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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養老金什麼時候發放

發布時間: 2024-09-08 10:14:24

㈠ 廈門的養老金怎麼計算

參見:《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若干規定》
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資格和標准,從次月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特區補貼,直至死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An)÷N
公式中,a1、a2……an為個人退休當月、前1個月、前2個月……前n個月本人繳費工資額;
A1、A2……An為個人退休當月、前1個月、前2個月……前n個月全市執行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N為個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總計月數。198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自1989年1月1日起計算。
198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其用於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繳費指數自1989年1月起計算至退休當月。1989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其用於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繳費指數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之日起計算至退休當月。
不滿1年的繳費時間按實際繳費月數除以12計算,繳費指數均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

特區補貼為每人每月30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3、1997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個人,在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2005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社會平均繳費指數+0.25)×1988年12月前視同繳費年限×1.3%]+[2005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個人平均繳費指數+0.25)×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間實際繳費年限×1.3%]
社會平均繳費指數為「1」。
2005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81元。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
本人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個人歷年每月繳費工資與相應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
繳費指數均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

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㈡ 廈門3月份的養老金為什麼還沒有到賬

三月份的養老金已經於三月七日到賬。
因為社保系統在十號到二十七號要系統維護,升級,所以提前至七號發放。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以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做的貢獻,以及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