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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金整治辦是哪裡

發布時間: 2023-03-30 05:39:06

『壹』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知中明確了,專項整治重點從P2P網貸借貸、股權眾籌業務、互聯網保險、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第三方支付業務、互聯網金融廣告和信息業務6方面開展。下面是我整理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參考!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雹局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1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積極防範與處置互聯網金融風險,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促進互聯網金融規范健康發展,切實維護首都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規范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扭轉互聯網金融某些業態偏離正源仿讓確創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聯網金融風險案件高發頻發勢頭;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建立和完善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特點的全覆蓋監管長效機制,認真排查化解風險隱患,實現規范與發展並舉、創新與防範風險並重,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首都社會穩定,促進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規范發展,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積極作用。

(二)工作原則

規范發展,打擊非法。明確互聯網金融各種業態合法與非法、合規與違規的邊界,守好法律和風險底線。依法依規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堅決打擊。

明確責任大畢,強化協同。按照《通知》及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的分工要求,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北京證監局、北京保監局和市金融局牽頭負責本市專項整治工作,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集中力量對當前互聯網金融主要風險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整治。落實各區屬地責任,加強部門協同和跨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分類施策,有效化解。針對互聯網金融不同風險領域,明確工作重點,分類開展整治。根據違法違規情節輕重和社會危害程度區別對待,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特別要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

建立機制,邊整邊改。在專項整治過程中,既要加強風險防範化解,有效震懾違法違規行為;又要及時總結經驗,摸索規律,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切實改變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的狀態,實現首都互聯網金融監管和風險管控全覆蓋。

二、整治工作重點

根據《通知》及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分領域專項整治方案,本市專項整治工作重點主要包括:

(一)P2P網路借貸

1.P2P網路借貸平台應守住法律底線和政策紅線,嚴格按照信息中介性質開展業務,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發放貸款,不得非法集資,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戶承諾保本保息、期限錯配、期限拆分、虛假宣傳、虛構標的,不得通過虛構、誇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方式誤導出借人,除信用信息採集及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業務外,不得從事線下營銷。

2.P2P網路借貸平台未經批准不得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要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保護客戶資金安全,不得挪用或佔用客戶資金。

3.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路借貸平台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不得違規開展房地產金融相關業務。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的企業應遵守宏觀調控政策和房地產金融管理相關規定。規范互聯網“眾籌買房”等行為,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業務等。

(二)股權眾籌業務

1.股權眾籌平台不得發布虛假標的`,不得自籌,不得“明股實債”或變相亂集資,應強化對融資者、股權眾籌平台的信息披露義務和股東權益保護要求,不得進行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宣傳。

2.股權眾籌平台及平台上的融資者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股票。

3.股權眾籌平台未經批准不得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

4.股權眾籌平台應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保護客戶資金安全,不得挪用或佔用客戶資金。

5.股權眾籌平台上的融資者不得欺詐發行股票等金融產品。

6.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不得以“股權眾籌”名義從事非法集資活動;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股權眾籌平台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通過互聯網開展“眾籌買房”業務等。

7.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貨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應嚴格依法開展相關業務。

8.股權眾籌平台以“股權眾籌”名義募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變相亂集資,不得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通過分拆、分期或與資產管理計劃嵌套等方式變相增加投資者數量。

(三)互聯網保險

1.保險公司應通過建立“防火牆”制度等方式,加強對所屬電子商務公司等非保險類子公司的管理。

2.互聯網高現金價值業務。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誇大宣傳過往業績,不得違規使用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加強互聯網保險信息披露監管,排查萬能型人身保險產品相關風險,加大互聯網高現價業務查處力度。

3.保險機構互聯網跨界業務。保險公司不得與無經營資質的第三方網路平台合作開展業務,不得與涉嫌違規開展增信服務、自設資金池以及非法集資的互聯網信貸平台開展合作,在經營互聯網信貸平台融資性保證保險業務中應加強風險控制和內部管理。

4.互聯網保險業務。非持牌機構不得違規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未取得相關業務資質的互聯網企業不得依託互聯網開展保險業務。不得通過互聯網利用、假借保險公司名義或信用進行非法集資。保險機構不得通過互聯網跨界金融活動實現監管套利。互聯網保險機構應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護客戶資金安全。

