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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搖號家庭政策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 2022-09-11 22:22:12

⑴ 北京市新能源家庭搖號政策

法律分析:2021北京新能源搖號政策傾向於以家庭為單位,具體如下:

1、「無車家庭」新能源指標以積分多少排序;

2、新能源指標:8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

3、指標配置頻次變化,由每兩月配置一次,改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法律依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等13部門發布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第三條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促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的原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家庭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應當通過搖號、積分排序、輪候等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搖號方式配置,單位和個人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輪候方式配置,家庭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積分排序方式配置。 本市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新增公務用車指標。 營運小客車指標單獨配置,具體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家庭搖號根據每個家庭申請人的積分計算家庭總積分。 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其中,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家庭申請人已參加普通小客車指標搖號的,按其累積的階梯數每1階梯加1分;正在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按其最近一次開始輪候的時間距離家庭搖號申請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滿一年加1分,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並加分;以往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不加分。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一年,所有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家庭代際數是指家庭申請人中包含有幾代人,最多為3代。

第十七條 扣除向單位配置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2021年度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家庭配置,2022年度該比例調整為70%,2023年度及以後該比例調整為80%,其餘向個人配置。按上述比例向家庭配置後指標有剩餘的,一並向申請輪候的個人配置。 家庭申請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按家庭總積分由高到低排序配置,總積分相同的家庭,以家庭申請人中最早在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注冊時間的先後排序配置。單位、個人申請新能源配置指標的,按照申請時間先後順序進行輪候。

⑵ 2021年北京家庭搖號政策

法律分析:1、增加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配置渠道。指標分為兩種,普通指標:「無車家庭」與個人同池搖號;新能源指標:「無車家庭」以積分多少排序。2、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新能源指標:2021年6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2022年7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2023年後8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普通指標:通過家庭積分賦予「無車家庭」遠高於個人的中簽概率。3、指標配置頻次變化。由每月申請調整為每年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集中申請;由每年配置6次改為配置3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標,六月份、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標。

法律依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 第五條 符合下列規定情形的,可以參與以家庭為單位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一)家庭成員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以下統稱家庭申請人)構成,總人數不得少於2人;(二)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三)家庭成員及其配偶名下均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四)家庭成員符合第四條住所地在本市的規定,家庭主申請人具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離婚時原配偶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個人,離婚十年內不得參與以家庭為單位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⑶ 北京家庭搖號新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小汽搖號家庭申請人條件如下: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效身份證件且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員和外國人;

(四)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五)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法律依據:《實施細則》 第八條 符合以下規定情形的,可以以家庭為單位辦理1個配置指標的申請登記:

(一)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不得少於2人;

(二)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本細則第九條的規定;

(三)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應當符合本細則第九條中「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規定;

(四)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五)離婚時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個人,離婚十年以內不得作為家庭申請人,2021年1月1日前已離婚的除外。

⑷ 北京市小客車家庭搖號政策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規定情形的,可以參與以家庭為單位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一)家庭成員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以下統稱家庭申請人)構成,總人數不得少於2人;

(二)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三)家庭成員及其配偶名下均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四)家庭成員符合第四條住所地在本市的規定,家庭主申請人具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離婚時原配偶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個人,離婚十年內不得參與以家庭為單位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並在取得指標後作為指標所有人。參與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申請登記的,不得同時參與其他家庭或者以個人身份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參與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申請登記的,家庭申請人在家庭主申請人取得指標後十年內不得再以個人或者家庭申請人身份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法律依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改善生態環境,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市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生態環境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狀況和道路交通、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⑸ 北京小客車家庭搖號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1、應當依照規定向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辦理申請登記。2、單位和個人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輪候方式取得,家庭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積分排序方式取得,新能源以外的普通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搖號方式取得。

法律依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 第三條 小客車配置指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促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的原則無償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家庭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應當依照本暫行規定向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辦理申請登記。

單位和個人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輪候方式取得,家庭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積分排序方式取得,新能源以外的普通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搖號方式取得。具體配置辦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提高家庭指標配置比例的原則制定,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