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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工作家在北京如何進京

發布時間: 2023-03-30 14:39:58

❶ 外地進京政策

外地進京政策如下:
1、根據北京現行疫情防控政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當地人員暫不允許進京,待其所在縣(市、區、旗)全域轉為低風險地區後,適時放開。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域內其他縣(市、區、旗)當地人員非必要不進京。需要進京的,持登機登車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京後實施14天健康監測,並在抵京當日及滿7天時進行核酸檢測;
2、尚在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待返京人員,和曾有14日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且尚未返京的人員,要相對固定居住場所,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政策規定,關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變化,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落實健康管理,做好自我防護,確保健康安全;
3、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以外的其他地區人員進京,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級政府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傳染病預防、控制、監督工作的日常經費。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傳染病流行趨勢,確定全國傳染病預防、控制、救治、監測、預測、預警、監督檢查等項目。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實施重大傳染病防治項目給予補助。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傳染病流行趨勢,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項目范圍內,確定傳染病預防、控制、監督等項目,並保障項目的實施經費。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採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❷ 現在北京人從外地回京需要什麼手續2021年

基本要求就是持核酸檢測證明才能返京
從低風險地區回來的話,回京後需要進行14天的自我觀察期,第7、14天各做一次核酸檢測。
目前這規定我記得是到3月15日的。如果疫情控制沒有大的變化,估計3月15日後會更加放寬。

❸ 我是本科畢業,在京工作多年的外地人,想把戶口弄進北京,有什麼辦法 如回答詳細還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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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辦理市外遷入
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後,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二)大中專院校錄取或畢業分配的學生
錄取學生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及分縣局《入戶通知單》。
畢業分配的學生須出具:
1.本市院校畢業分配的外地生源須出具《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
2.外地院校畢業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及學校證明;
3.本市學生到外地院校上學後退學的須出具就讀學校出具的退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三)本市出國(出境)未取得定居權的人員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其他出入境證件;在國外遺失《護照》的,須出具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在國內遺失《護照》的,須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原護照簽發證明」。
出國前戶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學生在京院校學習期間出國留學,歸國後安置歲枯到本市的人員,須出具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或《入戶通知單》、《常住人口登記卡》、《護照》。
(四)華僑、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員須持市局出具的《入戶通知單》。
(五)失蹤注銷戶口又尋回的須持原注銷戶口登記證明、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經派出所長審批辦理。
(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七)外省市人員調動工作進京、投靠等入戶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
(八)遷入人員新立戶的,非農業乎亂洞人口須持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陪睜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農業人口須持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上述人員戶口遷入,還須持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回國、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及退兵、退學(經市局審批入戶的除外)不在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

第六條 辦理時限

戶籍接待室在辦理戶口登記事項時,對理由正當、手續齊備、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即時辦理(辦理戶口登記須經派出所審批辦理的時限為20個工作日

第2章 辦理申請在京入戶

第七條 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夫妻投靠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請人為外省市非農業戶口的,其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須出具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6.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7.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系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須出具准生證,本市司法部門須出具親子鑒定書;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8.隨遷25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其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及本人出具經公證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9.被投靠人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已進京,須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內的進京批件;如遇特殊情況,還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進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單位、市屬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或報戶口介紹信、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大學畢業生就業派遣通知書、研究生就業通知書、就業報到證等;
10.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第八條 離休、退休人員夫妻投靠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特殊工種,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達到離、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離、退休手續;
4.隨遷子女應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或單位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隨遷25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其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及本人出具經公證的未婚、未生育子女進京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7.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8.申請人從事特殊工種退休的,其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須提供特殊工種退休審批表;
9.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第九條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第十條 子女隨父進京入戶
(一)受理條件:
1.父親為本市戶口、母親為外省市戶口,不滿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請隨父親入戶的,須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原則上只解決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
(二)辦理程序:
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父母共同簽字);
2.申請人及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原始《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
4.《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持外省市生育服務證明的,須到入戶地街、鄉計劃生育部門更換成《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隨父入戶通知單;
5.父親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6.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雙方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無單位的由街道、鄉(鎮)出具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的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出具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8.父親為本市集體戶口(不包括在校生集體戶口和駐京辦事處、聯絡處集體戶口),無需提供住房證明,但須提供父親集體戶口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保衛部門)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9.父親戶口落在本市非直系親屬家庭戶口的,須提供非直系親屬的住房證明,經公證的父親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戶主同意入戶證明;
10.父親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進京的,須提供進京批件;
11.其他證件證明。

