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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辦暫住證要哪些證件

發布時間: 2023-05-25 16:32:24

❶ 廈門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1、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3)居住處所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
(4)勞動合同或就讀證明;
(5)本人近期相片。
二、居住證續簽流程是什麼
1、到居住地的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居住證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和列印受理回執;
3、制證部門製作居住證;
4、辦理人憑受理回執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二、在廈門怎麼辦理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招用,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2、有合法穩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差空孫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3、連續就讀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2、
法律虧旦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虛鏈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❷ 廈門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目前廈門暫住證已經不再辦理,以先進行暫住登記六個月以後辦理居住證取代。根據法律規定,辦理居住住證需要提交材料:(1)申領人出示暫住登記憑證並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3)根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條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廈門如何辦理暫住證

可以到廈門市就進的公安局辦理或者到街道部辦理。辦理需要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等資料。具體的流程如下: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近期黑白或彩色免冠1寸照片兩張,暫住在居民家中的持戶主的戶口本,暫住在出租房屋的,持房主的戶口本或者租房合同,暫住在購買繼承或自建房屋居住的,持房屋產權證,暫住在單位,持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

2、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的,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領取《居住證》。

(3)廈門辦暫住證要哪些證件擴展閱讀:

辦理居住證要求:

1、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戶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房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戶口簿和《房屋租賃許可證》、《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的人員,由店方進行住宿登記;對其中應當申領《居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西安等43城市下月起暫住人口可就近辦護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居住證

❹ 廈門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如果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為了工作生活需要辦理居住證。很多人在辦理的時候,可能准備的材料不充分,就會白跑一趟。辦理居住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和證件?居住證有沒有有效期?
一、辦理居住啟信中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廈門的外來人口還是比較多的,如果到當地工作、生活,想要辦理居住證,我們需要准備好個人有效證件,身份證。
2、除此以外還需要填寫一份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另外還需要提供就業的證明,這個可以由用人單位來提供,准備好復印件。
3、如果是自主創業個人開店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或者開坦銀業的相關證明。另外還要准備個人的照片,帶齊所有的資料交給派出所去辦理。
二、居住證有有效期嗎
1、居住證和我們的身份證一樣都是有有效期的,一般來說有的有效期是一年,有的是三年。有效期到了,可以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審核,並且可以申請延期。在延期的審核當中,我們需要本人的身份證,如果選擇的是租房需要帶上租房合同。如果有房子,需要帶上產權證,之後才能夠申請成功。但是一定要注意,到期前的一個月之內就要去辦理,之後才能夠正常使用。
2、如果不小心將居住證丟失了,後期能夠辦理,不過需要補交工本費,而新的有效期就要重新計算。
三、居住證有哪些作用
1、如果辦理了居住證,在有些地區就能夠成功入戶,無論你是通過積分落戶還是人才引進,居住證是一個必須的條件。
2、如果你滿足了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也需要提供居住證,比如在廣州需要提供三年有效的廣州居住悄山證。
3、有些城市辦理了居住證之後,孩子就可以去報名,在當地的小學、初中上學。
以上內容介紹的就是居住證需要辦理什麼資料,不同城市准備的資料可能有所差異,而居住證是非常重要的證件,一定要辦理好,後期會給自己帶來諸多方便。

❺ 廈門辦居住證需要哪些資料

一、廈門辦居住證需要哪些資料
1、在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供申請人的登記憑證;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委託人符合二代證人像標準的電子照片;
(5)自主創業的,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相關投資、創業信息;
(6)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材料。
2、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二、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1、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連續就讀。居住證制度既保護了流動人口在當前工作居住地的社會福利待遇,又保護了流動人口在原籍的應有權益,保障了來去自由,自由流動,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❻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廈門申請辦居住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核對無誤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填寫確認、簽發制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❼ 廈門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主觀:

辦理暫住證提交的材料: 1.居民 身份證 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 證人 實際磨缺岩暫住地址不一瞎御致的,戶(房)主應註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扮乎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法律客觀: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