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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立案多久後有結果

發布時間: 2022-07-30 23:05:04

① 公安局立案後多久結案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期限一般為二個月,通過相應的審查批准可以延長偵查期限,最長可以達到五個月以上;公安機關對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② 報警後警察給我立案了,多久結果能出來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在七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公安機關接到犯罪線索,需先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規定。當事人報警後,公安機關多久會立案沒有具體規定,只要經調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③ 去公安局立案了多久才能有結果

法律分析:刑事立案,意味著進入刑事司法程序。從刑事拘留到判決和判決生效,大致需要六個月到一年多的時間。刑事案件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公安階段、檢察院階段、法院階段。

依據《刑訴法》的規定,刑事案件各階段的羈押期限如下:

1、拘留批捕階段為37天。刑事案件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後,根據案件的犯罪事實情況,最長應該在三十天內向檢察機關申請批准逮捕,檢察機關應該在七天內作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決定。

2、公安逮捕後偵查階段為二至七個月。犯罪嫌疑人在批准逮捕之後,由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偵查期限一般是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經上級批准,可以申請延長偵查期限。

3、偵查期滿後,公安機關將案件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階段為一至一個半月。

4、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將案卷移送至法院。法院審判階段為二至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一般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七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④ 報警立案多久會有結果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在七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結合具體案件情況來認定處理,要看案件的復雜程度。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八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⑤ 派出所從立案到結案需要多久

一般不超過三十天時間。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派出所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內會結案,如果屬於案情重大、復雜的;
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
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⑥ 公安立案多久必須結案

公安立案後多久結案,時間視情況而定。
公安立案後一般會先進行偵查,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為2個月。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要拘留的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說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如果該案件的案情復雜,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即在公安偵查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
審查起訴階段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可延長半個月。檢察院審查後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但是只能補充偵查兩次。補充偵查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然後檢察院對應的法院提起公訴。即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會達到五個月。
民事案件立案後,需要答辯、提交證據、證據交換,等待法院的審判。刑事案件立案後有諸多程序。刑事公訴案件的立案分為兩個階段,即刑事偵查立案和刑事審判立案。刑事偵查立案,是偵查機關接受報案人或控告人的舉報,或偵查機關自行發現犯罪線索,予以立案偵查。偵查立案之後,偵查機關就收集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被害人、司法鑒定、審計等。偵查終結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就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刑事審判立案,檢察院審查偵查機構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向人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立案後,安排開庭,組織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質證、辯論,聽取被告人的陳述,綜合全案證據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⑦ 確定立案後多久有結果

立案之後多久有結果是要看案件的復雜程度的,一般來說立案後出結果大多在6個月內。
如果是刑事案件,一般來說,從立案到判決需要五個月左右的時間,當然,如果案情復雜,時間會延期加長,甚至有的長達一年甚至更久,當然這其中還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抓捕嫌疑人,收集證據等。
如果是普通案件,一般按正常程序的話,三個月左右就可以出判決,而執行案件的期限一般為六個月。
申請執行人可以在法律文書生效後的三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法院會在收到申請書後的七日內立案,在立案之後,法院會在3日內對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並通過執行系統,查詢其被執行人名下財產,包括銀行存款,車輛,房產,工商登記信息,股票,基金等。該執行系統每隔十五天就可以查詢一次,當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財產時,法院會進行採取先查封,後凍結,再扣押措施。
執行完成後會通知申請人領錢,若立案三個月後依然沒有執行到位,法院會終結本次執行,並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名單。
當被執行人進入失信名單,執行系統每過六個月就會自動查詢一次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當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就會恢復執行。
當然,以上這些是理論上的,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十分復雜,當被執行人名下有錢時,容易處理,但有的被執行人已經轉移財產,導致無財產可供執行,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建議請律師介入,並闡述其具體情況。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⑧ 派出所立案之後多久會有處理結果

法律分析:派出所對案件進行立案後,什麼時候能處理完案件,是沒有時間規定的。立案後的辦事效率主要受到案件的復雜程序、破案的難度還有辦案的效率等因素的制約。刑事案件立案審查不超過3天,需要查證犯罪線索的,不超過7天;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30天。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⑨ 報警立案了多久有結果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在七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公安機關接到犯罪線索,需先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規定。當事人報警後,公安機關多久會立案沒有具體規定,只要經調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決定不予立案後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