第十一條 外省市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一)申請入戶人須具備的條件
1.申請人須是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包括:
(1)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
(2)合夥企業的一名合夥事務執行人;
(3)公司制的私營企業以及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申請人在京開辦的企業要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申請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登記常住戶口的,須具備:
①連續3年擔任該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②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
③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80萬元人民幣(?營業稅+所得稅)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④企業職工中的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90%以上;
⑤沒有犯罪記錄且未被公安、司法機關偵查、通緝的。

(2)申請人申請在城八區以外的區(縣)登記常住戶口的,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連續3年擔任該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②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
③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在4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15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④企業職工中的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50%以上;
⑤沒有犯罪記錄且未被公安、司法機關偵查、通緝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辦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戶口登記。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購房所在地區(縣)公安分(縣)局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申請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權證;
4.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情況證明和納稅的稅票;
5.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職工中本市人員就業情況的證明;
6.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情況的證明和入戶申請人連續三年擔任該私營企業負責人、合夥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的證明;
7.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的戶籍證明;
8.申請人、配偶及子女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9.結婚證;
10.獨生子女證; 11.申請人及配偶為外省市居民戶口的,須提供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12.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沒有違法記錄的證明;
13.申請人為合夥企業的一名合夥事務執行人,須提供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金證明或資產評估報告,其他合夥人放棄辦理進京戶口的聲明;
14.其他證件證明。
根據《關於外地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京政辦發[2001]73號)第八條的規定,在城八區以外地區落戶的申請人,從戶口遷入之日起,5年內不辦理市內遷移,5年以後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市內遷移。
辦理時限
由派出所、分(縣)局、市局三級審批的時限為50個工作日;由派出所、分(縣)局兩級審批的時限為35個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級審批的時限為20個工作日。三級審批的具體時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辦理的時限為:20個工作日。
(二)分(縣)局辦理時限為:15個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員在京入戶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
(三)市局辦理的時限為:15個工作日。
(四)對於需要補充材料的,從申請人補齊材料之日起重新計算工作時限。

第十三條 辦理小城鎮戶口遷移
按照市內戶口遷移的規定,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或戶主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辦理遷移條件:
1.外省市人員辦理小城鎮戶口自登記之日起滿5年,本市人員辦理小城鎮戶口自登記之日起滿2年的;
2.遷入地有合法住房,並在此居住的;
3.攜未婚子女投靠丈夫或妻子的;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5.父母投靠子女生活的。
(二)應交驗的證明材料:
1.申請人及隨遷家屬、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遷入的須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統一制發的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貸款購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及貸款銀行的貸款證明;分期付款購房的,提供分期付款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及售房單位出具的分期付款購房證明;
3.夫妻投靠遷入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被投靠人與父母同住的,須提供其父母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外省市人員辦理本市小城鎮戶口的,還須提供進京批件,即《外省市人員辦理小城鎮常住戶口審批表》、《外省市人員申請辦理小城鎮常住戶口申請表》的復印件(此批件由辦理小城鎮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派出所承辦民警須在復印件上註明,此件僅供辦理市內戶口遷移使用,並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5.其他投靠遷入的,須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附:14個衛星城和33個中心鎮名錄
14個衛星城:

❹ 外地進京的最新要求

現在去北京最新要求如下:
1、乘坐飛機出行,須持登機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碼,並滿足目的地防疫要求即可乘機前往旅行目的地,在出行過程應同時做好個人防護。(如果進入航站樓須提供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自7月6日20時起,北京市內各車站對進站出京旅客查驗乘車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調整為查驗乘車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北京健康寶綠色碼。
3、必須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北京健康寶綠碼、出示行程卡、體溫正常。
4、進京前14日內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縣旅居史人員嚴格限制進返京。
5、抵京前或抵京後12小時內報備,抵京後24小時至72小時開展1次核酸檢測。
6、返京後7日內不聚餐、不聚會,返崗前48小時內加做一次核酸檢測。
辦理進京證的注意事項:
交管部門表示,辦證時還將核查車輛違法及繳納罰款記錄,凡有未接受處罰違法行為、存在未繳納罰款違法記錄的,一律不予辦證。此外,現在環保標志已經取消了,辦理現場有專門的窗口辦理環保小條,工作人員現場對進京車輛尾氣進行檢測,確定尾氣合格後,車主可憑一次性排放合格證換領進京證。
1、最多提前4天申請,盡量提前申請,不可以當天使用當天申請;
2、進京證有效期2-7天;
3、每個賬號最多為三個車輛辦理進京證;
4、駕駛員同時只能擁有一張有效期內的進京證;
5、中型、大型汽車不支持這種辦理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條對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採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採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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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從外地進北京需要什麼條件

