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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保障性住房什麼時候開始

發布時間: 2023-05-13 05:24:22

A. 如何申請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

在廈門擁有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保障性住房。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三)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

(四)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

(1)廈門市保障性住房什麼時候開始擴展閱讀:

《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依照《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審核:

1、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家庭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上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全部材料,補正材料的時間不記入受理期間計算。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或者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全部材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家庭;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作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情況在社區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日。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和公示情況,在每批次申請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及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並將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報送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義務配合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協助調查工作;

3、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出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協查結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復審,對申請家庭租金補助比例進行核定,並將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房產部門發出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市國土房產部門應當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結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每批次的審核結果通過指定的報紙、網站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認社會保障性住房輪候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B. 廈門市第三批保障性住房從開始到結束需要多久

廈門市第三批保障性住房從開始到結束,需要51天——73天。從開始的意向登記,2022年5月25到6月8日。然後公開搖號是6月15日,申請受理是6月20-7月15。最後公布結果,過上22天就可以入住了。

C. 廈門什麼時候會有80平米的保障性商品房

2022年。根據查詢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公布廈門市住房談猛銷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於印發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幹人才)配售方案的通知,其中有安排在翔安區的洋唐居住區A11地塊(三房型,約90平方米)、新店保障房地鐵社區含游一期工程(三房型,約70~80平方米)、新店保障房地鐵社區林前綜合體(三房型,約70平方米)知做等。

D. 2022年廈門第四批保障性租賃房什麼時候領選房手冊

這個租賃房2022年3月23日領選房手冊。
根據廈門政府資料顯示,根據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於3月27日下午開展2022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賃房(單列)選房工作,申請人可於3月23日上班時間到廈門市住房保障中心領取《選房手冊》及《選房通知書》。
辦理委託選房的申請家庭,應在3月24日12:00前向廈門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扒茄飢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未按規定簽納歲訂《選房確認書》或選房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放棄申請資格,其批次申請人順春返序號作廢。

E.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2022新規

一、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2022新規是怎樣的?

廈門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請條件2022新規:

1.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3.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

4.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1項、第2項和第4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

廈門保障性住房單身居民申請條件2022新規:

1.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2.在本市無住房或者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3.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

4.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5.為保障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應當共同申請(監護人屬於單位、社區居委會或民政部門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監護職責的單位、社區居委會或民政部門出具監護證明)。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1項、第2項、第4項和第5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

F.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2022新規

一、2022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1、2022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本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
(2)單身居民年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
(3)申請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國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者具有技師職業資格;
(4)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骨幹人才。
2、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二、申請保障性住房需要什麼材料
1、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
4、社區受理申報材料對原件驗證,並在上報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
5、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同時提供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