(四)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

1.互聯網企業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不得依託互聯網開展相應業務,開展業務的實質應符合取得的業務資質。互聯網企業和傳統金融企業平等競爭,行為規則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採取“穿透式”監管辦法,根據業務實質認定業務屬性。

2.互聯網企業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不得將私募發行的多類金融產品通過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眾出售。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本質屬性執行相應的監管規定。銷售金融產品應嚴格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標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不得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戶。

3.金融機構不得依託互聯網通過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嵌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規避監管要求。應綜合資金來源、中間環節與最終投向等全流程信息,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透過表面判定業務本質屬性、應遵循的行為規則以及相對應的監管職責和監管要求。

4.同一集團內取得多項金融業務資質的,不得違反關聯交易等相關業務規范。按照與傳統金融企業一致的監管規則,要求集團建立“防火牆”制度,遵循關聯交易等方面的監管規定,切實防範風險交叉傳染。

(五)第三方支付業務

1.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或借用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賬戶應統一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理順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激勵機制,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2.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應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

3.開展支付業務的機構應依法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資質,不得無證經營支付業務,包括無證發行多用途預付卡、無證開展銀行卡收單、無證開展網路支付等業務。

(六)互聯網金融廣告與信息

互聯網金融廣告與信息發布等宣傳行為應依法合規、真實准確,不得對金融產品和業務進行不當宣傳。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的從業機構,不得對金融產品、金融業務或公司形象進行宣傳。取得相關業務資質的,宣傳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經有關部門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不得進行誤導性、虛假違法宣傳。

三、加強綜合整治,切實提高效果

(一)嚴格准入管理。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監管。未經相關部門批准或備案從事金融活動的,由金融管理部門會同工商部門予以認定和查處,情節嚴重的,予以取締。工商部門根據金融管理部門的認定意見,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非金融機構以及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路借貸”“P2P”“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投資”“資本”“融資租賃”“非融資性”等字樣。凡在名稱和經營范圍中選擇使用上述字樣的企業(包括存量企業),工商部門將注冊信息及時告知金融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工商部門予以持續關注,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發現識別企業擅自從事金融活動的風險,視情採取整治措施。

暫停核准包含“投資”“資產”“資本”“控股”“基金”“財富管理”“融資租賃”“非融資性擔保”等字樣的企業和個體戶名稱;暫停登記“項目投資”“股權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投資顧問”“資本管理”“資產管理”“融資租賃”“非融資性擔保”等投資類經營項目。同時,名稱或經營范圍中包含有關表述的企業申請遷入本市且未經批準的,暫停辦理工商登記。

(二)強化資金監測。加強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資金賬戶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資金賬戶、股東身份、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等情況進行全面監測。嚴格要求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銀行要加強對相關資金賬戶的監督。在整治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對客戶資金的保護工作。

(三)建立有獎舉報制度。針對互聯網金融違法違規活動隱蔽性強的特點,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鼓勵和引導群眾通過12345(市非緊急救助服務熱線)、打非隨手拍等多種方式舉報,為整治工作提供線索。同時,加強失信、投訴和舉報信息共享。

(四)整治不正當競爭。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向客戶提供顯失合理的超高回報率以及變相補貼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清理規范。高風險高收益金融產品應嚴格執行投資者適當性標准,強化信息披露要求。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不得以顯性或隱性方式,通過自有資金補貼、交叉補貼或使用其他客戶資金向客戶提供高回報金融產品。發揮行業協會、社會智庫及典型企業作用,組織建立專家評審委員會,商相關部門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評估認定,並將結果移交相關部門作為懲處依據。

(五)加大技術支持。利用互聯網思維做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技術支持系統,充分發揮打擊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台作用,通過網上巡查、網站對接、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排查摸清互聯網金融總體情況,加強數據採集和輿情分析,及時預警風險,提供互聯網金融平台安全防護服務。

(六)加強風險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介或載體,以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方式,開展防範和處置互聯網金融風險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宣傳教育的廣泛性、針對性、有效性。加強輿情監測,強化輿論引導,引導投資人合理合法反映訴求,切實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七)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支持北京網貸行業協會、中關村[-0.47% 資金 研報]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等行業組織研究制定相關行業標准和自律規則,完善懲戒機制,開展風險教育,督促會員機構加強產品登記、信息披露和資金託管;建立行業數據統計分析體系,通過數據分析加強風險監控,形成依法依規監管與自律管理相結合、對互聯網金融領域全覆蓋的監管長效機制。

