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訴離婚最快多久
法律分析:法院起訴離婚最快三個月。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⑵ 起訴離婚最快要多長時間審結
一、 起訴離婚 最快要多長時間審結 訴訟離婚 時間基本上是咨詢 離婚 問題時當事人必問的問題之一,毋庸置疑,屬於當事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當事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可能因為法院案件太多導致時間拖延;可能因為 律師 辦事拖沓導致時間浪費;可能因為調查取證導致周期過長等。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 民事訴訟法 的要求來做: 立案 之日起5日內將 起訴狀 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 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後多長時間必須 開庭審理 ,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 北京 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後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後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 涉外離婚 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 傳喚 當事人、 證人 ,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二、提起 離婚訴訟 要注意哪些事項 1、首先是如何確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起訴一方負有 舉證責任 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答辯一方如不想離婚,則要積極舉證,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挽回餘地。我國《 婚姻法 》有關規定和司法實踐來看,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主要根據以下兩點: (1)2001年《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即規定在重婚或 同居 、 家庭暴力 、虐待或遺棄、賭博吸毒惡習、 分居 這四種情況下,應當判離。 (2)1989年12月《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14個標准,這14個標準的具體內容,也就是起訴一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積極舉證的。 一般來說,第一次離婚訴訟時,如果沒有以上二個法律規定必須或可以判離的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的,會給雙方一次和好的機會。如一方堅持離婚,須要在第一次判決生效半年後,第二次提起 訴訟 才可能判決離婚。 2、關於 夫妻共同財產 如何分割。 這是離婚案件中最重要的問題,目前司法實踐中的,很少有離婚雙方對 夫妻財產 的確定一致,婚姻維持時間越長, 共同財產 與 婚前財產 越難確定。分割共同財產,首先要確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是一方個人婚前財產。 (1)共同財產的范圍。《婚姻法》第十七條以列舉方式列出了應該定性為共同財產的范圍,從實踐來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房產,不動產,以市值分割,一般包括裝修;傢具電器;存款,一般以余額分割為主,如果有 證據 證明有惡意轉移隱匿的情況,以查實的為分割基數; 股票:以資金賬戶和股票市值的總額計算。公司、企業股權,以所佔股份比例及公司所有者權益的凈值計算。其它可計數的共同財產。 (2)共同 財產分割 的原則。即平分基礎上,參照財產來源、本著照顧無過錯方權益、照顧女方以及對家庭做出較大貢獻一方。 起訴離婚,當事人既要注意實體上的問題,也要注意程序上的問題。忽視了哪一方面,都可能給自己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 離婚協議 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⑶ 離婚起訴整個流程走下來大概要多久
因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通常比較謹慎,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且無法律規定的婚姻過錯,法院通常不會一次判離。通常需要兩次及以上次數的訴訟才能夠完成離婚目的,每次間隔時間為6個月以上。
每次離婚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當事人起訴後,如符合起訴條件,應當在7日內立案。人民法院如採用普通程序審理,應當在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受理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未限定延長次數及時間。如果適用簡易程序,應在3個月內審結,經簡易程序審理無法審結的,轉入普通程序。如雙方至少有一方對一審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後15日內提起上訴,二審案件,應在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未限定延長次數和時間。
以上是基本的訴訟期間,但具體的時間因案件所在地域、案情、當事人態度、當事人身份等因素相差懸殊。
在北京地區,法院為降低審判壓力,通常在離婚案件當中前置人民調解環節,調解時間一般為法院收到起訴狀後2-3個月,調解不成的,才轉入立案階段,此時才計算立案時間。因為北京法院案件量巨大,通常安排開庭時間較晚,需要長達數月才安排開庭,如果雙方是第一次離婚,且被告不同意離婚,一般只開一次庭,然後1-2個月時間出具判決書。如果原告不上訴,在雙方均受到判決書後15日期滿開始起算6個月禁訴期。期滿後原告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在第二次離婚訴訟中,因法院判離概率較大,基本會重復第一次訴訟活動,但第二次可能需處理撫養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需要開2、3次庭,甚至更多,每次庭審期間基本都需間隔1個月以上,如果雙方調查財產不積極,僅雙方耽誤的時間就可能長達數月。綜上,在北京地區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可能需要1-2年時間。
如果在二三線城市,上述周期相對短些,因為當地法院案件積壓量相對北京較少。以本人訴訟經驗,外地案件的第一次訴訟,通常能夠在3個月簡易程序階段審結。
如果案情案情復雜,調取證據耗費時間較長,一般會延長審理周期。
如果被告在國外、在看守所、在監獄、下落不明等情況,送達起訴材料、開庭傳票等材料周期將延長,如果窮盡送達方式仍然無法送達,需要公告送達,國內公告時間為60日,國外公告時間是6個月。
如果被告通過管轄異議、提起關聯訴訟拖延時間,相應時間將延長,數月到數年時間不等。有的離婚案件周期可能長達五年甚至更久。
如果被告是女方,且處於懷孕或生育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起離婚。這也將延長訴訟的周期。
如果被告年邁、重病、患精神疾病、有自殺傾向等,法官可能考慮社會影響,即使原告第二次起訴也未必判決離婚,周期將延長。
如果被告是軍人,且無婚姻過錯,在未徵得被告離婚同意的情況下,即使多次離婚,法院也不能判決離婚。
綜上,離婚周期因各種因素,長短千差萬別,若想快速離婚,建議還是通過協議離婚方式,給婚姻最後一份體面。
⑷ 訴訟離婚最快多久辦下來
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一般為三個月。
法院的審理期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⑸ 我想起訴離婚,最快需要多長時間能離
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一般為三個月。
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是有起訴權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在中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只有對告訴才處理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檢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單位。
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包括:
1、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訴訟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訴訟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訴訟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⑹ 起訴離婚大概要多久最快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最快要三個月長時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訴訟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⑺ 起訴離婚最快要多長時間
起訴離婚最快要三個月,如果人民法院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一般需要六個月;若是有特殊情況導致延長了的,就可能會超過六個月;如果是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⑻ 到法院起訴離婚最快多久能離婚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
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後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於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8)北京起訴離婚最快多久擴展閱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
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並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
⑼ 外地人在北京訴訟離婚要多久能辦理完畢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需要提供一方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據,起訴離婚。
法院審理期限:一審:簡易程序的,3個月內結案。普通程序的,一般6個月內結案,但院長批準的,可延長6個月,還須延長的,須上一級法院批准。二審:一般立案後3個月內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