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第七批到底應該怎樣申請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第七批的申請流程需滿足以下條件並按相關步驟進行:
一、申請條件
戶籍要求:
-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具有廈門市城鎮戶口。
- 至少有一個家庭成員在廈門市落戶滿3年。
- 通過購買商品房入戶的家庭成員不能再申請保障性商品房。
收入與資產要求:
- 申請人家庭必須是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資產需控制在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
住房情況要求:
- 申請人家庭必須是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
- 今年的申請條件中,人均建築面積需在12平方米以下。
二、申請步驟(具體步驟可能因批次和政策調整而有所不同,以下為一般流程)
關注公告:
- 密切關注廈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公告,了解第七批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請時間、地點、所需材料等具體信息。
准備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准備戶籍證明、收入證明、資產證明、無房證明等相關材料。
提交申請:
- 在規定的申請時間內,將准備好的材料提交至指定的申請地點。
審核與公示:
- 政府部門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家庭將在指定平台進行公示。
選房與簽約:
- 公示無異議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進入選房環節,並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
請注意,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申請流程和要求以廈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最新公告為准。
『貳』 廈門保障房落戶多久可以申請
法律分析:廈門社會批次保障性租賃房、保障性商品房都需要落戶滿3年才可以申請,家庭申請的,需要兩個以上廈門戶口,其中主申請人落戶滿3年。
法律依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第十條 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 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二) 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三) 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年度家庭收入參照《廈門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委託廈門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協查申請家庭成員經濟狀況信息);(四) 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且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