四、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

(一)成立市級領導機構

按照《通知》關於“部門統籌、屬地組織、條塊結合、共同負責”的要求,成立北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組長由常務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及市金融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北京證監局、北京保監局、市維穩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高級法院、市檢察院、首都綜治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商務委、市審計局、市社會辦、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政府法制辦、市信訪辦、市網信辦、市通信管理局和各區政府。市領導小組下設專家組,由行業協會、研究智庫和典型互聯網金融企業中對互聯網金融進行過深入研究,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學者、從業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疑點、難點問題進行會商研判。

(二)組建專門工作機構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局,承擔市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北京證監局、北京保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並抽調主要成員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集中辦公。

(三)落實屬地責任

各區要分別成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統籌各方力量,建立領導有力、責任明確、協調順暢、工作扎實、措施有效的專項整治工作隊伍。

(四)加強協同配合

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全面掌握本區域、本領域互聯網金融活動開展情況。在市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北京證監局、北京保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分別與市金融局共同牽頭負責本市分領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擔分領域整治任務。對於產品、業務交叉嵌套、需要綜合全流程業務信息以認定業務本質屬性的,相關部門應建立數據交換和業務實質認定機制,認定意見不一致的,由市領導小組研究認定並提出整治意見,必要時組織專門力量進行整治。整治過程中牽頭部門確有需要獲取從業機構賬戶數據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經過法定程序後給予必要的支持。

五、整治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數(2016年6月底前)。各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根據整治內容和監管責任,綜合運用現場勘查、大數據檢索等方式對本區域、本領域的情況進行清查。充分發揮本市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台作用,加強信息收集和交叉比對,加快建設互聯網金融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各區要充分發揮資源統籌調動、靠近基層一線優勢,充分利用互聯網金融整治APP等手段,對寫字樓等重點區域的互聯網金融風險進行排查;工商部門要盡快提供各類互聯網企業的名錄及工商登記注冊信息;市金融局會同相關部門提供各領域互聯網金融企業名錄。5月底前,開展第一輪情況排查;6月底前,進行系統梳理比對,對未納入第一輪排查范圍的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進行補錄和外圍排查。

(二)明確重點,深入核查(2016年9月底前)。對經全面排查後確定的高風險企業,通過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進行實地排查,並構建企業金融風險檔案。各區政府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分類施策,督促整改(2016年10月底前)。對清理整治中發現存在問題的違規從業機構,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加強督促整改。按照“一企一策”原則,針對具體問題,研究制定不同清理整頓意見。對於違規情節較輕的,要求限期整改;對於拒不整改或違規情節較重的,依法依規堅決予以關閉或取締;涉嫌犯罪的,將相關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根據核查或移交的涉嫌犯罪線索,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偵查。

(四)總結提升,完善制度(2017年3月底前)。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定期將相關工作資料(包括所排查行業現狀、相關數據、風險情況、突出問題、工作措施等)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負責定期匯總形成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報告。各金融管理部門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及時總結經驗,為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互聯網金融領域規章制度提供支撐;同時,要結合實際,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活動的常態化風險監測,建立融互聯網金融監管、金融風險管控、社會綜合治理於一體的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長效機制。

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來,站在維護首都安全穩定的高度,細化責任分工,明確整治重點,加強協調配合,認真做好專項整治工作,切實鼓勵和保護真正有價值的互聯網金融創新,促進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積極宣傳專項整治工作先進典型和經驗;同時,對不認真履行職責、不積極主動作為和推諉扯皮等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將嚴肅問責。


『貳』 合規p2p公司名單

003010要求P2P網貸平台12月底前完成合規檢查。現在留給平台的時間只剩下一個多月,各地區合規檢查進度明顯拉開差距。

目前,機構自查基本結束,北京、浙江、上海進入行政核查階段,廣東、山東等12個省市也在緊張開展自律檢查。總的來說,本次合規檢查的亮點主要體現在對合規意願強的平台進行靈活管理。主要問題是市場對不同退出形式認識不清,問題平台提交合規檢查,宣傳過度。

一、各地區合規檢查進展情況

1、三省市納入行政核查。

截至11月20日,北京、浙江、上海三個地區啟動行政核查。

2.平台退開。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1個省市發布了退出指引。總的來說,各地的退出指引呈現出密集出台、協會主導、廣泛適用的特點。

