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市公章製作需要那些手續單位要刻公章,請問到哪辦
公章備案單位:本轄區所屬區、縣(市)公安局
公章備案流程:
新印章刻制申請
新企業印章備案的企業申請刻制印章,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是分支企業的,還需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刻章介紹信、上級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已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部門章或專用章,持企業開具的刻章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刻製法人章,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重辦印章刻制申請
損壞後刻制新公章、專用印章或部門章,可以將舊印章交回公安機關銷毀(由公安機關開具印章銷毀證明),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或本單位開具的刻章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去重新刻制公章。
B. 北京刻公章需要什麼手續
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到有刻章資格的刻章店就行了,他會到公安局辦理登記備案的。公章材質一般有:木章
牛骨章
敏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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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刻公章需要哪些手續
刻公章需要哪些手續?下面是實用資料欄目我為您整理的相關信息,希望對您有用!
【刻公章需要哪些手續】
(一)新成立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刻制印章需提交的文件:
1. 刻章申請(需法人簽字);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4.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5. 印章式樣。
(二)社會團體、基金會新成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刻制印章需提交的文件: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4. 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5. 分支(代表)機構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6.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7. 印章式樣。
(三)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刻制辦事機構印章需提交的文件:
1. 刻章申請(加蓋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章);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辦事機構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4.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5.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6. 印章式樣。
(四)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遺失,申請重新刻制需提交的文件:
1. 刻章申請(加蓋業務主管單位印章);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印章遺失聲明(加蓋業務主管單位印章並註明“情況屬實”);
4.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碼拍在一張A4紙上);
5.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6. 印章式樣;
7. 繳納遺失公告費300元。
(五)社會團體、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印章遺失,申請重新刻制需提交的文件:
1. 刻章申請(加蓋社會團體、基金會公章;如刻財務專用章,須註明“同意設立一般賬戶”字樣);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4. 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5. 分支(代表)機構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6.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7. 印章遺失聲明(加蓋業務主管單位印章並註明“情況屬實”);
8. 印章式樣;
9. 繳納遺失公告費300元。
(六)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辦事機構印章遺失,申請重新刻制需提交的文件:
1. 刻章申請(加蓋社會團體、基金會公章、民辦非企業單位;如刻財務專用章,須註明“同意設立一般賬戶”字樣);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印章遺失聲明(加蓋業務主管單位印章並註明“情況屬實”);
4. 辦事機構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5.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6.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7. 印章式樣。
8. 繳納遺失公告費300元。
(七)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磨損,申請重新刻制需提交的文件:
1. 刻章申請;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4.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5. 印章式樣。
註:辦理手續時需攜帶舊印章,領新章時需交回舊印章。
(八)社會團體、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印章磨損,申請重新刻制需提交的文件:
1. 刻章申請(加蓋社會團體、基金會公章;如刻財遲答羨務專用舉旁章,須註明“同意設立一般賬戶”字樣);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4. 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5. 分支(代表)機構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6.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7. 印章式樣。
註:辦理手續時需攜帶舊印章,領新章時需交回舊印章。
(九)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辦事機構印章磨損,申請重新刻制需提交的文件:
1. 刻章申請(加蓋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章);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辦事機構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4.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5.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6. 印章式樣。
註:辦理手續時需攜帶舊印章,領新章時需交回舊印章。
(十)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更名後,申請重新刻制印章需提交的文件:
1. 原印章作廢聲明(加蓋原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章);
2. 刻章申請(加蓋原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章);
3.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4.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5.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6. 印章式樣。
註:辦理手續時需攜帶舊印章,領新章時需交回舊印章。
(十一)社會團體、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更名後,申請重新刻制印章需提交的文件:
1. 原印章作廢聲明(加蓋原社會團體、基金會公章);
2. 刻章申請(加蓋原社會團體、基金會公章);
3.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4.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5. 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6. 分支(代表)機構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7.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8. 印章式樣。
註:辦理手續時需攜帶舊印章,領新章時需交回舊印章。
(十二)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刻制發票專用章需提交的文件:
1. 介紹信(開給北京市公安局);
2.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 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 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5. 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聯系電話;
D. 刻公章需要哪些手續
刻章需要困雹敬到辦事大廳公安局窗口辦理登記備案,所需材料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等,下同)身份證復印件。
一般企業,刻制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汪慎人名章即可滿足需要。
財務專用章和人名章不能刻原子櫻各刻章企業的收費標准有一定差異,要與對方業務人員「討價還價肆搜」。一般1—2天就能取章,取章時應向刻章企業索要公安局開的刻章存根,並作為企業檔案保存備查。