北京警方再次對公路檢查站進(返)京政策作一說明,即:人員進(返)京,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碼;14日內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人員嚴格限制進(返)京;環京地區通勤人員,在該措施執行後首次進(返)京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此後每次進(返)京持14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14日內有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人員非必須不進(返)京。
為增加廣大群眾對進(返)京政策的知悉度,北京警方已通過北京交警APP進京證辦理系統,高德、網路等在線地圖企業,以及高速公路宣傳屏等渠道,加強車輛、人員進(返)京政策的遠端宣傳提示。同時,依託區域警務協作機制,在天津、河北、內蒙等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政策宣講,提示有進(返)京需求的人員提前做好相關准備。
在此,北京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申請進京證後,請您務必在出行前,查看進京證是否審核成功,如進京證申請不成功,請按提示信息進行修改。在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情況下,外埠機動車禁止在限行區域內行駛。
自11月17日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調整進返京政策以來,廣大群眾對進京檢查站工作給予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北京警方表示衷心感謝。現就群眾較為關心的問題,予以解讀說明。
一、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何進行認定?
按照現行的管控要求,人員進(返)京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碼,其中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起始時間,以檢測報告中「報告日期」為准。
二、哪些進京高速服務區可進行核酸采樣?
17日零時起,在天津、河北警方和衛生防疫、高速管理等部門的支持下,13個服務區的核酸檢測點已正式啟用。其中,兩個檢測點位置有所調整,分別是:京新高速沙城服務區,調整為下營檢查站西側;京禮高速赤城南服務區,調整為京禮檢查站東側。
為最大限度方便群眾出行,在完成核酸采樣後,不必在現場等候檢測結果,但須填寫《進(返)京人員承諾書》,登記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以及在京工作單位和居住地等詳細情況,經檢查站查驗後進京。需要指出的是,被檢測人員須承諾沒有限制進京地區的旅居史,並嚴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提供虛假信息或違背上述承諾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核酸采樣將盡快送檢,一旦出現陽性結果,疾控等部門將根據登記信息,第一時間採取應急措施,落位管控。
三、哪些人可以被認定為「環京地區通勤人員」?
「環京地區通勤人員」是指在北京市或環京地區居住,因工作、生活、學習等事由,經常在兩地往返通勤的人員。
四、如何確認是否已被納入「環京地區通勤人員」資料庫,如何申請「入庫」?
「北京健康寶」內標注環京地區通勤人員身份的功能已經上線,請廣大群眾實時關注。
未被納入資料庫、有通勤需求的群眾,可在進京時向檢查站工作人員,提供居住證明、工作證明、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申請認定入庫。
居住證明可以為戶籍資料、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居(村)委會證明等,能夠證明本人居住情況的相關材料之一即可。工作證明須由所在單位出具。
相關證明材料現場登記後,警方將在24小時內完成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納入「通勤人員」資料庫管理。
五、往返兩地上學的學生和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返京查驗政策是什麼?
對於在北京或環京地區居住,往返兩地上學的學生和接送學生家長,參照環京地區通勤人員查驗標准執行。
有通勤需求的群眾,可在進京時向檢查站工作人員,提供居住證明、學生證件或學校證明、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申請納入通勤人員管理。
六、在北京市居住的群眾,在市域內活動通行檢查站的政策是什麼?
在北京市居住的群眾,在市域內活動,通行檢查站時,核查未發現14天內市域外行程的,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身份證、居住證(卡)後即可通行。
七、出京接送乘客的計程車、網約車返京查控相關政策是什麼?
對出京接送乘客後即返京的計程車、網約車,可憑接單證明、高速路票等能夠證明行程的相關材料或記錄,通行檢查站時可免予查驗核酸檢測證明。車內乘客按照現行進返京人員政策進行查驗。
八、保供車輛進返京相關政策是什麼?
對生活物資和應急保障車輛等,開通綠色通道,快檢快放,提高通行效率。
九、剛剛解封的小區是否可以出京?
為嚴防疫情傳播擴散風險,北京警方對京內有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所在區人員一直倡導非必要不出京,實行相對從嚴的要求,原則上不允許出京。這里,也提醒有出京意願的朋友,充分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提前做好准備,合理安排行程。回京時,也須嚴格遵守現行的進(返)京政策。
十、老年人、兒童的健康寶、核酸證明如何查驗?
對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能手機的老年人、兒童、視力聽力殘疾人等群體,北京警方會適當放寬、靈活掌握,只要求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就可以通行,不再查驗健康寶。對於3歲及以下嬰幼兒,查驗同行人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
北京警方將認真落實上述要求,堅持「逢車必查、逢人必核」,切實築牢「外防輸入」第一道防線。同時,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充分考慮群眾出行需求,進一步強化對進(返)京車輛、人員的服務保障工作。
公路檢查站進返京管理是防範疫情傳播風險的重要環節,關系首都疫情防控大局,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廣大群眾在提交證明材料時,務必確保真實有效,杜絕安全漏洞,共築抗疫屏障。