(1)密集引進:集中在下半年。

2018年6月,P2P網貸問題平台密集爆發,7月達到近4年來單月迅雷問題平台數量峰值,行業風險凸顯。為引導和規范P2P網貸平台良性退出,保護出借人、借款人、P2P網貸平台及其他網貸業務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江西、廣東、大連、莆田、上海、安徽、廣州、浙江、北京、深圳、濟南等11個省市發布了平台退出指引。其中,濟南在2017年11月發布了退出指引,其他省市在2018年7月後出台。

(2)協會主導:自律和規范導向。

P2P網貸平台退出指引的發布機構主要是地方互聯網協會或相關機構,對協會成員機構的退出起到規范和自律作用。非會員機構的退出請參考指引。雖然協會也可以向監管部門舉報程序異常、影響惡劣的平台,但協會的自律組織性質決定了其對平台的約束力有限。比如廣東互金協會允許平台也參考其注冊地市級互金協會的退出指引;此外,如果國家和省級金融監管部門或中國互金協會出台相關指引,應參照其指引。但目前這一級別的監管或協會並沒有出台相關的退出指引,11個省市中,只有莆田市涵江區的退出指引發布機構是區互金整治辦。

(3)使用廣泛:覆蓋主動和被動出口平台。

總體來看,退出指引適用於主動退出和被動退出P2P網貸行業的平台。其中,自願退出P2P網貸行業的情況主要指良性退出平台,如依法破產、依法清算、轉型等。網貸行業被動退出包括因風險事件爆發而被迫終止網貸業務的平台,以及被監管部門責令退出的平台。

2018年10月,杭州正式實施退出指引。目前,已有4家平台響應監管要求發布了退出公告。

二。合規檢查要點

1.時間彈性

時間彈性表示合規檢查對平台提交時限的容忍度。比如北京、廣東提交自查報告有「原則」時間和「最晚」時間,為自查平台贏得了更長的時間准備合規檢查。

此外,貴陽在實際檢查工作中保持時間彈性。貴液橘州互聯網金融協會在9月19日發布的《關於開展P2P網路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自律檢查en的自查報告收集截止日期

按照《關於開展貴州省P2P網路借貸機構自律檢查的通知》的要求,P2P網貸平台的自律檢查由其所屬的地方互金協會進行。其中,中國互金協會對網貸會員實行全覆蓋自律檢查,安徽互金協會允許非會員平台申請加入協會。而且安徽互金協會要求平台提交會員申請材料,同時可以提交自查報告等材料。新的會員辦法不僅為非會員平台提供了參與合規檢查的機會,而且在檢查過程中與其他會員同步,這表明協會在P2P網貸平台合規檢查准入方面具有很大的包容性。

3.建立溝通機制。

4.准入資格的調整

8月24日,北京互金整治辦發布《關於開展P2P網路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平台條件是「2016年8月24日前已成立並從事點對點借貸業務且仍在正常經營的機構,收到北京互金整治辦發布的《關於啟動在京注冊P2P網路借貸機構自查工作的通知》」。

9月20日,北京互金協會發布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事實認定整改通知書》要求,未收到整改通知的平台也可以申請自律檢查。只有收到整改通知的平台通過金管通上傳自查報告等材料,沒有收到整改通知的平台需要填寫合規檢查申請表,才帆埋槐能申請合規檢查。

5.明確的識別標准。

9月27日,北京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變更在京注冊並正常展業機構申請行業合規自律檢查報名方式的通知》,要求提交自查報告的P2P網貸平台提交《關於啟動在京注冊P2P網路借貸機構自查工作的補充通知》作為補充,配合自律檢查和行政核查。本次《自律檢查、行政核查材料清單》要求平台提交其關聯態友機構及其交易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關聯機構名單、平台上的融資、關聯交易系統等。對於關系和實際控制人,《清單》分別參考《清單》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給出了認定標准,方便P2P網貸平台參考。

執行。

三、合規檢查暴露的問題及應對措施

合規檢查推進中,更多顯示的是監管、協會及其他參與機構協同推進。但部分地區存在些許亂象,對市場穩定帶來了不利影響。

1、未嚴格區分早期暴雷退出與指導退出

全國各地區制定的退出指引旨在引導平台有序退出,北京市、廣東省、江西省、安徽省、濟南市、莆田市還制定了「三不」原則,即平台退出期間運營地址不可搬遷、網站不可關閉、高管不可失聯。可見參照退出指引退出的平台與早期暴雷問題平台退出,實屬兩個不同概念,P2P網貸參與主體應將兩者區分對待。但在11月7日地方性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確定的第一批取締類53家機構均是早已暴雷的問題平台。

