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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呢

發布時間: 2022-08-11 00:02:17

A.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北京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呢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

第九條 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封存、注銷等相關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繳、多繳或者逾期繳存。

單位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依法退回。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每次申請期限不超過1年。

第十一條 單位合並、分立時,應當為職工補繳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的,應當在辦理有關手續前,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

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時,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清償欠繳的職工住房公積金。

第十二條 在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時,申請管理中心給予貼息。貼息的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制定。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本市的住房價格、政策、職工購買能力及公積金的資金狀況等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以及按照規定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所需資金。

第十五條 審計部門應當對管理中心進行年度審計監督,並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第十六條 管理中心可以對未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進行檢查。

單位應當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資料。

B.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怎麼提取

法律分析:1、購房提取。到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申請全額提取公積金即可。2、購房貸款提取。在沒有綁定公積金還款的情況下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進行還貸。3、租房提取公積金。可以拿租房合同提取公積金,前提是公積金金額要小於一年的房租金額。4、房屋裝修提取。提供與裝修公司的房屋裝修委託合同和相關材料,利用房子裝修提取自己的公積金。5、法院判決提取公積金。通過法院判決將公積金中的錢轉入到他人的公積金賬戶,變相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C. 北京公積金怎麼提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1、准備提取證明文件,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若提取家庭成員住房公積金時,還應提交戶口簿或結婚證書。根據不同條件還應提交以下相應證明文件。
2、做好材料帶上身份證復印件去地稅局開發票3、拿上開出的發票和材料還有發票真偽證明一並交給負責公積金同事,同事提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後幾個工作日到賬。
主要職責: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拓展資料:
法律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D.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

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退休銷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北京公積金目前常見提取方法:第一種:自有房屋提取。本人或愛人名下有北京市房產,夫妻雙方可以進行不超過契稅票總值的提取。第二種:購房提取。北京人或外地在京就業有連續五年不間斷社保的人群。在買房時可以用網簽之後的賬號密碼進行提取(退簽之後需要退回所取部分公積金)。適合想要買房,但是首付資金不足的人群。第三種:租房提取。名下在北京市沒有房屋人員,可以直接登陸北京公積金官網,首頁-提取公積金-提取方式中選擇租房提取。一般工作日都是當天到賬(個別管理部審核較慢,可能會第二天到賬,比如朝陽管理部)。查看管理部方法:(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務-公積金-人臉識別-查看公積金詳情)(支付寶-首頁-城市服務-公積金-人臉識別-查看公積金詳情)第四種:銷戶提取。外地人離職滿半年,單位做了減員。並且在外地沒有開立新的公積金賬戶。可以直接銷戶一次性提取賬戶余額。如果之後再開立新的賬戶,需要退還之前提取的公積金。第五種:異地有房提取。如果是全款房,需要提供房產證,購房合同,發票。如果是貸款買的房,還需要提供相關的貸款材料原件。交由本單位的經辦人,讓經辦人辦理。

【拓展資料】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購買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E.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取

提取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所需材料
2、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後開具一式三聯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後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於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於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並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4、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5、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6、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列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7、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列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9、個人提取:當個人和單位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生爭議,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管理部應予協調。協調不成的,管理部依據《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管理部主任審批後,可直接為職工個人辦理提取並書面通知單位。職工個人辦理時,須上述關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請,提取流程與單位提取流程一樣。
拓展資料
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F. 北京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出來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流程
辦理方式:
您可以選擇網上辦理或者現場辦理。
辦理流程
方式一 網上辦理: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個人網上業務平台(北京中心)",填寫相關信息。提交申請後,您可在系統中查看辦理進度。
第一步,登錄系統。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點擊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台】,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台(北京中心)】,認真閱讀登錄提示後,點擊【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登錄】。您可選擇「賬號登錄」或「簡訊登錄」兩種方式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注冊的用戶,請您先完成注冊後再登錄。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信息。
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進入事項申請頁面。
在「基本信息」欄目下系統自動反顯用戶基本信息,「婚姻狀況」為「未說明的婚姻狀況」的,需選擇一個有效狀態。「婚姻狀況」選擇「已婚」後,點擊「婚姻信息修改」按鈕後,系統通過北京市民政系統進行校驗,有記錄的選擇一條記錄系統自動回填;無記錄的,錄入相關信息,並上傳「結婚證」影像。在「房屋相關信息」欄目下,選擇「是否有網簽」信息項,根據是否網簽選項不同,分為兩種情況。
(1)「是否有網簽」項選擇「是」時,選擇「房屋所有人」和「所購房屋類型」,選擇所購房屋類別,包括:存量住房、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現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期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現房。錄入網簽合同編號、網簽查詢密碼後,滑鼠單擊頁面空白處。查詢成功後系統反顯信息;未查詢到購房信息的,需修改網簽信息重新查詢或在「是否有網簽」項選擇「否」,並錄入相關信息辦理申請。
(2)「是否有網簽」項選擇「否」時,選擇「房屋所有人」和「所購房屋類型」,錄入所購住房建築面積、住房出售人或開發商名稱、出售人證件號碼(選填)、購房金額、所購住房坐落、申請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並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發票或契稅票原件影像。
在「提取人賬戶相關信息」欄目下,填寫「本次提取金額」,選擇【收款人聯名卡銀行】,系統自動反顯相應的聯名卡卡號。
第三步,個人授權、承諾。
閱讀並勾選確認《個人信息核查授權、承諾書》,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請,列印回單。
在提交成功頁面,如需留存申請回單,點擊【列印回單】,列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如需查詢業務辦理機構,點擊【經辦網點】,點擊【確定】,提取申請完成。
方式二 現場辦理:
如您選擇通過住房公積金櫃台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點擊查看
攜帶好相應的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G. 北京公積金怎樣提取

住房公積金業務主要由單位經辦人辦理。
以下三種情況可由本人辦理。
(1)繳存人變更個人信息(參見問題解答第78題)。
(2)繳存人將本人在中直分中心、國管分中心、鐵路分中心或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申請轉入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3)繳存人個人辦理除「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公積金」和「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以外的其他提取業務(參見問題解答第50題)。

個人可辦理的事項委託他人辦理的,受託人持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有效身份證原件、個人委託授權書及相應材料,由受託人代為申請辦理公積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