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市棚戶區改造補償辦法翻建(公房)
居住在棚戶區的15萬戶家庭終於迎來了好日子,有望在4年內解決住房問題,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2016北京棚戶區改造最新政策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2020年前基本完成總體目標
什麼是棚戶區?一般來說,棚戶區是指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臟、亂、差的區域。但在北京的棚戶區改造中,一些簡易樓、舊危樓也被納入棚改范圍內,擴大了受惠市民的范圍。
目前,全市各區和相關企業已經制訂2016年、2017年棚戶區改造計劃,確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15萬戶改造任務,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戶區改造任務的總體目標。
從2013年到2015年,本市已經啟動了210餘個棚改項目,改善了8.6萬戶家庭住房條件。這意味著,未來兩年時間雖然短了三分之一,但實際解決的居住困難家庭數量將比過去3年多了近一倍。
② 棚戶區改造政策是什麼
棚戶區改造政策:
2008年,中共中央啟動保障性安居工程,並將國有林區(場)棚戶區(危舊房)、國有墾區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作為重要內容,加快了改造步伐。
2010年,中央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並繼續推進中國國有林區(場)棚戶區(危舊房)、國有墾區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
2012年,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快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針對各類棚戶區改造,七部門給出了完成期限。其中,已納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范圍的煤礦棚戶區,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
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中任務較少的省(區、市)要爭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區、市)要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還未完成的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條件的地區要爭取在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
2014年,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6],部署有效解決棚戶區改造中的困難和問題,推進改造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2014年(計劃)改造棚戶區470萬戶以上。
2016年,中國《政府工作報告》要求,2016年要開工改造600萬套。

(2)北京棚戶區改造怎麼改擴展閱讀:
落實政策
對於棚戶區改造,中國政府在財政投入、建設用地、稅費和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2007年至2011年間,中國政府共安排補助資金730億元,其中,超過90%的補助資金投向了中國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
實施原則
中國棚戶區改造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實施。政府除了鼓勵地方實行財政補貼、稅費減免、土地出讓收益返還等優惠政策外,還允許在改造項目里,配套建設一定比例商業服務設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讓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
③ 國家棚戶區改造政策是怎樣的
充分尊重群眾意願 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別是下崗失業、退休職工比較集中,群眾要求改造的呼聲強烈。在推進棚戶區改造過程中,充分尊重群眾意願顯得尤為重要。 為了防止借改造之名盲目大拆大建,《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堅持整治、保護與改造相結合,嚴格界定改造范圍。對可整治的舊住宅區和規劃保留的建築,主要進行房屋維修、配套設施和無障礙設施完善、環境整治和建築節能改造。要重視維護城市傳統風貌特色,切實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嚴禁大拆大建。 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確定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制訂,要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採取多種方式征詢群眾意見,在得到絕大多數群眾支持的基礎上組織實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安置補償涉及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為了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被拆遷人自願選擇。 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住房保障條件的被拆遷人,通過相應保障方式優先安排。各地在保護被拆遷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具體安置補償辦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實施棚戶區改造,既可以帶動社會投資,促進居民消費,擴大社會就業,又可以發展社區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推進平安社區建設,是擴內需、惠民生、保穩定的重要結合點。 為此,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資金方面,《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中央採取適當方式,對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給予資金支持。省級人民政府可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本地區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給予資金支持。 市、縣人民政府可以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中,按規定安排資金用於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支出項目。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此外,還鼓勵金融機構向符合貸款條件的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鼓勵採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國有工礦棚戶區。 在稅費方面,《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對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和通過收購籌集安置房源的,執行經濟適用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 另外,新建安置小區有線電視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通信、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由各相關單位出資配套建設,並適當減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 在土地方面,《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納入當地土地供應計劃優先安排,並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嚴禁將已供應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改變用途用於商品住房等開發建設。 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以就近安置為主;對異地建設的,應選擇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齊全的區域。
④ 北京市棚戶區改造是不是說都全拆啊
棚戶區改造就是咱們俗說的「拆遷」,今年的實施項目(看好是實施項目)大部分都開始進行了,典型的天壇簡易樓、東便門那個西忠實里,還有白紙坊那邊都已經拆遷了,人都領完補償搬走了。
儲備項目就是扯淡了……給你掛個名兒,我們家就上了儲備項目了,現在一點消息都沒有。。。實施項目都拆不完,儲備項目 等到猴年馬月去啊?2017年底15萬戶改造,然後2020年基本上完成中心城區改造。。所以我感覺最晚 我們家2020年也拆遷了。。再等3 4年吧。。。
這個拆遷也得看政府作為不作為,豐台區就是典型的慢!你看東西城 誰敢耽誤?