❻ 從外省市進北京需要辦進京證嗎需要多長時間

外差陸地車輛進入北京,是需要辦理進京證的,網上申請一般幾個小時內即可完成審核,辦理方法如下:

1. 打開網路APP,搜索「進京證」,在結友吵果頁中點擊「立即申請」

❼ 現在外地進京人員最新規定

「環京地區通勤人員」是指在北京市或環京地區居住,因工作、生活、學習等事由,經常在兩地往返通勤的人員。

2021年11月17日起,人員進(返)京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碼。考慮到居住在環京地區在北京上班群眾的通勤需求,北京警方已經建立了通勤人員資料庫,庫內人員首次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14日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均有效。 [1] 

關於環京地區通勤人員身份認定,前期,北京警方根據進(返)京人員在檢查站的查驗記錄,綜合進(返)京時間、頻次等信息,構建了通勤人員資料庫。

未被納入資料庫、有通勤需求的群眾,可在進京時向檢查站工作人員,提供居住證明、工作證明、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申請認定入庫。居住證明可以為戶籍資料、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居(村)委會證明等,能夠證明本人居住情況的相關材料之一即可。工作證明須由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現場登記後,警方將在24小時內完成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納入「通勤人員」資料庫管理。

此外,對於在北京或環京地區居住,往返兩地上學的學生和接送學生家長,參照環京地區通勤人員查驗標准執行。有通勤需求的,可在進京時向檢查站工作人員,提供居住證明、學生證件或學校證明

❽ 從外地進京都需要什麼條件

現在從外地進京需要的手續。
規定參讀於1月12日,北京新冠防控工作第一百三十七次會議,政策規定解讀。
1.14日內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人員:嚴格限制進(返)京
2.14日內有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人員:非必須不進(返)京祥派。
3.除以上人員外的進返京人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北京健康寶」綠碼。
4.環京地區通勤人員:首次進(返)京閉態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此後每次進(返)京持14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謹態賀明。

❾ 進京需要什麼手續

一、提前向單位、社區報告。
任何人員在返京前需要提前向自己所在的單位、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進行報告,如果是外地牌照車輛需要提前辦理好進京證,在進京檢查站進行體溫檢測和身份核驗無誤後,就可以進入北京了。
二、外埠小客車要辦理進京證,可以在網上申辦。
為配合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引導外埠車輛有序進京,自2月17日起至疫情結束,外埠小客車辦理進京證改為網上申辦,網上審核通過後,可駕車來京。目前,北京市對京牌車進京及行駛無相關限制措施。但是所有返京人員須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通告相關要求。
2021年11月1日起北京外地車限行最新規定
(一)全天禁止進入二環路(含)以內道路、建國門外大街、復興門外大街、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段)。
(二)未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全天禁止進入本市行政區域道路。
(三)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全天禁止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持「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在有效期滿前應駛出上述范圍。
(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或持「進京通行證(六環內)」超過有效期的載客汽車,在六環路(不含)以內和通州區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天數。
(五)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摩托車以及國國排放標准輕型汽油車還應遵守相應的區域限行規定。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對外省區市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一、外省、區、市號牌機動車進入本市行政區內道路行駛的,應當辦理進京通行證。
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范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每次有效期最長7天,載客汽車每年每車最多辦理12次,其它車輛不限制辦理次數。不進入上述區域的,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辦理次數。
二、進京通行證通過互聯網或現場渠道辦理,辦理時需提交駕駛人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車行駛證。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現場辦理,並提交登記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危險品運輸資質憑證。
三、公安交管和生態環境部門將對申請辦理進京通行證的機動車車輛狀態和尾氣排放標准進行核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進京通行證:
(一)黃標車(未達國Ⅰ標準的汽油車、未達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二)未達國Ⅳ標準的柴油載貨汽車。
(三)在本市有不符合相關排放標准記錄且未復檢合格的車輛。
(四)在本市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