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土地歸哪個部門管理
管理土地的部門叫土地管理部門,具體是指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條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❷ 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是哪個部門
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國務院土地管理部門是自然資源部,它主管全國土地的統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擬訂和貫徹、執行關於土地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主管全國土地的調查、統計、登記和發證工作,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全國土地徵用和劃撥工作,負責需要國務院批準的征、撥用地的審查、報批。
調查研究,解決土地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各地、各部門的土地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好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解決土地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等。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的統一管理工作,機構設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都設置了土地管理局,在基層,鄉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第六條 國務院授權的機構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進行督察。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檢舉和控告。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❸ 土地性質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條 國務院授權的機構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進行督察。
❹ 北京東城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現在叫什麼
北京市東城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現在應該是兩個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東城分局和東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06年之前,北京市的土地和房屋是合並管理,當時統稱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06年之後,北京市成立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專門負責北京市的土地管理工作,而房屋的那部分,則劃歸建委門下。北京市各郊區縣的情況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