⑤ 北京市棚戶區改造,怎麼安置補償補償標準是什麼
補償標准有以下幾種:
1、貨幣補償
補償補助總款=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外遷補助費+其他補助費
2、房屋產權調換
補償補助總款=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其他補助費
3 、產權調換房屋面積
被徵收人可選購的產權調換房屋面積為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的0.2倍+10建築平方米。
4 、產權調換房屋購買價格
(1)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的0.2倍和10建築平方米部分,在簽約期限內按照優惠價格4500元/建築平方米購買,在簽約期限屆滿後,按照7000元/建築平方米購買;
(2)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部分按本項目基準價格購買;
(3)超出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的0.2倍+10建築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項目標准房地產價格購買。

(5)北京棚戶區改造怎麼改擴展閱讀
棚戶區改造稅收優惠政策
第一,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建設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2、免徵涉及的印花稅、土地增值稅;
3、免徵或減半徵收契稅、個人所得稅。
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和通過收購籌集安置房源的,執行經濟適用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
4、電力、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企業對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給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區有線電視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通訊、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由各相關單位出資配套建設,並適當減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
第二,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5、免收的全國性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等項目;
6、免收的全國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城鎮公用事業附加等項目。
⑥ 棚戶區的改造
http://www.doc88.com/p-314986257981.html 一、棚戶區改造問題概述 「棚戶區」這一名詞來源於遼寧撫順、阜新的工業貧民聚集區。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棚戶區的居住條件長期沒有改善,房屋結構簡陋,缺乏必要的市政基礎設施,居民生活不便。改造棚戶區,可以使城市中一些臟、亂、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質量的同時,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環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是事關民生的一項系統工程。而且,通過改造棚戶區,不僅使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進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節約了寶貴的土地資源,有利於政府更好地規劃、建設城市,為城市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各地政府近年來陸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對城市和礦區棚戶區開展大規模拆遷改造。政府高度重視,把改造棚戶區作為一項重要舉措。棚戶區改造涉及政府的各個部門,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處理起來千頭萬緒,其專業性、社會性和法律性非常強。具體實施中,需要注意很多問題。 太原近幾年重點改造的城市棚戶區地塊共336塊,總佔地面積約570公頃。這些棚戶區除早期的危舊房改造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開發死角」,絕大部分屬企業老舊住房,像耐火廠宿舍、省建五公司宿舍等。粗略估算,住在城市棚戶區的至少有上萬戶人。市房地局一位工作人員坦言,城市棚戶區普遍存在著公共配套設施缺乏、市政配套設施缺乏、安全隱患大和居住條件差的問題。 考慮到棚戶區居民的利益,太原市出台了《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規劃部門編制出《太原市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專項規劃》。方案明確表示,棚戶區規劃范圍為城市中心區及外圍組團和一些重要地區。規劃人員表示:「現有棚戶區地塊,改造後將主要作為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設施用地和綠化用地五種類型。」按規劃,居住總用地為318公頃,規劃住宅建築面積約681萬平方米;公共設施總用地約83公頃,規劃建築面積約212萬平方米;道路總用地94公頃;市政設施規劃一處消防站,另外設置若干開閉所;規劃新增各類綠地面積約53公頃。 目前,太原市已經建設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龍潭公園片區、敦化坊片區項目等,這些項目已完成了規劃、方案制定、動遷和拆遷,進入建設階段。 二、棚戶區改造的主要流程 (一)城市總體規劃的制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涉及城市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的重大事項,需由國家權力機關即人大及人大常委會審批通過,方可具體實施。 (二)土地使用權的轉移 棚戶區的土地使用權主體多樣、權屬性質復雜,既有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形,又有通過出讓、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規,除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外,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應採取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集體土地使用權必須在國家實施徵收、徵用後,方能轉為可以改造實施的用地。 (三)拆遷補償合同的簽訂 拆遷補償合同涉及到主體的確定、拆遷時間、補償標准、價款支付、回遷條款、異議處理和爭議解決等。所以,拆遷補償合同的談判與簽訂是棚戶區改造中一個既無法迴避又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 (四)行政機關行政許可和行政裁決權的行使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中的拆遷人應在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方能實施拆遷。對拆遷雙方當事人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應由行政機關進行裁決。由此,在拆遷中引發的許可證是否合法,補償標準的確定是否正當合理,應否舉行聽證,都成為爭議的焦點。所以,行政機關在棚戶區改造中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權力行使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對改造的實施顯得尤為重要。 (五)建設施工合同的簽訂與監督管理 在拆遷基礎工作完成後,實施改造重建任務的開發商或建設單位,需要選擇具有資質和實力的施工單位,以保證質量、進度及成本的控制,這自然會涉及到總包合同、分包合同的簽訂、物質材料的采購、勘驗設計合同的簽訂及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的確定等。所有這些與工程相關的事項,均對改造工作能否達到要求、能否如期完成,對拆遷戶居住環境的好壞和法律權益能否得到保護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六)招投標程序的進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等相關規定,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土地取得、設計和施工均需採取法定的招投標程序進行,即委託人採取招標公告的方式,遴選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管理單位等進行工程建設,由此來保障整個改造工程在最大限度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下來運行,從而保障效率的最大化。委託人包括:政府主管部門、開發商、建設單位及其他管理部門等。招投標程序除了招投標合同的簽訂外,其外延還涉及到招標文件的組織與設計、投標文件的准備、保證單位及銀行保函的確定、共同賬戶的開立等一系列涉法問題。 (七)其他相關法律問題 1、在政府作為直接開發主體的情況下,採用「工程代建」方式所產生的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受託人和施工單位之間的因代建衍生的法律關系。 2、在改造區居民具備相應條件時,採取集資合作方式改造棚戶區,涉及到居民之間合作協議的簽訂,出資人與開發商的委託協議、開發商與施工單位的建設合同的准備等。 3、棚戶區改造完成後,管理與服務應是鞏固改造成果的必要工作之一,這涉及到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服務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公用事業合同的確定以及後續保障服務合同等。 三、棚戶區改造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據 (一)憲法 我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二)物權法 我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這部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的頒布施行,對於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將發揮重要作用。《物權法》是棚戶區改造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和房屋等有關權屬問題及其變化的主要法律依據,其它法律、法規、政策等均應依據物權法制定和實施。《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第四十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而對於「公共利益」,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造成實踐中難以把握。 (三)行政管理性法律 有關棚戶區改造的行政管理性法律主要有:《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 (四)行政法規、規章 有關棚戶區改造的行政法規、規章主要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擬修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等。 (五)地方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有關棚戶區改造的地方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主要有: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國有重點煤礦棚戶區改造的意見》(晉政發[2006]8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的指導意見》(試行) 山西省建設廳《關於嚴格控制棚戶區改造住宅戶型建設標準的通知》(晉建房字[2006]434號)、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並政發〔2007〕23號)、太原市規劃局編制《太原市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專項規劃》等。 四、棚戶區改造所涉主要當事人及法律關系 (一)棚戶區改造所涉法律關系的主體 根據棚戶區改造的實際情況,其中所涉主體主要有被遷人、開發商及政府。另外還有實施拆遷的拆遷執行人、政府具體負責的主管部門、社會中介機構等。被遷人主要是指居住在城市規劃區內屬棚戶區的居民、房屋承租人、企事業單位以及屬「城中村」情況的農民。此種主體不可謂不多,也不可謂不復雜。開發商是指具有房地產開發資格和資質,具備開發能力,能夠提供回遷住房,並在拆遷地址上進行工程重建的開發單位。它的存在形式主要是房地產開發公司,也包括具有建築資質的其他工程建設單位。