2、提交自查報告的平台中不乏問題平台

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已提交自查報告的平台中有20家平台爆發問題事件,問題事件類型包括經偵介入、延期兌付、暫定發標、提現困難。合規檢查目的是正本清源、市場出清,且涵蓋信息中介、資金池、自融等十項重點檢查內容,而問題平台極有可能已經踩雷十項重點檢查內容,所以其遞交合規檢查意義不大。

建議協會和監管部門在准入合規檢查平台時,核實平台運營情況,對於問題平台從嚴不予准入。

3、過度宣傳

2018年11月,北京互金協會、廣州互金協會、廣東互金協會先後下發關於規范自律檢查期間機構宣傳的相關通知,要求P2P網貸平台杜絕一切形式借行業自律檢查之名,擅自進行不實宣傳和變相推廣的行為,廣州互金協會還指出如發現平台存在違規行為,將取消其自律檢查資格。

建議P2P網貸平台遵守協會相關規定,理性對待合規檢查,不誇大宣傳。

總結

全國各地區合規檢查有條不紊推進,三省市已經進入行政核查階段,平台清退也已開啟。合規檢查暴露了市場認識不清及監管制度缺失的問題,市場各參與方應充分認識到遞交了自查報告並不等同於平台合規,平台不應藉此過度宣傳、甚至誤導出借人,建議從監管層面下發禁止宣傳的規定。

另外,平台退出已經有了實質性推進,比如杭州地區已經開始安排平台有序、平穩退出。總體看,監管一手推進合規平台迎接備案,一手安排不合規平台有序退出,P2P網貸行業必將迎來發展新篇章。

相關問答:石投金融安全嗎

安全。石投金融與國內領先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是與e簽寶達成戰略合作關系,平台正式引入由該公司提供的第三方電子合同簽章及存證服務,其中這一個平台是非常的安全和靠譜是因為平台獲得國資的青睞,而且是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才開展經營的平台。

『叄』 互金調查局 是什麼機構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是按照2015年7月18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由人民銀行、銀監會等10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要求,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國家有關部委組織建立的國家級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

是管理部門,主要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進行自律管理。什麼,表示對名詞的提問用語,通常表示對事物的提問。見《壇經·機緣品》:「師曰:『汝曾作什麼來?』」機構,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構件通過活動聯接形成的構件系統。按組成的各構件間相對運動的不同,機構可分為平面機構(如平面連桿機構、圓柱齒輪機構等)猛頃和空間機構(如空間連桿機構、蝸輪蝸桿機構等);按運動副類別可分為低副機構(如連桿仿知毀機構等)和高副機構(如凸輪機構等);按結構特徵可分為連桿機構、齒輪機構、斜面機構、棘輪機構等;按所轉換的運動或力的特徵備備可分為勻速和非勻速轉動機構、直線運動機構、換向機構、間歇運動機構等 ;按功用可分為安全保險機構、聯鎖機構、擒縱機構等。

『肆』 互金整治辦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2016年,國務院和銀塌螞監會先後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在這兩份文件的指導下設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法律依據: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三、綜合運用各類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一)嚴格准入團判埋管理。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經相關有權部門批准或備案從事金融活動的,由金融管理部門會同工商部門予以認定和查處,情節嚴重的,予以取締。工商部門根據金融管理部門的認定意見,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交易所」沖尺、「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路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字樣。凡在名稱和經營范圍中選擇使用上述字樣的企業(包括存量企業),工商部門將注冊信息及時告知金融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工商部門予以持續關注,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發現識別企業擅自從事金融活動的風險,視情採取整治措施。

『伍』 互金辦是什麼機構

互金辦是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腔伍導小組辦公雀圓備室和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頃毀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互金整治辦和網貸整治。

『陸』 10月以來又有7家P2P宣布退出企業借款用戶還款意願急劇下降

業內人士分析稱,平台的資產端出現違約不可怕,可怕的是違約的相關性和資產的集中程度。在基本面較為脆弱的環境下,有時個別的違約就能夠把一家P2P拉下水。 業內人士分析稱,平台的資產端出現違約不可怕,可怕的是違約的相關性和資產的集中程度。在基本面較為脆弱的環境下,有時個別的違約就能夠把一家P2P拉下水。

