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醫保繳費比例個人和單位是多少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以本單位參保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其中:月繳費工資基數低於2880元的,按2880元計算;超過15750元以上的部分,不記入繳費基數。工傷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按不低於2021年度全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的100%(5250元)計算。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10個檔次,分別按保留檔(上年度最低繳費基數2880元)及2021年度省定第二檔(月標准525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確定,年繳費金額為6912元、7560元、8820元、10080元、11340元、12600元、18900元、25200元、31500元、37800元。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在職人員的四檔年繳費金額為3456元,退休人員的四檔年繳費金額為2764.8元,在職(退休)的三檔年繳費金額為1728元,在職(退休)的四檔補費為2419.2元。另外,大額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每人年繳費180元,長期護理保險繳費標准為每人年繳費36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⑵ 北京市醫保繳費比例
法律主觀:
北京醫保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自己春正繳納。
法律客觀隱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扒攜悔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