政府在棚戶區改造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決定了其在改造中的特定職責和身份屬性。除了在宏觀方面的法規政策制定及資源配置外,整個棚戶區改造能否得以順利實施,政府在微觀方面的指導與協調功能也不容忽視。 由於棚戶區改造涉及的主體較多,因此法律關系相對復雜。這其中包括:政府基於法律法規的規定行使的行政指導與行政強製法律關系,開發商與政府的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法律關系,開發商與拆遷人的拆遷補償法律關系,開發商與實施拆遷人的委託法律關系等。在所有的這些棚戶區改造所涉及的法律關系中,起主導或決定性作用的,應該是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法律關系和拆遷補償法律關系。 (二)棚戶區改造所涉法律關系 1、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法律關系 由於確定為棚戶區的地塊多為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區域,加之歷史原因,情況較為復雜。按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棚戶區改造所涉及到的土地一般都由政府土地收儲中心收回,然後或劃撥或公開拍賣。而棚戶區的土地使用權狀況是: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使用權、無土地使用證但能證明其來源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無任何正規手續的土地使用權、因舊城改造而變為城市居民的農民的原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因此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權關系非常復雜,理順其中的各種關系是保證棚戶區改造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但一個總的前提是,必須通過法定程序將該土地使用權合法化或者市場化,方能使之進入棚戶區改造的范圍中。 2、拆遷補償法律關系 城市改造的拆遷工作一直以來就是城市化進程的一大障礙。因為一方面是社會經濟發展和公共利益維護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保障。很多棚戶區改造項目難以順利進行,中途擱淺,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於拆遷工作未能達到預期目的造成的。由於法律的不完善或執法、守法標准不高,在拆遷中雙方有法不依,野蠻拆遷、暴力抗法現象時有發生;在實行貨幣補償、產權調換等拆遷方式時,雙方對合同中的約定條款達不成一致或理解不同導致的糾紛層出不窮,這對城市整體規劃的實施以及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都造成了很大的破壞和阻滯。 五、對政府處理棚戶區改造中面臨的實際問題的建議 (一)妥善處理被拆遷人與政府間關系 被拆遷人對政府的拆遷工程不理解,認為政府是為開發商服務的,開發商拿政府的「民心工程」做「擋箭牌」。對於被拆遷人的這種不理解情緒,律師建議:棚戶區改造的各個環節「陽光作業」,真正把好事辦好。改造的前期准備階段,要充分調查論證,聽取被拆遷人的建議,讓被拆遷人選出自己的代表,必要時可舉行聽證,使政府(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達成認識上的基本統一,這樣就會形成被拆遷人內部之間的相互宣傳,使被拆遷人產生確信,從行動上形成統一,有利於後期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要及時糾正被拆遷人的片面認識 被拆遷人往往拿出法律體系中的一部或對自己有利的,一點蓋全,過分強調權利,而忽視自己的義務,即被拆遷人只拿《物權法》說話,形成對立情緒。其實政府和被拆遷人的權利義務是統一的,目標是完全一致的。作為政府,應該加大棚戶區改造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厚此薄彼。律師認為:棚戶區改造涉及的法律范圍廣,涵蓋行政法、民法等領域,但其「行政屬性」更強,需要政府充分發揮行政效能,採取合理合法的措施,真正取信於民,在棚戶區改造中駕馭全局,辦成政府的「德政工程」。 (三)正確處理政府與開發商之間的關系 政府和開發商關系「混同」,拆遷人和開發商是兩個法律主體。實踐中,政府和開發商關系往往模糊不清,造成被拆遷人誤解,開發商的一些不當行為讓政府來「買單」,讓政府背黑鍋。在棚戶區改造的工作人員,辛辛苦苦,卻落下罵名,我們政府要規范各環節的權利義務,明確責任,避免誤會,影響工程的順利進行。 (四)拆遷方式方法應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開發商過早介入,形成「越位」,在利益的「博弈」中,被拆遷人感覺到「勢單力薄」,形成對立情緒。棚戶區改造中涉及的被拆遷人情況復雜多樣,有集體的、個人的、建築有違章的、臨建的等等,拆遷方案不可能搞「一刀切」,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統一,比如:「溫情拆遷」可以借鑒。 (五)對落實拆遷政策的建議 構築棚戶區改造「全面質量控制」體系,政府從質量、安全、成本、利潤及和諧指數進行目標控制、監管,制定相關的評估辦法,堵塞漏洞,真正把政府的棚戶區改造政策落到實處。 六、律師參與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重要意義 政府在棚戶區改造的全過程中,應該有律師的身影。包括方案的起草、制定、動遷、回遷等,應設立「棚戶區改造,律師咨詢服務」辦公室,接待群眾咨詢,解答百姓疑問,參與律師見證,幫助起草合同等,架起棚戶區改造的法治橋梁。 1、律師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有法律專業知識,可以參與政府對棚戶區改造前期的規劃,方案的起草和制定,避免法律風險。 2、律師參與,一手牽著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一手牽著百姓千萬家。可以加強法制宣傳,使居民知法懂法,以理性表達合理要求。人常說:無知者無畏,因為不懂法,造成個別被拆遷者的對立情緒,採取一些不理智的過激行為;形成一廂情願的被動局面。 3、律師參與,可以讓居民感到有主心骨,有了「貼心人」,能夠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律師深入到百姓當中,讓百姓感覺到法治的溫暖,有利於工程的順利進行。 4、律師參與,能夠及時了解居民訴求,與政府溝通,上通下達,把某些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使政府放心,百姓滿意。 5、律師參與,可以發揮其專業智慧,使棘手的個性問題、特殊矛盾能夠順利解決;比如:小產權房、存在抵押、公房等等。 6、律師參與,可以幫助百姓解決在拆遷過程中引發的其他民事糾紛,如:子女分家析產、產權認定等,使暴露的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和應對。 7、律師參與,有利於百姓在選擇、簽訂合同等問題上予以引導、支持和把關,防止隱患的發生,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 8、律師參與,有利於後期工作的開展,使社區治理能夠可持續發展。 總之,棚戶區改造,真正架起了法治的橋梁,彰顯了法治的力量。參與棚戶區改造,是我們律師在法治建設中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我們有義務、也有能力讓棚戶區改造真正成為政府的德政工程,百姓的暖心工程,社會的和諧工程。
