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2年北京最低工資標准具體如下:
1、全日制從業人員月最低工資標准為每月2320元;
2、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59元/小時。
一、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如下:
1、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2、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二、工資包括以下部分:
1、基礎工資,即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它由用人單位根據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它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
2、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以崗位權利、責任、勞動條件、勞動強度、勞動技能、重要性等評價要素明確的崗位系數為支付工資報酬的內容,工資多少需要按崗位來轉移;
3、工齡工資,以工齡為主,結合考勤和工作業績來確定;
4、績效工資,是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的好壞、個人的業績優劣來確定。
2022年北京最低工資標准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全日制從業人員月最低工資標准為每月23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59元/小時。且最低工資標准還不包括加班費、津貼和法定福利。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B. 北京低收入家庭認定標准2022
1、城鄉低保標准從家庭月人均800元調整為900元。2、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准從家庭月人均1050元調整為1410元。
一、北京低保標准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北京市的城鄉低保標准,每年都會根據全市目前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有所提高。從2011年到2015年,北京市每年逐年提高低保標准水平,城市低保標准由月人均480元調整至710元,而農村低保標准從月人均300元提高到710元。
1、特殊困難群體低保金最高上浮40%
2、除對普通低保對象給予城鄉統一的低保標准每月710元外,北京市民政局今年起還將對一些特殊困難的群體實行分類救助。根據今年北京市民政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類救助制度,患重大疾病、重度殘疾等特殊人群的社會救助金也大幅提高了標准,上浮標准從15%到40%不等。
3、上浮力度最大的是分散供養的城鄉特困人員(城市特困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按照低保標準的40%上浮。而對家庭中有重大疾病的,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35%上浮救助標准。
4、此外,重度殘疾人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30%上浮救助標准;民政部門管理的傳統救濟對象和經戶籍政府僑務部門認定的歸國華僑和僑眷,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25%上浮救助標准;6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16周歲及以下未成年人,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20%上浮救助標准;60周歲以下達到退休年齡人員,以及完全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15%上浮救助標准。
二、北京申請低保的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必須要滿足北京低保申請的所有條件才行。北京市的城市低保標準的將會上浮,針對不同的情況,補助標准也不一樣,那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居民,將會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15%上浮救助標准。
C.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2020多少
2020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最低月工資標准每月不低於220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確定為24元/小時。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伙食補補貼等。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我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不低於12.18元、每月不低於2120元,調整到每小時不低於12.64元、每月不低於2200元。
D. 2022年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2022年7月起,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從每人每月1245元調整為1320元。辦理低保需符合的條件,具體如下:
1、持有本市非農業戶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的,可以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持有外地戶籍的居民與本市城市居民結婚後並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的,也可納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2018年2月7日北京市民政局發消息,北京市城鄉低保標准從家庭月人均900元調整為100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准從家庭月人均1410元調整為2000元,該標准從2018年1月起實施。具體標准有;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九條 對經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審批機關採取適當形式以戶為單位予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任何人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權向管理審批機關提出意見;管理審批機關經核查,對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