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廈門失業證丟了怎麼補辦
《廈門失業證辦理規定》:
二、辦理失業證所需材料:
1、領取並如實填寫《廈門市本市人員申請領取或換發就業失業登記證登記表》;
2、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舊證換新證:還需提供《廈門市居民就業失業登記證》、《廈門市居民失業證》或《廈門市勞動就業手冊》);
註:集體戶人員應提供《戶口簿》主頁原件(或加蓋集體戶所在單位公章的主頁復印件)及個人頁原件。
3、提供本人二寸免冠近照兩張;
4、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供證書原件;
5、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原件。
三、辦理失業登記程序:
申辦人員提供相關材料後,經審核錄入電腦後列印全國統一樣式《就業失業登記證》,貼上持證人照片後加蓋發證單位公章和照片騎縫鋼印。
辦理期限:用人單位確定與員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應按照辦理程序在15日內(社會保險停交後2個月內)辦理失業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