⑦ 最新棚戶區改造政策
《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分配給某地區的專項補助資金總額=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徵收(收購)面積×該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年度徵收(收購)面積×相應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徵收(收購)戶數×該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年度徵收(收購)戶數×相應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年度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總規模。

(7)北京棚戶區改造怎麼改擴展閱讀:
中國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以原地安置為主,優先考慮就近安置;異地安置的,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棚戶區改造規劃、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科學合理確定安置住房布局。
⑧ 北京棚戶區改造范圍和名單介紹
北京棚戶區改造產業關聯度高,帶動力強,不僅能夠增加投資,而且能夠帶動消費,可以有效消化鋼鐵、建材、家電等上下游產能和產品,下面一起來看看北京棚戶區改造范圍和名單有什麼變化吧!

北京棚戶區改造范圍和名單
北京棚戶區改造名單以及范圍無論是去年已經動工的危改項目,還是今年新增的改造項目,市民都可以上網查詢到項目的詳細信息。今年,本市計劃對14個區縣以及國有工礦的118個棚戶區項目進行改造和環境整治,總涉及5萬多戶居民,其中八成居民位於城六區。
《北京市2015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顯示,今年,在北京市14個區縣加上國有工礦中,包括上一年結轉的和今年新增的改造項目總計118個。其中,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城六區涉及89個,門頭溝、房山、順義等8個遠郊區縣涉及23個,國有工礦6個。據統計,57377戶棚戶區居民被列入今年的改造計劃之內,其中位於四環內的有29010戶。在這5萬多戶居民中,城六區占據49641戶,8個遠郊區縣占據5684戶,國有工礦2052戶。在公布信息中,可以看到包括去年已經動工的涉及5000戶居民的東城區望壇危改項目、涉及近3000戶居民的朝陽區酒仙橋舊城區改建項目,或者今年新增的涉及2500戶居民的石景山區北辛安棚戶區改造項目等等,市民均可以了解到每個區縣改造項目的詳細信息,包括名稱、性質、地點、建設單位、佔地面積等內容。
今年,北京市改造棚戶區項目達118個,涉及57377戶。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公布《北京市2015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
北京棚戶區改造的具體意義
1、棚戶區改造可以有效地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體現了社會公平、公正。棚戶區居民絕大多數都是低收入困難群體,經過棚戶區改造,不僅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和居住質量,而且還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屋資產,特別是針對棚戶區改造中部分低保戶、特困戶收入不高、經濟條件較差的實際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實施救助,確保這部分人群能夠有房住,從而享受到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體現了社會的公平與公正。
2、棚戶區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區落後面貌。棚戶區改造首先要解決的是臟亂差面貌和基礎設施落後的現狀,通過改造,統籌考慮了服務配套和基礎條件的改善,特別是改造項目的實施採取招商引資的辦法,既節約了縣財政資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改變城市基礎設施條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來落後的城市面貌變為縣城靚麗的風景。
3、棚戶區改造可以優化配置土地資源,促進土地合理利用。集中連片棚戶區的改造可以盤活土地資源存量,最大限度提高出讓收益、顯化土地價值,同時可以較好地解決資金投入問題,使稀缺的土地資源得以再生和利用,進一步煥發老城區的生機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4、棚戶區改造可以增加社會就業,促進地區的產業結構調整。棚戶區改造能夠拉動建築業的發展,促進地區經濟增長和增加社會就業的機會。同時,結合棚戶區改造,以土地置換為依託,可以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
5、棚戶區改造可以密切黨與居民群眾的感情,促進社會和諧。棚戶區改造,使多數普通居民告別低矮破舊房屋,享受到了高樓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凈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數,體現了黨的執政能力,拉近了政府與居民的距離,增強了社會凝聚力,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發展。
以上就是關於北京棚戶區改造范圍和名單的全部介紹,希望能加深大家對北京棚戶區改造的理解,實施棚戶區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兼顧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
⑨ 國家棚戶區改造是怎麼賠償的
根據《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棚戶區改造補償標准如下:
