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地人在廣州犯罪判決後是在廣州的監獄還是遣送回原籍的監獄
根據案件判決的屬地原則,應該關押在廣州。
北京遣返是因為北京監獄相對較少,犯罪人數多,情況復雜。其它省市一般都在犯罪地服刑。
有希望調回河南,但看你說的他的情況,極其渺茫,操作可能性不大。
監獄歸監獄管理局管理,(部分監獄隸屬當地市司法局),再向上是司法廳。
㈡ 在北京判刑多久回原籍服刑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服刑是在犯罪發生地區的,在北京違法犯罪,就會在北京服刑直到刑期結束。在北京犯罪,在北京審判的非京戶籍人員,均會被送回原籍服刑(刑期1年以上的)。將外地罪犯遣送回原籍服刑,是北京的特殊政策,是由北京首都的性質及超大規模的人口群現實規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五十五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㈢ 外籍人員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國的條件
《引渡法》第七條 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能准予引渡:
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均構成犯罪;
為了提起刑事訴訟而請求引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對於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罰;為了執行刑罰而請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請求時,被請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為六個月。
對於引渡請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多種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種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項的規定,就可以對上述各種犯罪准予引渡。
第八條 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引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被請求引渡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在收到引渡請求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對於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已經作出生效判決,或者已經終止刑事訴訟程序的;
因政治犯罪而請求引渡的,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給予被請求引渡人受庇護權利的;
被請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種族、宗教、國籍、性別、政治見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訴訟或者執行刑罰,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於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在收到引渡請求時,由於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應當追究被請求引渡人的刑事責任的;
被請求引渡人在請求國曾經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殘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處罰的;
請求國根據缺席判決提出引渡請求的。但請求國承諾在引渡後對被請求引渡人給予在其出庭的情況下進行重新審判機會的除外。
第九條 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引渡: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轄權,並且對被請求引渡人正在進行刑事訴訟或者准備提起刑事訴訟的;
由於被請求引渡人的年齡、健康等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的。
㈣ 中國通緝犯被逃到境外要怎麼樣才能抓回
國家可以採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引渡是指一國把在該國境內而被他國指控為犯罪或已被他國判刑的人,根據有關國家的請求移交給請求國審判或處罰。
引渡制度是一項國際司法協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國家有效行使管轄權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在國際法上,國家沒有必須引渡的義務,
引渡的法律依據應為含引渡條款的國際條約、國際公約以及相關國內立法。
(4)北京遣返外地人員罪犯需要多久擴展閱讀
據澳大利亞媒體20日報道,澳警方已同意協助中國引渡逃至澳大利亞的中國貪腐官員,沒收逃逸貪官資產的行動將在幾周內展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20日的記者會上就此表態,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反腐敗和境外追逃追贓工作。腐敗分子不論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將其繩之以法。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央行2011年發布的關於貪官外逃報告顯示,上世紀90年代以來,外逃的黨政幹部、事業單位和國企高管為16000至18000名,攜款超過8000億人民幣。中國的追逃努力很早就已經開始,到了今年,更是掀起了從內到外的追逃旋風。
中國司法部網站資料顯示,截止到2009年6月底中國已與63個國家簽定107項司法協助條約(包括已進行第一輪談判的)。其中75項條約已生效,包括49項司法協助條約,22項引渡條約和4項被判刑人移管條約。
另據報道,目前,中國和澳大利亞之間尚無引渡協議,導致一些貪官滯留澳大利亞不歸。但澳大利亞和中國都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方。對於違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人員,澳方可以考慮相關引渡請求。
資料顯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於2003年10月31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截至2009年7月6日,已有140個國家簽署。我國政府於2003年12月10日簽署。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國和外國締結的引渡條約一覽表㈤ 犯罪嫌疑人能否要求遣返本國處理嗎,入境時懷
不會被遣返。
按國際慣例,沒有簽定相關條約的國家之間,如果出現在對方境內犯罪的,應由犯罪所在地國家按本國法律審判和執行。刑滿後再遣返回本國。如果是死刑,則執行後將遺體送交本國。
新加坡的法律極其嚴厲,販毒者不論數量多少均判處絞刑。象你所述的情況,如果不能找到毒品不屬於自己的有力證據,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㈥ 北京市天河監獄又稱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處
天河監獄的主要任務就是將那些非北京籍的罪犯集中遣送原籍關押。在這之前,這些罪犯暫時在天河監獄服刑。
至於你說的那些長期服刑罪犯,部分是暫時沒有遣送走的,部分是具有一些特長的,還有一些是幫助幹警幹活的,如給新入監罪犯發發衣服什麼的。
㈦ 外地判刑能不能轉回本地坐牢
法律分析:一般不行。在北京犯罪的罪犯一般遣返到原籍地監獄服刑,其他的都在犯罪地的省份監獄服刑。法律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不會送回原籍服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㈧ 北京轉押回原地服刑罪犯一般在德州哪個監獄接收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根據監獄考核的結果,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