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產假多少天2022規定北京
【法律分析】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北京為嚴格落實產假、護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婦女休假合法權益,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產假假期。
【法律依據】
《北京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延長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產假十五日。男女雙方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將其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工資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女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年按照子女滿周歲計算。夫妻雙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調整延長生育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願減少延長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可以增加相應天數;夫妻雙方享受的育兒假合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⑵ 北京男的陪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
【法律分析】:30天。根據現行北京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用人單位晚育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意思就是北京男員工可以享受30天產假,但前提是女方不享受晚育假期。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⑶ 北京產假是158天還是98天
北京產假是158天。
拓展資料:
從2021年11月26日開始北京產假是158天,因為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通過了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也就是說加上國家規定的98天正常產假,女方可獲得158天的產假,屆時男方可享受陪產假15日。
除了生育假增至60天外,北京產假還有以下新規:
1.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年按照子女滿周歲計算。若夫妻雙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調整延長生育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願減少延長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可以增加相應天數;夫妻雙方享受的育兒假合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2.獨生子女戶優待
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十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2)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3)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一千元的一次性獎勵;
(4)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5)鄉鎮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幫扶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3.住房、養育補貼
建立與子女數量相關的家庭養育補貼制度,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納入優先配租范圍,並在戶型選擇等方面予以適當照顧。
二、北京產假98天還是128天?
從2021年11月26日開始北京產假是158天,因為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通過了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也就是說加上國家規定的98天正常產假,女方可獲得158天的產假,屆時男方可享受陪產假15日。
⑷ 北京男方陪產假國家規定有多少天
法律分析:北京南方陪產假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⑸ 北京產假多少天2022規定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北京把本來作為獨生子女的母親的三十五天產假,減少到獎勵假期三十天。但是,男方陪女方的產假相應增加了,從之前的十天增加到了十五天。把生一個小孩和生二胎,或者晚婚的母親的產假都調整到了三十天。之前生二胎的母親現在的產假變成了基本產假九十天和獎勵假三十天。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綜上所述,北京2022產假正常產假是128天,難產30天。現在我們國家產假最長也無法超過一年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 第九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三十天,配偶陪產假十五天。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⑹ 北京陪產假2022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市的產假按照國務院的產假規定和本市額外增加的產假組成。北京市的產假會有國家規定的基礎產假,一般女職工能享受九十八天的產假。如果難產的,可以增加十五天產假。同時北京市還額外獎勵生育假三十天,同時男方也可以享受十五天的陪產假。換句話說,北京市婦女的產假一共是九十八天加上三十天獎勵假,為一百二十八天產假。
最新修改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對《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二、刪去第十四條第二款。
三、將第十七條修改為:「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本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
四、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八條:「生育子女的夫妻,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的,享受本章規定的獎勵與社會保障等待遇。」
五、將第十八條改為第十九條,修改為:「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延長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產假十五日。男女雙方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將其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工資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女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年按照子女滿周歲計算。
法律依據:《北京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⑺ 北京產假男方可以休幾天
法律分析:北京陪產假為15天,在休假期間,工資待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男方產假,亦稱陪產假、護理假,是用人單位給予男職工照顧生育期間配偶的假期。目前我國勞動法未對男方產假即陪產假天數作出明確規定,因此各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情形制定了有關陪產假的相關規定,男職工產假有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⑻ 北京市產假多少天2021新規定
2021新規定是158天,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外,享受的延長生育假由30日調整為60日,男方享受陪產假15日。
拓展資料:
「恐育現象」越來越嚴峻,國家需求發展,對於這個問題就需求採取辦法來應對。所以,「產假延長到3—6年」這種提倡就呈現了。大略聽起來挺不錯,這就可以讓媽媽在家多歇息了。確實,假如可以實施「產假延長到3—6年」,那麼,也就適當所以媽媽在孩子嬰幼兒時期有更多的時刻可以陪同孩子成長,這是好事。由於照料孩子的職責都放歸到了媽媽的身上,不需求公公婆婆來參加,也就可以相應地削減婆媳矛盾。但實際上,「產假延長到3—6年」一起也帶來了不少的壞處。
1、寶媽與社會脫節時刻長
在現在的社會,一般來講,進入社會的人,不管是男性女人,一般都會有自己的工作。尤其是當今的年輕女人,越來越注重自己作業的開展。而懷孕、生育、休產假本來就佔用了女人不少的時刻精力。這個進程算下來,或許最少也會耽擱大半年的時刻。假如將女人的產假延長到3—6年之久,那麼女人與社會就會脫節上好幾年,本來社會的開展節奏便是比較快的,那好幾年沒有在工作,一旦從頭進入到職場,是不是可以適應?是不是用人單位會聘任這樣的「媽媽」?這方面的問題,確實是會讓媽媽們很難去面臨。
2、阻止女人生育願望,另有原因
為什麼要延長女人的產假?其間的一個十分普遍的原因,便是很多女人在生了孩子之後,一邊需求照料孩子,一邊還需求繼續作業,所以這其間的壓力就十分大了。而延長產假便是讓女人在生育之後,可以多歇息,也可以全心全意來照料孩子。而這種調整方法實踐之後,女人會覺得生孩子、照料孩子並不是很辛苦,也就樂意去生育一胎、二胎,乃至三胎。
3、生育本錢沉重
假如站在女人的角度,問題並不是這樣的。可以阻止女人生育願望的,工作與帶娃確實是其間一方面,但遠不是要點。要點問題是生育本錢太沉重了。從懷孕開始到生產,再到養育孩子,這其間的每一個環節都是需求用到錢的,少則幾千,多則上萬。假如是普通收入的家庭,是沒有辦法保證每一筆費用都可以輕輕鬆鬆拿出來的。
⑼ 北京產假2022年可以休多少天
從2021年11月26日開始北京產假是158天,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也就是說加上法定的98天正常產假,女方可獲得158天的產假,屆時男方可享受陪產假15日。
北京產假最新標准
1、根據市北京產假最新標准從2021年11月26日開始計算,女方除法定的產假外,享受的延長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即北京產假為:98天+60天=158天。
2、女方除法定的產假外,享受的延長生育假由30日調整為60日,男方享受陪產假15日。男女雙方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將其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工資不得降低。
3、調整完善了本市的生育方案,確定本市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同時刪去了有關社會撫養費、處分、紀律處分等對違反計劃生育方案的處理。
4、按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年按照子女滿周歲計算。
5、對於女方的生育支持優待方案也給出了進一步提升空間,女方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即加上法定的98天正常產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8個月左右的生育假期。
6、若夫妻雙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調整延長生育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願減少延長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可以增加相應天數;夫妻雙方享受的育兒假合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
第九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三十天,配偶陪產假十五天。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