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調動走流程一般多久
調動走流程一般需要2個月左右。公務員、事業單位調動的條件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工作需要,二是解決夫妻分居。調動程序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向市編辦申請編制單;
2、用人單位填寫公務員調動表;
3、調入、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4、公務員管理處審核;
5、局分管領導審批;
6、發調動通知書,需遷戶口的同時辦理遷戶手續;
7、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科辦理戶口准遷證明;
8、回原單位辦理調出和戶口遷移手續;
9、到公務員管理處接轉行政關系,辦理落戶證明;
10、到用人單位報到;
11、辦理工資、落戶等手續。
調動所需申報材料如下:
1、擬調人員申請調動工作報告;
2、調動呈報表;
3、編制審核通知單;
4、考察材料【個人總結、單位鑒定(含遵紀守法、計劃生育情況)】;
5、計劃生育證明;
6、近期體檢表;
7、個人檔案(轉正定級表、年度考核表、是公務員的需有公務員錄用表、公務員登記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