10月以來,P2P網貸仍有不少平台宣布良性退出或業務轉型,據新金融頭條不完全統計,10月至今有超過30家P2P平台出現因種種問題而停止運營。值得注意的是,有7家P2P平台公告退出或轉型的因素之一是借款用戶還款意願急劇下降,平台相繼出現逾期及兌付困難。

業內人士分析稱,平台的資產端出現違約不可怕,可怕的是違約的相關性和資產的集中程度。在基本面較為脆弱的環境下,有時個別的違約就能夠把一家P2P拉下水。

7家P2P因借款人還款意願下降宣布退出

今年以來,隨著網貸行業環境持續惡化,惡意逃廢債現象屢見不鮮。在此前不少平台公告中因借款人還款意願低,致使平台出現經營危機的為數眾多。近日,新金融頭條統計10月以來出現問題平台時發現,仍有不少平台在公告中宣稱,因借款人陸續出現了借款逾期情況,無奈平台宣布轉型或退出。

11月12日,人眾金服發布兌付公告指出,受經濟大環境影響,平台借款人陸續出現了借款逾期情況,經過兩個多月的 催收 及對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排查,公司經過慎重討論,決定對平台全部存量項目進行統一兌付。

11月5日,東朗 理財 發布良性清盤的兌付公告表示,由於目前大環境的影響,部分借款人標的到期後無法及時還款、逾期不付的現象屢次發生。從而導致投資人對平台失去信心,出現大幅度擠兌的現象,故使得平台資金鏈出現問題,無法正常運營。

10月22日,投理想平台發布清盤公告也表示,借款用戶還款意願急劇下降,平台相繼出現逾期及兌付困難,投資者信心嚴重挫傷,恐慌情緒蔓延,投理想也因此遭遇大規模資金凈流出,流動性造成極大影響,平台多方努力嘗試解決但收效甚微。

無獨有偶,通通理財發布網貸業務良性清償公告指出,因為借款人經營的是實業,業務所設態穗計的應收賬款和資金網回籠出現延緩情況,可能會導致平台借款的逾期兌付,平台深思熟慮後啟動6個月的良性清償計劃。

事實上,關於惡意逃廢債監管早有相關政策,8月8日,互金整治辦發布《關於報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指出,為嚴厲打擊借款人的惡意逃廢債行為,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前期掌握的信息,上報借本次風險事件惡意逃廢債的借州胡款人名單。下一步,全國整治辦將協調 徵信 管理部門將上述逃廢債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資料庫,對相關逃廢債行為人形成制約。

隨後,北京、廣州互金整治辦相繼發布打擊網貸行業惡意逃廢債 失信 行為的公告,無論網貸平台是否正常運營,借款人與投資人之間的合法債權債務關系均受到法律保護,此法律關系不因網貸平台倒閉而滅失。各網貸平台借款人及其擔保人應履行債務還款義務,對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市互金整治辦將按照上級整治辦部署的要求將其違約信息納入徵信系統,並通過網站予以公示。

另據媒體報道,首批P2P惡意逃廢債借款人信息已被納入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和百行徵信的系統,包括企業借款人信息和個人借款人信息,其中最大的一筆逃廢債金額已經達到數千萬,共涉及金額約2億元。同時對於P2P平台也會採取約束措施,失聯跑路的平台高管的信息也將納入徵信。

近日,南寧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也發布《重拳打擊P2P網貸行業借款人惡意失信行為》顯示,南寧市共5家P2P網貸機構上報了逃廢債名單並被納入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和百行徵信系統,名單涉及近19萬人,而這批名單被納入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和百行徵信系統。

據新金融頭條了解,全國各地的P2P平台仍在持續上報惡意逃廢債的名單。

監管重拳出擊,帆跡卜平台堅決抵制,為何仍有不少平台會因借款用戶還款意願急劇下降,而相繼出現逾期及兌付困難?實際上,無論是平台以此為由而清盤退出,還是真實如此,目前的網貸行業借款人還款意願確實下降,但也要分清是個人借款人還是企業借款人。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趙一洋認為,問題平台爆雷本質上都是金融資產出現了問題。具體可以分為兩類:

