說清事故地點;
(3)說緩備明險情。簡要報告事故原因,人念扒員傷亡情況與車輛傷損情況;
(4)留下姓名。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擾高毀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二、交通事故的責任怎麼劃分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陸』 發生交通事故怎麼報案
出了交通事故後,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撥打112立即報警。講清事故發世渣生情況,說明險情。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記下肇事車牌。留下姓名,保姿迅護現場。此外,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發生傷人、死亡等的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該撥打110報案,告訴警察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造成的損害等事項,報警察後,還需要報保險公司。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符的;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嫌疑的;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搜冊悄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柒』 交通事故怎麼報警
交通事故報警方法如下:
1、及時報警;
2、地點講清;
3、說明險情。應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
4、留下姓名;
5、保護現場。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者及周圍群眾應盡可能保護現場原貌,以利於事故處銷耐理時民警收集物證,判斷事故性質;同時注意盡可能不妨礙交通秩序。因妨礙交通不得不變動現場的,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或用手機、相機拍下事故現場位置,再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6、警示標志。發生交通事故,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記下車牌。若肇事車輛逃逸,應記下該車的車牌號、車型、顏色等主要特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局談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虧臘春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