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那個廈門「億萬富婆」,打60萬美體針買下600萬遊艇,結果怎樣呢
1978年,李寶華生於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後溪英村。因家貧,她13歲就外出謀生,擺地攤、賣水果、做傳銷,21歲還因詐騙被廣東司法機關勞動教養兩年。
直到2005年,她還只是一名為了生計四處奔忙的普通人。2006年,她突然衣錦還鄉,在廈門注冊了東方明大貿易有限公司。2008年,她又成立廈門明大置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金5000萬元。
明大集團對外宣稱,投資方向有三大板塊:房地產開發、休閑娛樂產業、倉儲物流業。經營網路從福建省直到四川、重慶等地。
2009年,明大集團投資丁俊暉檯球俱樂部、水晶之約KTV、馨名媛女子私人會所。尤其馨名媛女子私人會所,號稱“富婆會所”,想入會的人不僅要花30萬元,還要有5000萬元的資產證明。
李寶華一直以“商界女強人”形象示人,號稱資產達幾十億元。從2006年開始,這位“億萬富婆”就以支付高額利息的方式,以投資、合作、資金周轉等名義,向多人借款,總計達16億元。
“億萬富婆”李寶華
2015年的最後一天,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及抽逃資金罪,判處李寶華無期徒刑。而她的同夥凌如發,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李寶華出身普通,家世卑微,僅憑一副口舌,就騙取巨額資金,著實可恨。但為何那麼多人相信她,卻也不得不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