一是資產本身就存在合規性問題。2016年的8月24日,銀監會牽頭的四部委發布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P2P平台資產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平台信用隔離。《管理辦法》明確將P2P平台界定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法律關繫上屬於「居間人」角色,因此平台上的金融資產與平台的信用必須嚴格隔離。凡是與平台信用存在「混同」的資產都屬於不合規資產,例如「自融」「平台擔保」「資金挪用」等違規行為。

(2)債權內容真實合規。即融資項目真實、合法,並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貸資金,不得用於出借、購買股票、期貨、眾籌等高風險資產等其他目的,不得進行理財或資產證券化類的「期限錯配」和「資金池」操作。

(3)資產小而分散。單個平台個人債權不得超過20萬,企業債權不得超過100萬;所有平台個人總債權不得超過100萬,企業總債權不得超過500萬。

二是平台沒有控制好資產方的道德風險和信用風險,形成大量不良資產。P2P是經營債權資產的平台,債權天然具有風險滯後性,債務方的道德風險和信用風險會始終存在。如何控制債務人的這兩大風險是P2P平台的商業價值所在。而大量爆雷平台的引爆點就是這兩大風險的失控和集中爆發,貸前、貸中和貸後等風控環節存在致命缺陷。

業內人士:與違約的處置難度和周期相關

目前P2P平台資產要麼自有資產要麼外接資產,而種類也無非是個人信貸類、供應鏈金融類、票據類、抵押類等等。對於因惡意逃廢債而導致停止運營的平台,業內人士認為,平台的資產端出現違約不可怕,可怕的是違約的相關性和資產的集中程度。

「如果是企業貸逾期,雖然有擔保、抵押物,但是處置難度和周期都很大。你會發現企業貸公布逾期都是一波一波的,好幾個主體一起逾期,所以有時個別企業違約就能把平台拉下水。」

該人士認為, 貸款 集中又不是小額分散所以這類平台的抗風險能力往往很差。

趙一洋認為,找到大量合規優質的債項資產是P2P平台轉型或者行穩致遠的關鍵。這些資產需要滿足大量生成,相對分散,絕對合規,並且還必須相對另類,錯位競爭,避開傳統金融機構的價格戰領域,保證相對較高的收益,最後還要相對穩健,具備風控關鍵抓手。這樣來看,P2P的轉型之路註定艱辛。

一家已經上報惡意逃廢債名單平台的負責人也表示,上報的名單中個人多,主要是因為金融辦也要求已經判決的,企業的基本還沒有到判決這一步。

「因為他們懂法律,了解規則,根本就不怕打擊逃廢債,和平台走法律途徑,這樣一拖就不知道拖到什麼時候,搞不好還投訴暴力催收。所以非不得已都不會走到起訴這一步。」

新金融頭條也發現,目前,江西、山東等地紛紛發布了《關於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的通告》,並將對存在相關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採取警示約談、納入公示黑名單、公開曝光、實施聯合制裁等方式進行聯合懲戒。同時,對有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的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還將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其實,從目前平台違約的狀況可以預測打未來網貸行業將會更加側重小額分散資產類為主,也減輕風險集中爆發的可能性。

「消費信貸為主這已經是很明顯的趨勢了,以後小微、個體經營戶也能做,但比例不會很高。」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2018年9月P2P網貸行業消費金融業務的成交量為357.3億元,占同期P2P網貸行業成交量的比例約為32.27%,同比上升17.32個百分點。2018年6月單月成交規模達到近一年最高值,隨後因為行業風險事件不斷爆發後,行業的成交量出現了回落的走勢,同時也帶動消費金融業務的成交量下滑。

不過可以發現近一年消費金融業務規模佔比呈現逐步攀升的走勢,這也反映了消費金融業務已經成為了P2P網貸行業細分領域最為重要的業務發展方向,其發展態勢愈發向好。

『柒』 互金整治辦會給你發簡訊嗎

互金整治辦不會發簡訊。互金整治辦是國務院和銀監會先後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P2P網路借貸風險專蔽禪明項整治工宏告作實施方案》文件指導下設立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和網貸風險專項整治的小組辦公室。對互聯網金融及網貸行業金融進行監督管理,不會給消費者發簡訊,只是進行監管,保襲穗障投資者權益。

『捌』 互金辦能凍結資金嗎

能。互金辦全稱互金整治辦,是罩臘清能凍結資金的局瞎。互金辦是互物前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直接凍結用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