1、第六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實行多改造多補助、不改造不補助的分配政策。
2、第七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各地區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徵收(收購)面積、徵收(收購)戶數等兩項因素以及相應權重,並結合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
(1)徵收(收購)面積、徵收(收購)戶數兩項因素權重分別為30%、70%,根據城市棚戶區改造情況,財政部可以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適時調整兩項因素權重。
(2)徵收(收購)面積和戶數,以徵收(收購)人與被徵收(收購)人簽訂的徵收補償(收購)協議或者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徵收補償決定為依據。徵收(收購)面積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築面積。
(3)徵收(收購)戶數包括實物安置住房戶數(原地安置和異地安置)和貨幣補償戶數,均為永久安置住房戶數,不包括臨時安置住房戶數。
(4)財政困難程度參照財政部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的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確定,作為中央財政分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調節系數。
3、第八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公式法分配。計算公式如下:
(1)分配給某地區的專項補助資金總額=〔(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徵收(收購)面積×該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年度徵收(收購)面積×相應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
(2)上述過程+(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徵收(收購)戶數×該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年度徵收(收購)戶數×相應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年度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總規模。
(3)公式中,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徵收(收購)面積是指該地區當年計劃徵收(收購)面積,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徵收(收購)面積,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徵收(收購)面積。
(4)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徵收(收購)戶數是指該地區當年計劃徵收(收購)戶數,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徵收(收購)戶數,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徵收(收購)戶數。
(5)上述有關計劃徵收(收購)面積和戶數的完成情況,以是否簽訂徵收補償(收購)協議或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徵收補償決定為准。

(9)北京棚戶區改造怎麼改擴展閱讀:
棚戶區改造規劃布局:
1、重點安排
(1)資源枯竭型城市。
(2)獨立工礦區。
(3)三線企業集中地區。
(4)將中國央企在內的國企棚戶區納入規劃。
2、完善安置住房選點布局
(1)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以原地安置為主,優先考慮就近安置;異地安置的,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
(2)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棚戶區改造規劃、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科學合理確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統籌中心城區改造和新城新區建設,推動居住與商業、辦公、生態空間、交通站點的空間融合及綜合開發利用,提高城鎮建設用地效率。
(3)鼓勵國有林區(林場)、墾區(農場)棚戶區改造在場部集中安置,促進國有林區、墾區小城鎮建設。
3、改進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1)配套設施應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應做好與棚戶區改造規劃的銜接,同步規劃安置住房小區的城市道路以及公共交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2)安置住房小區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建水平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具體配建項目和建設標准,應遵循《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要求,並符合當地棚戶區改造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的具體規定。
網路-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網路-棚戶區改造
⑩ 北京南苑棚戶區改造政策
自建房不算面積不合理。就是院內面積也得算面積。為什麼這樣說?解放初期買賣宅子都是按整個院子面積計算的,院內的建築根據新舊,質量作價。現在若是不算面積不合理。我也在南苑住,也在拆遷之內,院子整個面積將近兩百米,建築面積不到百米。若是只給建築面積我絕對據理力爭。其理由:一,近來南苑周圍的土地價值都達到了成品房的百分之六七十。二,請問將來我們買房,其中房價內包含不包含土地成本?三,固定資產,即不動產沒有年限限制,幾代甚至幾十代永遠是私有的,現在的商品房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期,即便現在按院子整個面積安置樓房,私房戶也不合適。你們說,是不是這個理兒?(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