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高溫補貼發放標准
用冊棗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
高溫補貼具體的發放標准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准不一。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准。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山東省,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准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准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配渣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防暑降溫費不能用綠豆湯涼茶等代替
防暑降溫費不是福利,而是工資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單位蓄意規避政策不發高溫津貼,或者用綠豆湯、涼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溫津貼,都屬於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葯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並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至於徵收比例則歸入工資總額計算。
法律依據: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工會組織代表勞動者就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事項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者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州賣拆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B. 廈門市高溫補貼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高溫津貼標准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指企業單位依照省級人力資源和慧敗社會保障部門要求,給予在高溫天氣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津貼,屬於法定勞動津貼。高溫津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陵讓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准。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尺碧局氣溫達到 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C. 環衛工作人員的工資是誰付
記者近日從市城建局了解到,為落實市人大代表的建議,從今年1月份起,我市1186名環衛工人的工資和保險每月將分別增加100元,1、2月份的工資將在春節前發放到位。
在今年的「兩會」上,市人大代表楊蘅根據環衛工人擔負的任務繁重、勞動強度大、持續時間長,勞動保障缺乏、只能招4050人員等實際情況,提出了應該提高一線環衛工人工資福利,切實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的建議。
人大代表楊蘅:「我有三個沒想到,一是沒想到市委王書記這么重視,二是解決的這么快,不到一個月時間事情就落實下來了,三是沒想到解決這么好,不但解決了城市環衛工人的兩險,提高工資的問題,而且把全市1千多名環衛工人的問題一起解決了。」
「兩會」期間,市委書記王建鳴在聽取了人大代表楊蘅和列席代表、市城建局局長黃荊國關於環衛工人勞動強度大、工資待遇低的發言後,當場要求市財政局、市城建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多部門迅速組織專班調研,採取補助等辦法,建立環衛工人救助保障機制。首筆320萬元專款已於近日由市財政局下撥到各城維公司,用於對一線1186名環衛臨時性用工和園林100餘名臨時性用工的1、2月份工資補助。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200元,其中100元增加工資,另100元為保險補助,這筆錢將在春節前發放到環衛工人手中。
環衛工人熊春香:「我在環衛做了十年,以前的工資確實偏低,現在感謝市領導,這次兩會以後給我們工資加了200元,而且保險都到位,所以我們必須感謝領導的關心,現在環衛以後工人無後顧之憂。」
據了解,目前全市環衛工人1503人,其中正式工317人,臨時性用工1186人。這些臨時性用工人員月平均工資800元,除去每月200元左右必須繳納的保險費,拿到手的只有600元,這個數額是黃石最低工資標准,而且他們承擔著城市最臟、最累的工作,工作環境很惡劣,工作時間長,長期以來待遇偏低,歷史欠帳較多,致使我市環衛行業招工難,工人年齡偏大。此次增加工資後,一線環衛、園林臨時性用工人員的工資將達1000元,其中工資700元,代繳保險費300元。工資上調後,不僅可以改善一線環衛工人的福利待遇,也將促進一線環衛工人老齡化現狀的盡快改善。
市城建局局長黃荊國:「目前,所有的環衛臨時工每個人從10年元月1日開始將提高100元的基本工資,由過去一個險種增加到三個險種,通過這個舉措將極大的調動環衛工人的積極性,使環衛工人更加熱愛崗位,愛崗敬業,為我們市裡的建市60走年和迎接國際文化節做出環衛人的貢獻
D. 廈門環衛時間
上午六點半到十點半,下午兩點半到七點。
廈門環衛時間是由廈門環境衛生管理局所規定的時間,目的是加強協調區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的職責。組織審查全市有關規定的環境影響評價,監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同時也要保證環衛工人的休息時間。
環衛處就是隸屬於環境衛生管理局的公用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與管理。環衛處下設環衛所、清運隊、監察隊、收費辦、綜合修理所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